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審計論文:芻議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

學識都 人氣:1.59W

在開展內部審計活動中,爲了有效地對本組織的財務活動、經營效益和各項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監督,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是審計部門走向成功的基本保證。 中國 內部審計協會發布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第九條規定:“內部審計人員應具有較強的人際交往技能,能恰當地與他人進行有效的溝通。”鑑於對協調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的現實需要,本文擬對此作些粗淺的探討。

會計審計論文:芻議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

一、內部審計中人際關係的建立

“人際關係是人們在社會生活和生產活動中所建立的一種心理上的直接聯繫,它表現爲親近、疏遠、友好或敵對等人與人之間心理上的聯繫,反映着人們尋求滿足需要的心理狀態。”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活動中形成的與組織內外相關機構和人士之間相互交往與聯繫的關係。

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既包括與組織內部主要負責人、高層管理者、被審計單位、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職員之間產生的人際關係,也包括與組織外部審計機關、社會審計機構、稅務機關、往來銀行、 法律 顧問、專家等之間產生的人際關係。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是以內部審計爲立足點的一種專業人際關係,是人際關係學 理論 在內部審計領域的應用與 發展 ,是人際關係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內部審計作爲經濟管理系統中的一個開放式的子系統,與組織內外相關機構和人士之間發生着各種各樣的關係。如果關係溝通不暢,沒有其他部門或個人的合作與配合,內部審計將難以順利進行。因此,良好的人際關係,是搞好內部審計工作的前提條件。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根據不同的交往對象,包括下列內容 :

1、建立與組織負責人和高層管理者的良好人際關係。內部審計人員接受組織負責人的委託進行內部審計,因此,內部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首先需要組織負責人和高層管理者的授權和支持,爲此,必須與組織負責人和高層管理者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向組織負責人和高層管理者遞交各種建議書、審計報告、管理建議書等,並就工作進展和有關 問題 及時進行請示、彙報、交流,通過這種審計溝通,獲得上級領導的理解、肯定或是及時糾正工作中的偏差、提出更高的要求等,協調內部審計工作,保證審計結論的落實和審計意見的具體實施。

2、保持與被審計單位的良好人際關係。因爲內部審計的工作性質就是對被審計單位進行監督和評價,但是內部審計人員不是專門以審查和評價別人的差錯和失誤作爲根本目標,而是以提高組織利益和幫助被審計者有效地進行管理控制爲最終目標,向他們提供與所審查活動有關的 分析 、評價、建議、忠告等資料。因此,內部審計人員應當通過審計溝通,讓被審計單位認同其思想和最終目的,與被審計單位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消除相關利益部門的誤會,確保審計工作順利進行,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內部審計人員在制定審計計劃、方案,取得審計證據的過程中,需要獲得被審計單位的支持;在出具審計報告前,應當徵求其意見;審計中發現問題時更需要與之進行恰當溝通,以求問題的最優解決途徑;審計意見的落實需要被審計單位的理解和配合。

3、形成與組織中其他職能部門良好的人際關係。內部審計人員應當與組織中其他職能部門如財務、供銷、生產、人力資源等部門形成良好的溝通和人際關係,在審計活動中更好地相互合作和取得更多的支持。例如:開展審計活動時需要從其他職能部門瞭解組織相關情況;審計中發現問題時,獲得其他職能部門的意見有助於尋找更優的解決 方法 ;在審計意見的落實和事後監督等方面都需要與其他職能部門的相互協作支持,才能實現審計成果的高效利用。

4、開展與組織外部的良好人際關係。內部審計工作的順利高效進行需要組織外部相關機構和有關人士的認同和支持,及時獲得充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例如:通過銀行函證取得可靠的審計證據;合理利用外部審計的結果,必要時可以聘請外部專家的協助,獲取專業幫助,如進行資產評估、基建工程驗收、法律諮詢等。

二、內部審計中人際關係工作的重要意義

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工作,是指社會組織的內部審計部門、內部審計人員爲了實現與組織內外相關機構和人士之間建立良好合作與協調關係的目標,所採取的審計溝通、關係協調的具體業務活動,是整個內部審計活動的有機組成部分。離開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工作,內部審計工作將寸步難行。搞好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其重要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利於內部審計工作取得組織內外之相關機構和人士的理解和配合,以及最大限度地降低信息不對稱和模糊程度,提高審計效率。在內部審計實際工作中,內部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審計機構與高層管理者之間以及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之間,常常由於缺乏恰當的溝通,導致大量信息不對稱以及信息模糊和客觀存在的不確定性。這些問題極易造成誤解、增加工作中的阻力、降低工作效率,甚至導致管理者的決策失誤。因此,搞好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首先是爲了相關信息及時、準確的傳遞,取得相關組織機構和人士的理解和配合,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順利、高效進行。

2、有利於確保審計結論有效發揮作用,增強審計效果。客觀、恰當的審計報告需要在組織內外相關機構和人士的幫助才能得出,審計結論的貫徹執行以及審計結果的充分利用都有賴於組織內外相關機構和人士的支持和配合。

最後,建立良好人際關係的最終意義在於維護組織的最大利益。內部審計的根本目的是爲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組織最大利益。搞好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也是爲這一目的服務的。“內部審計具有服務上的內向性,服務對象的對內是指內審人員是本單位的審計監督者,也是領導的重要參謀,內部審計只對本單位的管理者負責”。可見,內部審計是立足於組織內部的審計工作,內部審計人員應當維護組織利益而不是其他利益,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從全局的角度出發進行人際交往,在綜觀全局、均衡各部門經濟利益的基礎上,保證組織整體的最大利益,而不能爲了個人、小集體的利益而損害組織的整體利益。

 三、內部審計中人際關係工作的指導原則

內部審計中人際關係工作的指導原則是指爲了實現與組織內外相關機構和人士之間建立良好合作與協調關係的目標,組織的內部審計部門、內部審計人員,在開展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工作時,應遵循的指導思想。在進行人際關係工作中應以法規、制度爲基礎和前提,兼顧靈活性,並保持相對獨立性。

法規制度爲基礎是指內部審計部門、內部審計人員在謀求良好關係的人際交往中應當以遵守有關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組織內部的規章制度爲重要基礎和前提,依法行使職權,遵循職業準則,保證內部審計質量,規避內部審計風險。

靈活性是指內部審計部門、內部審計人員應在不違背法規、制度的前提下,靈活處理人際關係,用“雙贏”的思想爲指導,解決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高內部審計效率。內部審計人員靈活處理人際關係的同時,應保持其職業謹慎性,合理關注可能面臨的審計風險程度,不能以不適當的審計風險程度爲代價,來換取人際關係的靈活性。

相對獨立性是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保證,是審計工作的根本性指導原則。內部審計部門、內部審計人員在處理好人際關係的同時,應當保持相對獨立性,不得爲了謀求良好人際關係而喪失相對獨立性。

總之,內部審計人員在開展內部審計人際關係工作時,要清正廉潔、不謀私利,辦事依政策、講原則,合情合理,不偏不倚,不感情用事;與組織內外相關機構和人士交往時,要相互溝通、互動交流,以取得對方的理解,達成共識,解決問題。

四、內部審計中人際關係工作的方法與策略

內部審計中人際關係工作的方法,亦稱內部審計中的人際關係工作技巧,是指內部審計部門和人員在人際交往中所謀劃和設計的工作方略和對策。有效進行審計溝通和妥善化解人際衝突,是內部審計中人際關係工作的最主要的方法與策略。組織的內部審計部門、內部審計人員在開展內部審計人際關係工作中,要根據不同的人際關係對象,不同的時間和地點,以及不同的業務交往,積極、及時、恰當地進行溝通並妥善處理人際關係。內部審計人員在人際交往中應當確保信息溝通渠道的便捷與暢通,保證信息的及時傳遞和良好交流。溝通是一個雙向、互動的反饋和理解過程,有效的溝通並不僅是溝通雙方達成一致的'意見,而是準確理解信息的含義,以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使組織內外相關機構和人士認同其思想和最終目的。

(一)審計溝通的範圍審計溝通的範圍包括人際溝通與組織溝通

人際溝通強調人與人之間溝通的技巧性,要求內部審計人員能夠做到熟練運用人與人之間溝通的技能。通過人際溝通,個人的思想、意見和理由得以恰當、充分的表達,彼此增進了解,消除隔閡,心情舒暢,相互支持與合作,減少不必要的衝突。組織溝通,強調特定的組織環境下的溝通形式,包括:縱向溝通,是指內部審計活動中與上級或下級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橫向溝通,是指內部審計活動中與組織中各平行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團隊溝通,是指以團隊爲主體進行的信息溝通;會議溝通,是指內部審計人員以各種會議形式與組織內外相關機構和人士之間的溝通。

(二)審計溝通的途徑

IIA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指出:“內部審計師應具有進行口頭和書面交流的技能,以便能清楚地和有效地傳達諸如審計目的、評價、結論和建議等事項。”根據實施的具體途徑,這裏把溝通劃分爲口頭溝通和書面溝通。

口頭溝通,是以口頭語言進行信息交流。例如:通過詢問組織的其他職能部門來了解組織的相關情況;與組織負責人或高層管理者進行會談,反映工作中發現的 問題 ;對被審計單位人員進行調查取得口頭證據,在出具審計報告前徵求被審計單位負責人意見;與內部審計機構中的其他人員討論確定審計計劃、方案;善於處理對方提出的各種異議,迅速作出反應,給出令人信服的回答等等。這種溝通途徑靈活方便,簡便易行,容易達到溝通的目的。尤其是面對面的口頭溝通,溝通雙方可以很好的把握對方的立場和態度,有利於充分的協商,加快溝通過程中的各種信息傳遞和交流。但是這種方式使信息保留的時間較短,信息容易模糊失真,有時還無據可查。

書面溝通,是利用書面文字來進行信息交流。例如:對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對組織的其他職能部門的諮詢提出各種意見和建議書;向組織外部機構如銀行進行函證取得更多審計證據;向組織負責人和高層管理者提交審計報告和管理建議書;如有必要還可就審計中發現的重要事項向組織負責人、高層管理者和被審計單位提供中期報告,以便採取迅速而有效的行動糾正失誤等等。書面溝通比較正式,可以長期保存,便於反覆 研究 ,更爲慎重和準確。但是這種方式對客觀情況變化的適應性較差,所溝通的信息 內容 對語言文字的依賴性很強。

(三)妥善化解人際衝突

內部審計的工作性質使內部審計人員遇到的人際衝突是在所難免的。但是內部審計人員不是專門以審查和評價別人的差錯和失誤作爲根本目標,而是以提高組織利益和幫助被審計者有效地進行管理控制爲最終目標。因此,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及時、妥善地化解人際衝突,通過溝通解除分歧和誤會,尋求雙方互利的解決途徑,以保證審計工作順利進行,加強審計成果的綜合利用效果。人際衝突是在一個人或一個組織阻礙了另一個人或另一個組織的目標實現時發生的一種對抗過程。內部審計中導致衝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由於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者缺乏必要的、及時的信息溝通導致的衝突;由於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者知識、經驗、觀念等方面的不同,對同一事物的評價就會出現分歧和衝突;由於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者的價值觀念不同,導致利益方面的衝突;由於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者職業道德信念的差異導致的道德衝突等。解決內部審計中的人際衝突是一個複雜而具體的問題,可以通過協商的辦法解決雙方的意見分歧,在協商過程中利用協作、說服、妥協、通融等 方法 來妥善地化解人際衝突,解除分歧和誤會。

內部審計實際工作中,書面溝通和口頭溝通都是必不可少的,關鍵在於在不同的情況下采取適當的途徑,使溝通更爲有效,以便保持良好人際關係,取得更好的審計效果。內部審計中人際關係工作的不同策略與方法都是爲內部審計人際關係工作目標服務的。只要針對不同的情況,因時、因地、因人而異,採取不同的策略與方法,一定可以在內部審計中建立理想的人際關係,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當定期對內部審計人員的人際關係進行評價,並根據評價結果提出改進意見或進行激勵,以便及時調整、改進內部審計活動中的人際關係,並提高內部審計人員妥善處理人際關係的技能和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