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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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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患者身份識別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1

1、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準確識別患者身份。護士在標本採集,給藥或輸血等各類診療活動前,必須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應至少同時使用2種患者身份識別方法。

2、能有效溝通的患者,實行雙向覈對法,既除覈對牀頭卡以外還要求患者自行說出本人姓名,確認無誤後方可執行。

3、對無法有效溝通的患者,如手術、昏迷、神志不清、無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兒及不同語種或語言交流障礙、無名、兒童、鎮靜期間的患者必須按規定使用“腕帶”標識作爲患者身份識別標識;在進行各項診療操作前除了覈對牀頭卡以外,必須覈對腕帶,識別患者的身份。

4、在實施任何介入或有創診療活動前,實施者應親自與患者(或家屬、溝通,作爲最後確定的.手段,以確保對正確的患者實施正確的操作。

5、對新生兒、意識不清、語言溝通障礙等原因無法向醫務人員陳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員陳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監護病房、手術室、急診搶救室、新生兒科使用“腕帶”作爲患者身份識別標識。

7、填入腕帶的識別信息必須經兩名醫務人員覈對後方可使用,若損壞需更新時,需要經兩人重新覈對。

8、腕帶填寫的信息字跡清晰規範,準確無誤。項目包括:病區、牀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等信息

9、"腕帶"原則上佩帶在病人"左手"、患者使用腕帶鬆緊適度,皮膚完整無破損

10、完善並落實護理各關鍵流程(急診、病房、手術室、產房、新生兒、的患者識別措施,交接程序與登記制度。

10、在檢驗、放射、CT、超聲、放射治療、等直接與患者當面接觸的科室都應進行識別患者

11、定期檢查腕帶使用情況,護理質量控制小組每月督導並有記錄。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2

爲了科學準確識別患者信息,杜絕安全隱患的發生,對住院患者實行雙重身份識別,即實行腕帶標識和牀頭牌識別管理。具體如下:

1、醫務人員在進行各種診療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至少同時使用兩種患者身份識別的方法,如:姓名、性別、住院號等,不得單獨使用患者牀位號或病房號覈對患者。

2、實施有創(包括介入)診療活動前,實施者要親自告知病人或家屬,嚴格執行查對制度,以確保對正確的病人實施正確的操作。

3、ICU、新生兒科/室、手術病人、意識不清、無自主能力的患者、不同語種語言交流障礙的病人入院即使用“腕帶”,作爲實施搶救、輸血、輸液等各項診療、護理活動時辨識病人的有效手段。腕帶內容包括病人科別、牀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血型。新生兒腕帶內容包括牀號、母親姓名、新生兒性別等。腕帶由病房護士雙人填寫並親視病人佩戴。

4、手術前一天,各病區分管護士根據醫囑查對手術患者牀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血型、手術名稱、手術部位無誤後,進行術前準備。手術當天,手術室工作人員在病房接病人時覈對病歷及腕帶的內容,並與患者或家屬覈對,無誤後方能接走。進入手術室與巡迴護士再次覈對,無誤後方能進入手術間。手術開始前,由麻醉師、手術醫師、巡迴護士再次覈對,術後手術室仍應持手術病人接送卡及病歷與病區做好病情、藥品及物品的交接,無誤後填寫手術患者交接記錄本離開。

5、急診科、ICU、手術室、產房等與病區交接時,由醫務人員攜帶病歷及“患者轉出交接記錄本”護送病人至轉入科室。兩科室醫護人員交接病歷,同時在牀邊交接病人的病情及護理情況,交接完畢,雙方分別在“患者轉出交接記錄本”及“患者轉入交接記錄本”簽字後方可離開。

6、職能部門(醫教科、護理部、門診部)履行督導職能,並有記錄。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3

爲了科學準確識別患者信息,杜絕安全隱患的發生,對住院患者實行雙重身份識別,即實行腕帶標識和牀頭牌識別管理。具體如下:

1、住院患者牀頭或牀尾均懸掛牀頭牌,對全院範圍內的住院患者、急診搶救患者、急診留觀患者均使用腕帶標識,精神科患者實行圖片信息、姓名識別。牀頭牌及腕帶標識作爲各項診療、手術操作時辨識患者的身份識別手段。

2、管牀護士在患者入院時更換牀頭牌、爲患者佩戴腕帶。患者身份信息包括患者的病區、牀號、姓名、住院號、性別、年齡、診斷、護理級別、飲食等。

3、在標本採集、給藥、輸液輸血、手術等各類診療操作前及患者轉科交接時,尤其是急診、病房、手術室、ICU、產房、新生兒室之間的轉接,要嚴格執行查對制度覈對腕帶標識,至少同時使用姓名、年齡兩項患者身份識別方法且由患者向醫務人員陳述自己的姓名,新生兒、意識不清、語言交流障礙等原因無法向醫務人員陳述自己的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員陳述患者姓名,確保醫療安全。

4、使用護士移動站的病區,均使用電子條碼腕帶,未開通護士移動站的病區使用塑料腕帶。

5、對於無法進行患者身份確認的急診無名患者,亦使用“腕帶”標識對患者實行身份識別,如需住院治療,則對其實行腕帶標識和牀頭牌識別管理。

6、患者佩戴腕帶標識應準確無誤,佩戴部位皮膚完整,無擦傷,注意手部血運情況。一條腕帶只限一位患者住院期間佩戴且一律佩戴在左手,作爲病人個人信息的主要標識,確保其處於可以隨時辨識的狀態,不得隨意摘取、塗改、轉借、遮蓋。出院時由護士爲患者剪除腕帶並銷燬。

7、患者轉牀或轉科時牀頭牌信息隨時更換,保證信息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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