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失業保險基金的審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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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審計各有特點,各有側重,只有對各行業審計的特點準確把握,工作中有的放矢,才能做到突出重點,少走彎路,降低風險,提高效率,取得成效。筆者參加失業保險基金審計實踐,認爲它和一般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相比有很多自己的特點,需加以重視。

關於失業保險基金的審計問題

一、失業保險基金審計的意義重大

失業問題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問題。能否妥善處理這一問題,直接關係到社會的穩定,關係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關係到“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貫徹落實。失業現象在現代經濟社會中不可避免,於是各國都建立失業保險制度應對失業問題。失業保險制度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穩壓器”和“減震網”,是解決失業問題的基本之策。失業保險基金是失業保險制度的物質基礎,是其賴以運行和發揮作用的核心,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至關重要。失業保險基金審計是失業保險基金監管的重要手段,是防止和糾正失業保險基金運行偏差的制約力量,是促進失業保險基金規範管理的有效措施,是督促失業保險政策實施的必要途徑,是爲失業保險制度改革進行調研提供決策支持的重要渠道。因此,審計人員要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作指導,用科學的發展觀爲統領,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嚴謹細緻、優質高效地開展失業保險基金審計工作。

二、失業保險基金審計目標要求層次更高

失業保險基金審計直接關係到失業人羣的切身利益,關係到企業改革和經濟建設穩定發展的大局,必須要有服務大局和爲宏觀調控服務的意識。《審計署2003 到2007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明確要求,掌握社會保障資金總體狀況,着力從制度和管理上揭露分析問題,維護社保資金的安全完整,促進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失業保險基金審計是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遵循這一要求。因此,要突破以往以審查違法違紀問題爲主要目的傳統思路,要從揭露當前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和失業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和缺陷,考察失業保險政策作用的發揮情況,促進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規範,推進失業保險制度改革的角度着眼,從制度、體制、管理上摸家底,找問題,查根源,提對策。

三、失業保險基金審計對象涉及面廣,信息資源分散,工作量大

當前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涉及的部門衆多,而且徵管用部門相分離。負責失業保險基金徵繳管理的有稅務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負責失業保險基金存儲管理的是地方財政部門,負責失業保險金登記發放的是社保經辦機構。同時,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監管的機構還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等。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各部門在組織機構、管理方式上各有特點,部門信息化程度不同,人員素質也有差異,相互之間的`溝通協調不夠順暢,缺乏系統有力的監督制約現象較爲普遍,加上地域的差異,失業保險管理體制不一樣,各地方有自定的失業保險規章,這給審計數據採集分析、審計取證和審計評價等帶來了一定的複雜性。另外,審計人員爲了驗證失業保險基金管理部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還要到勞動統計、工商、民政、編委等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量很大。對此,審計人員要有充分準備,合理配置審計資源,探索有效的審計途徑,爭取最佳的審計效果。

 四、失業保險基金審計的方式方法要有新的突破

失業保險基金審計不僅要對基金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效益性進行審查,還要考察地方失業保險制度的發展狀況,衡量其在失業預防、失業保險和就業扶助等方面的功能發揮情況,效益性審計的特點比較突出。因此,必須擺脫傳統手工查賬、對錶等落後方式的束縛,積極利用計算機審計技術,藉助於計算機無可比擬的快速運算、複雜查詢和統計分析等優勢,準確快捷地瞭解情況。要注重常規審計和審計調查相結合,大量地採用抽樣調查方法,做到在現有審計成本制約下的審計效益的最大化。抽樣調查中,既要嚴格遵守《審計機關審計抽樣準則》,又要結合實際情況積極探索新方法新路子。失業保險基金審計的法律依據既要參照失業保險和社會保障法規,又要參照基金財務管理規則,既要參閱全國性的法規,也要參閱地方性的法規,既要援引以前頒佈現在仍適用的,還要援引新頒佈的,審計人員要全面收集,吃透精神,利用常用財經審計法規檢索軟件進行有效檢索,做到準確適用法規依據。

五、失業保險基金審計內容和重點的特殊性

不同於財務收支審計把資產質量和損益真實性當作重點,失業保險基金審計的內容主要是對失業保險基金的徵繳、支出和管理等環節運行狀況的真實合法效益性進行審計,並對失業保險體制和功能進行評價。審計的重點包括:基金籌集環節重點是檢查資金的籌集方式是否與失業保障制度模式相適應,徵繳部門是否按照法定的項目和標準進行失業保險費的徵繳,有無截留、隱瞞、轉移基金收入、私設“小金庫”等行爲,繳費單位是否及時足額地繳費,有無少繳、漏繳和不繳失業險費的行爲;基金管理環節重點是檢查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使用、管理和稽覈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是否進行科學的預算管理等行爲,考察基金結餘分佈的合理性等;基金支出環節重點檢查資金支付的真實合法性,是否有擠佔挪用、損失浪費,有無拖欠、少發、虛報冒領失業保險金等行爲;基金績效審計方面要重點摸清失業保險覆蓋面,揭露失業保險擴面徵繳方面存在的阻力和問題,基金支撐能力分析評價,基金結餘購買國債的效益性等。

六、失業保險基金審計風險的突出性

由於對失業人口的精確統計有困難,失業保險基金多部門管理,基金覈算不規範、立法滯後、互濟不夠等原因,加上審計資源和力量的限制,對失業保險基金收入是否做到了應收盡收、支出是否做到盡支盡支、基金結餘是否安全完整等問題的審計存在着極大的風險。審計人員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審計實施中要嚴格執行審計準則和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依靠審計規範和審計質量控制,防範和化解審計風險,提高失業保險基金審計的監督力度和宏觀分析深度。

 七、失業保險基金審計評價的恰當性

當前,各地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條例》的程度不同,失業保險制度發展不平衡,失業保險發展尚處於轉軌階段,改革正面臨攻堅,因此,不宜對地方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情況的評價用統一的標準一刀切,不要對問題一棒子打死,要查找問題產生的主、客觀原因,明確責任。在掌握事實的基礎上客觀公正地描述失業保險基金運行狀況,做到恰當貼切。結合地區特點和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並在完善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推進失業保險制度改革方面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設性的審計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