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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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多地相繼調高最低工資標準。武漢最低工資標準又是多少呢?下面本站小編帶你詳細瞭解。

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2015

從省人社廳獲悉,湖北將從2015年9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武漢中心城區將調整至1550元。

我省擬將現行的1300元、1020元、900元依次調整爲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4檔,分別增長19.2%、29.4%、20%、22.2%,平均增長21%。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4元、11元、9.5元擬調整爲16元、15元、14元、12.5元。

第一檔適用區域爲武漢市7箇中心城區及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開發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第二檔適用區域爲武漢市6個遠城區,襄陽市、宜昌市中心城區。第三檔適用區域爲其他10個市(州)市區、3個直管市、全省縣域經濟發展綜合指數居前22名的縣(市、區)及部分經濟發展較快的縣(市、區)。第四檔適用區域爲神農架林區和其他縣(市)。

這是1995年我省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我省第九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新標準自2015年9月1日起實施,適用於我省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標準執行。

附:武漢市: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武人社發〔2015〕50號)

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委、辦、局人事部門,市屬控股公司(企業集團)、中央在漢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15〕49號)精神,從2015年9月1日起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江岸區、江漢區、礄口區、漢陽區、武昌區、洪山區、青山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爲155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6元/小時;東西湖區、漢南區、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爲132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5元/小時。

二、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時進行折算。

三、本標準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標準執行。

四、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在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其工資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以下項目: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六、市、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爲,要及時進行糾正並依法予以處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