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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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與之相配套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也在加速進行.作爲社會保障制度中受衆最廣、變革最大的醫療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建設, 息息相關的影響和改變着中國人民的生活和權益,成爲最受矚目的國家政策,老百姓最爲關注的話題.

中國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一、 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歷史和現狀

建國以來我國一直實行企業職工的勞保醫療制度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5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又在農村發展了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這些都對在計劃經濟條件下保障職工健康,促進生產力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在向市場經濟轉軌中卻暴露出了很多的缺陷。主要體現爲(1)由於企業規模不同、效益不同、職工隊伍年齡結構和健康狀況不同,醫療費用的負擔很不均衡;(2)是這種制度導致的醫療費用不合理支出越來越多,企業和國家的負擔越來越重,最終使國家、企業和職工都受到損害。

數據顯示,從1978年至1988年,我國職工人數上漲30%,而同期的醫療費用卻上漲414%;人均醫療費用上漲310%;1988年以來我國醫療費用每年以20%的速度遞增,大大超過同期國民收入的增長速度。但是1992年以來醫療費總額的增長明顯鈍化。自1991年至1994年職工的總醫療費增長分別爲17%、18%、23%、21%。與工資總額同期增長率13%、19%、25%、35%相比,人均醫療費的增長1992年以後也低於人均工資的增長,1994年甚至低於消費價格指數25%的漲幅。北京、上海等一般被認爲醫療費增長較快的地區,實際上醫療費增長也都低於工資增長,甚至天津、遼寧等國有企業集中的地區醫療費增長不足10%。

這種相對鈍化現象有多方面的原因,醫療事業總體投入不足、嘗試性改革抑制過渡消費、國企經營狀況的惡化導致的無力負擔、醫療消費的改革的敏感性相對較低。種種原因說明了一點事實——我國城鎮職工的醫療消費水平沒有隨着經濟發展得到相應的提高。這種國民福利水平與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的狀況,長此以往不利於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現實中,由於人口老齡化、科技進步、疾病譜的變化以及人們醫療需求提高等原因造成醫療費用的上升,所有這些都衝擊並推動着原有的醫療保障制度的變革。


  二、 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內容

國家進行多種形式的醫療保障改革嘗試自1994年開始,在九江和鎮江試點進行以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爲基礎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1996年在全國 57個城市擴大試點。1998年《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簡稱《決定》)發佈以來,1999年、2000年,國務院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又陸續出臺了系列文件,進一步完善了醫療保險政策體系,已初步形成以《決定》爲主體,以10多個密切相關配套政策爲支撐的政策體系,這標誌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度和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這一政策體系爲全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提供了統一的政策依據。

改革的目標是自1998年起用3-5年的時間,以建立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爲核心,在擴大覆蓋範圍、提高社會化服務水平、完善基礎管理的基礎上,建立多層次的城鎮醫療保險體系,根據人口和經濟特徵,通過多種形式解決醫療風險,滿足不同人羣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

首先,全國城市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本着“基本水平、廣泛覆蓋、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的基本原則,實現三個轉變,即由福利型轉變爲保險型,由包攬型轉變爲分擔型,由自保型轉變爲互濟型。

其次,以自願的原則,發展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是相對於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包括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互助醫療保險和社區醫療保險等多種形式,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也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相結合的辦法是由我國的國情、國力決定的,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人口多、底子薄、財政困難、企業效率不高,所以爲了使醫療保險既能發揮保障生活和安定社會的作用,又能適應不同經濟條件下的具體需要,宜實行多種保障模式。

三、 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深層次影響

醫療保險的性質是國家和社會爲社會成員提供的用於患病、受傷、年老的治療費用、服務和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的非盈利性的社會事業。它作爲社會經濟正常運行的穩定器,無論對於體制的順利轉軌,還是作爲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個組成部分,都發揮着無可替代的作用。

建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而建立社會保障體系又是建立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戰略性舉措之一,是我國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基本目標之一。因此,對於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這項涉及方方面面關係和億萬職工利益的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必須盡力做好。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計,到1999年,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覆蓋率爲81%,失業保險爲72%,而基本醫療保險不到10%。以基本醫療保險爲例,從1998年全國醫療保險改革方案出臺至去年上半年,職工基本醫療參保人數僅有1396萬人,而此時全國的失業人口就達1120萬人,其中95%以上的職工都不能得到基本醫療保險。同時,我國城市貧困人口總數也達到1176萬人。如果這部分人羣的就醫難問題得不到很好解決或缺乏正確的'處理和引導,容易引發社會不滿情緒的滋長和蔓延。所有這些要求各地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必須分散決策、因地制宜,也要求採取合理的方式、方法。


  四、 改革中存在的難點及主要操作策略

當前我國的醫改存在三個方面的主要問題,外部問題是人口老齡化給統籌基金帶來的支付壓力和部分企業仍在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內部問題是醫保社會化服務水平較低,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有待提高,基礎管理比較落後;配套改革方面的問題是醫療機構改革、藥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和其他改革尚未到位。在具體操作層面可以主要總結爲五個方面:醫療機構改革難到位;資金籌措渠道難統一;社會統籌難操作;賬戶管理難分開;籌資比例難確定。

因爲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涉及到許多羣體利益關係的調整,宜採取漸進式的改革方式,負擔不能過重,標準不能過高、推進速度不能過急,充分考慮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之間負擔能力和醫療需求的差異,區別制定標準,改革的範圍也要逐步拓寬。鑑於我國現在醫療的主要矛盾是生產力水平不高,大衆購買不起,所以必須參考國民經濟狀況,保持醫療投入的適度增長。我國現在的醫療消費水平還很低,全國醫療費佔GDP比重只有3%左右(1990年),不僅與發達國家平均的9.2%難以比擬,在發展中國家也不算高,如印度爲6%,亞洲平均爲4.5%。改革實踐中有效地控制醫療費中不合理的因素,可以降低醫療成本,提高醫改效率。目前已採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如行政干預、加強保險機構的監督作用等。今後還可以參考美國的作法(或設想),加強對醫患雙方的制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