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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隱患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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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煤礦隱患排查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煤礦隱患排查制度

煤礦隱患排查制度1

爲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突出抓好我礦的水害預防管理,強化安全建設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稱水害隱患類型有老塘水、煤層露頭衝擊層水、鑽孔水、頂底板砂岩水。

二、 礦井地測防治水主要負責人對礦水害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

三、 職工發現水害隱患,均有權向調度室及相關負責人報告。各級領導或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覈實並組織整改。

四、煤礦主要負責人以及財務部應當保證水害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將水害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投入費用。

五、 礦井地測防治水主要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水害隱患排查並召開分析會議。對排查出的水害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六、礦每月進行對水害隱患進行統計分析,並與下月5日前向相關部門報送水患排查記錄表。

七、礦組織水害隱患排查分析會議後由地測科編制水情水害預報,並每月向相關部門報送。

煤礦隱患排查制度2

爲加強我公司煤塵管理,防治煤塵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礦井主要巷道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

2、防塵管路安設平直,吊掛牢固,小於或等於90度的要設彎頭不拐死彎,接頭嚴密不漏水(滴水成線即爲漏水)。

3、井下必須有完善的噴霧裝置,並實現自動化,霧化好,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4、淨化通風實現自動化,採區進、迴風道、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井都必須安裝淨化水幕,並實現自動化,水幕應封閉全巷道斷面,靈敏可靠,霧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沖刷積塵,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進、迴風巷至少每月沖刷一次積塵,大巷刷白、沖刷粉塵都要有記錄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長度超過5米的煤塵堆積。

6、隔爆設施標準化,隔爆設施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安裝質量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7、放炮前、後必須沖洗煤幫。

頂板隱患排查制度

爲加強我公司頂板管理工作,防治頂板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每班在開工前,現場工作負責人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認消除頂板隱患危險後,方可進入工作面。

2、嚴禁空頂作業現象。

3、工作面出現倒架、歪架、壓架以及更換支架和拆修頂樑、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時,是否有安全技術措施。

4、是否堅持支護質量頂板動態監測,是否掌握老頂活動規律。是否掌握初次來壓和週期來壓步距,是否監測支柱工作阻力、頂板下沉量及下沉速度、支柱下縮量、下縮速度及其變化情況等。

5、嚴禁在空頂區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是否立即恢復或更換。

煤礦隱患排查制度3

爲了加強建設礦井防滅火隱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滅火隱患排查的範圍

煤礦井下的工作面、機電設備、各封閉地點可能發生火災的區域,地面主扇風機房、充電室,以及發生火災後會波及井下的所有區域。

二、防滅火隱患排查的時間

爲了能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治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每月由防滅火隱患排查科室組織成員於5日、15日、25日對我公司上、下所有可能發生火災的地點進行全方位隱患大排查。

三、防滅火隱患排查的內容

1、查井下消防器材的配備數量、質量,以及存放地點是否符合要求。

2、查井下火工品管理是否到位。

3、查井下爆破管理是否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4、查井下電氣設備是否有失爆現象。

5、查井下是否存在不安全的`“三違”現象。

6、查礦井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以及礦井防火措施的執行情況和礦井通風系統的完好情況。

7、要從各個方面,不留死角全面徹底的進行排查。

四、防滅火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1、要確實加大防滅火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從地面、井下、外因、內因各方面進行預防。

2、嚴格遵守有關防火的規程制度,積極取得當地消防部門的指導,在建設過程中加大防火檢查,消除一切隱患,並隨時做好防火技術措施的準備工作。

3、要積極採取措施,預防放炮引火和電器引火,確實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4、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分類編號、登記建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確定人員,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後要申請隱患治理辦公室組織人員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消號。做到有排查治理,有整改措施,有嚴格落實,確實保證礦井不發生火災事故。

煤礦隱患排查制度4

爲加強通風瓦斯管理,防治瓦斯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瓦斯檢查員是否具有一定煤礦實踐經驗,掌握一定的通風、瓦斯知識,是否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覈合格,並持證上崗。

2、瓦檢員是否嚴格按規定的瓦斯檢查地點、檢查次數、巡迴檢查路線、巡迴檢查時間和檢查時間進行瓦斯檢查,是否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每班是否向通風值班室和調度室彙報檢查情況。

3、瓦斯檢查員數量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人數配備。儀器確保完好,精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備有長度大於1.5m的膠管(或瓦斯檢查棍)溫度計等。

4、瓦檢員是否嚴格按瓦斯檢查地點設置計劃規定執行,每次排查檢查的結果是否準確的記入瓦斯檢查手冊和記錄牌上,是否標好原始記錄檢查路線圖並通知現場作業人員。

5、是否存在瓦斯排查空班、漏班、少檢、假檢現象,並是否做到井下記錄牌板、檢查手冊、原始記錄“三對口”對三種記錄上的內容和數據、是否完全一致。

6、礦長、技術負責人、通風部門是否嚴格執行瓦斯報表審籤制度,對存在問題是否制定措施及時處理。

煤礦隱患排查制度5

爲加大我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明確各級人員安全隱患排查職責和任務,建立和完善礦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結合礦井實際,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隱患分爲“一般安全生產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按照《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總局煤礦字[20xx]133號)認定的重大安全隱患。

2、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礦長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

3、礦井必須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設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構,負責隱患排查工作。

4、礦井成立安全隱患排查小組,安全礦長任排查小組組長,成員由各職能科室負責人組成,安全隱患排查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檢科。

5、辦公室要將查出的隱患登記建檔。

6、查出的一般安全隱患,自查小組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立即整改,整改結束後在整改表上籤署整改情況和姓名,辦公室負責整理送交礦長審覈簽字備案。

7、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內容、資金、期限、責任人,並組織實施,必要時可上報主管部門。

8、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和公示

1)礦井每旬將隱患排查整改治理情況向煤業公司安監部作書面報告。

2)對於重大安全隱患在礦區相關場所進行公告公示。

9、礦井安全隱患排查時間定爲每月5日15日25日,三次進行並及時召開安全隱患整改專題例會。

10、每次自查由一名自查小組組長牽頭,成員必須全員參加,無故不參加者每次除50元罰款。

11、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責任人務必認真落實整改,否則,對其給予經濟處罰。

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煤礦隱患排查制度6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 爲了防治事故隱患, 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現結合當前工作具體實際, 特制定煤礦企業規章制定如下:

第一條隱患排查整改會議的組織召開、整改、資料的形成要求:

1、礦每週星期一的隱患排查會議由礦長主持,各分管副礦長、副總、部門負責人、基層單位負責人蔘加;專業每天的隱患排查會議由分管副礦長或委託的分管副總工程師主持,相關基層單位管理人員和部門人員參加;基層隊每班的隱患排查由值班隊長主持,班員參加。

2、對所排查的隱患必須按照“六定原則”落實整改,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資金、定負責人、定完成時間、定複查人。

3、礦每週一的隱患排查會議以會議紀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則”明確整改;專業部門、基層隊及班組排查的隱患“六定原則”和閉鎖循環整改要求做好記錄,並嚴格按要求予以落實整改。p>

第二條“現場隱患”是指生產安全職能部門和“六條線”通過現場執法檢查的形式確定的隱患,對現場隱患按以下程序進行閉鎖循環管理。

1、發現隱患:各級管理人員在執行下井帶班或日常入井檢查時,要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尤其是重點工作頭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帶”納入列表管理,有計劃地開展不定期的現場隱患排查。

2、填報隱患:各級管理人員出井後立即在礦安全信息站填報隱患情況。

3、彙總隱患:由安全信息站人員對所填報的隱患進行分類彙總,並進行信息處理(在礦業公司安全信息系統上進行發佈並跟蹤落實整改情況)。

4、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安監部門在收到信息彙總後,對所填報的隱患進行梳理歸類,按“六定原則”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同時建立隱患登記臺帳,履行簽字手續。

5、實施整改:隱患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根據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實施整改。各基層單位要按礦的統一要求建立隱患公示牌,對本單位負責整改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公示,並及時修改、填充相關整改信息。

6、反饋整改信息:隱患整改完成後,隱患整改責任單位必須及時向安監部門和複查部門反饋整改信息。一是及時在信息系統中錄入整改完成情況,二是將隱患整改複查申請單反饋到相關部門。

7、複查驗收:由安監部會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複查驗收,複查情況及時在信息系統中錄入銷號或再次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四條對隱患複查的要求。

1、整改單位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後,嚴格按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及時填寫複查申請單,交安監部和專業部門後組織複查,並在安全信息系統上錄入整改情況。

2、複查時,負責複查的部門人員必須將複查卡帶到現場逐條逐項對照複查。複查後簽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統一進行銷號。

3、經複查未整改或整改未達到要求的,信息中心應及時反饋到安監部門,並由安監部門再次下發整改通知書,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五條實行隱患整改報告制度。對查出的隱患按照a、b、c、d四級進行分類管理,分級整改。其中a類隱患(難以整改的重大隱患),由各專業部門每月24日前報礦安監部統一上報礦業公司組織整改,各專業部門同時報分管上級分管部門備案;b類隱患(一般重大隱患)即由礦組織整改的隱患,每月25日前由各專業部門報次月隱患整改項目、責任單位、整改措施、完成時間等到安監部,必要時在礦長安全辦公會上提出並落實整改方案;c類隱患(相對整改難度較大的隱患)由各專業部門組織整改,並報礦安監部門備案,安監部門和專業部門作爲重點進行日常監控;d類隱患(一般現場隱患)由各單位組織落實整改,整改情況報礦安監部門備案。

第六條加強對隱患排查整改情況的日常監控力度。安監部門信息系統負責人每天對信息系統內的已通知隱患整改完成情況進行查詢,發現未完成的必須查明原因,並對已完成的整改項目及時安排人員進行復查。在每週一的礦隱患排查會上通報本週所有隱患的整改完成情況,並對未完成整改的責任人的處罰進行通報。

第七條安全信息系統的管理。

1、各單位由隊長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對信息的錄入和管理,一經發現系統不正常或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或疑問,及時與礦信息中心專管員聯繫。

2、安全信息系統的主要功能:

⑴安全管理制度查詢和上傳。

⑵全礦員工身份信息查詢、井下全員考勤統計查詢。

⑶安全活動的記錄及查詢。

⑷隱患排查整改

①隱患登記:對各級檢查人員檢查的現場隱患進行登記建檔。

②整改通知:對登記建檔的現場隱患進行篩選,通知到整改單位。

③整改情況:整改單位將整改實施內容及相關情況反映出來,確認完成整改。

④整改監控:對隱患進行復查和對隱患相關信息實時監控。對隱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紅色報警;對整改完成未複查的用黃色報警;對複查通過的用綠色顯示。

⑸重點監控:錄入重點工程和重點防突頭面的相關信息,以便查詢和跟蹤監控。

⑹報表統計。

⑺數據上報。

第八條隱患排查與整改職責考覈

1、基層單位隱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條予以處罰,並按拖延日數累計。隱患罰款一律由單位管理人員承擔,其中單位黨政正職各承擔總額的25%,剩餘部分由單位其它管理人員均攤。嚴禁將隱患罰款分攤給員工或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抵扣。

2、未按要求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給予專業部門和基層單位負責人100元/次的罰款(未按要求形成相關資料並報安監部門備案的,視爲未開展)。

3、未在信息系統上及時錄入完成情況,給予基層單位隊長罰款20元/天,未及時填寫並返回複查申請單,給予基層單位隊長罰款20元/次。

4、全礦各級管理人員月度隱患排查與整改職責納入安全業績考覈,由安監部每月5日前按規定考覈,報礦相關領導審批後由工資科嚴格執行。

第十條本規定從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其修改解釋權屬礦。

排查隱患是指通過隱患排查整改會議的形式確定的隱患,包括礦每週、專業每天和單位每班排查出的各類隱患。

爲了預防事故,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建立礦井隱患排查與整改的日常監控機制,最終實現隱患排查整改閉鎖循環管理,結合礦業公司的規定和礦井實際,特制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