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置改革對上市公司治理影響的實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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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股權分置改革;公司治理;多元迴歸分析

股權分置改革對上市公司治理影響的實證研究

【論文摘要】股權分置改革是我國資本市場的一項重大制度性變革,其目的是逐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進而不斷優化我國公司治理結構。文章從實證角度以2005年9月公佈的全面股改首批40家和第二批32家共計72家上市公司爲樣本,通過多元線性回歸來分析股權分置改革對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的影響,以期從中發現規律,爲股權分置改革的縱深推進提供決策參考。

一、問題的提出

股權分置改革是我國資本市場的一項重大制度性變革,其目的是逐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實現同股同權、同股同價,以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礎,進而不斷優化我國公司治理結構。那麼這場被稱之爲“中國股市的第二次革命”的股權分置改革究竟對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是否產生積極的影響,能否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基於這一思考,本文以全面股改的首批和第二批上市公司爲研究對象開展實證研究,探究股改前後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的變化情況,以期從中發現規律,爲股權分置改革的縱深推進提供決策參考。

二、文獻回顧

股權分置是中國股票市場特有的現象,國外關於此方面研究基本沒有。就國內研究來看,由於股權分置改革距現在時間較短,因此相關研究並不多,尤其是在實證研究方面。目前,主要的研究成果集中於股改進程中的股東博弈與對價影響因素、股權分置改革的短期市場反應等方面。吳超鵬等(2006)根據財務理論,以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爲樣本,應用實證研究方法,探討非流通股東的對價送出率及流通股東的對價送達率的影響因素;趙俊強等(2006)通過模型推導和實證分析探討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中的利益分配狀況;奉立城、許偉河(2006)基於事件研究法實證分析表明,股改試點公司股票在試點公司公佈其最終股改方案後,復牌當天存在顯著的超常收益;何誠穎、李翔(2007)的研究中也得到了類似的結論。關於股權分置改革對上市公司治理效率影響的研究,近年來也逐漸得到學者的關注。丁守海(2007)以2006年4月20日前已實施股改方案的602家股票以及23家尚未股改的指標股爲截面單元進行面板數據模型分析,認爲股權分置改革使上市公司價值普遍提高了16%以上,並對盈利潛力表現出充分的敏感性,盈利潛力好的公司,價值提高幅度比最差組高出近9%,公司價值開始出現理性分化;刑學豔(2008)選取2005年底前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爲樣本進行研究,結果表明樣本公司的經營業績並沒有在股改後有顯著提高,結論與前者矛盾。回顧現有的研究進展,關於股權分置改革對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的影響並沒有統一的結論。鑑於此,筆者以全面股改的首批和第二批上市公司爲研究對象開展實證研究,重新審視股改前後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的變化情況,以期回答“股權分置改革能否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這一理論問題。

三、研究設計

(一)研究假設

基本假設包括:(I)國有股、法人股比例的降低有助於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2)流通股比例的增加有助於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3)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公司治理效率負相關;(4)第二至十大股東持股比例與公司治理效率正相關。

(二)變量定義

本文的研究變量主要包括因變量、自變量和控制變量三大類。

因變量爲上市公司治理效率指標。鑑於我國上市公司爲保配股資格和避免摘牌,管理當局對財務效率指標存在過多的盈餘管理,本文因變量選擇反映公司市場價值的業績變量Tobin' s Q作爲公司治理效率指標。

自變量即代表公司股權結構的變量,股權結構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股權構成;二是股權集中度。

控制變量包括公司規模和衡量財務風險的資產負債率。具體定義見表1。

其中:國有股包括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法人股包括境內發起法人股、境外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