吶喊讀後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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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吶喊》是中國現代小說的開端與成熟的標誌,開創了現代現實主義文學的先河。有關文章讀後感內容,歡迎大家一起來借鑑一下!

吶喊讀後感300字

篇一:《吶喊》讀後感[300]

最近纔讀完《吶喊》,感觸很深。

其中我最喜歡的文章是《狂人日記》。

我的理由是,《狂人日記》表達出了不妥協的反封建精神,文章通過狂人的自我反省,把封建綱常名教“吃人”的含義引向了深廣:狂人也被綱常名教毒害而成了吃人者。尤其是狂人所說的“有了四千年吃人履歷”的我,顯然不僅是狂人自身,而且是代指處在宗法制度和封建禮教控制之下的“中國人”,作品由此完成了對封建禮教吃人本質的最深層次的揭露和批判。

我從中讀出了,魯迅明寫的是狂人的狂態,實際上筆筆觸動的都是讀者思考時代、社會、人生真諦的心絃。狂人並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徵性的,是整個五四時代先驅者憤激思潮的藝術象徵,大家從狂人的日記中,感受到的是充滿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戰取的一首氣魄宏大、熱情奔放的時代思潮交響樂。

篇二:《吶喊》讀後感[300]

老實說,《吶喊》這本書不太好理解,因此,讀起來有點費勁,但讀完後,我還是有了很多的感悟

其中,印象最深的還是《狂人日記》了。書裏說在魯迅那樣的年代,沒有糧食,人們飢餓到了恐懼,便開始有人吃人這樣可怕的行爲。還從魯迅先生的描寫“青面獠牙”、“滿眼兇光”和周邊的環境描寫,可以反映出當時的社會是多麼黑暗,人是多麼可惡、多麼殘暴。更可惡的是連自己的親兄妹都吃,何況他妹妹才五歲,可愛可憐的樣子還在眼前…… ……

看這些人多沒有良知,竟然爲了自己的一己私慾,而去吃親生妹妹呀!還偷偷讓好人也吃人肉。唉!這些人真是些大惡人。他們還披着“仁義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和封建禮數,其實是吃人。同時,作者發出“救救孩子”的呼聲,呼籲大家覺悟起來,推翻封建制度。

這本書,讓我明白了以前生活的艱苦,說明當時社會的黑暗,以及魯迅先生對封建黑暗社會的憎恨。

篇三:《吶喊》讀後感[300]

在拜讀了魯迅的短篇小說集《吶喊》後,我對其中的《狂人日記》印象十分深刻。

《狂人日記》是中國史上第一部現代白話文小說。這本書是由一個狂人自身的角度看着這個世界,透過狂人的嘴,魯迅講述了他對中國幾千年封建禮教的想法。

“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着”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着,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裏看出字來,滿本都寫着”吃人“兩個字!”

這是狂人日記裏面最廣爲人知,也是最能體現魯迅心中想法的一句。幾千年的中國封建禮教不可以說完全沒有可取之處,但無可否認,它殘害了許許多多人民,是他們麻木服從封建統治者的思想源頭。

《狂人日記》將徹底的反封建精神與嶄新而完美的藝術形式相結合,深刻地體現了思想革命和文學革命的實績,對其也起到了劃時代的作用。

篇四:《吶喊》讀後感[300]

今天,我讀了魯迅先生寫的《吶喊》。這本小說體現了一個民國時的無情世界。

尤其是《狂人日記》。文中寫的是“人吃人”,其實反映了當時爲了自己的利益,而害死人的“吃人”的人很多,令人感慨。

就像孔乙己,他是個落魄書生,是舊社會的無用知識分子,已是個底層社會的人,他想保持自己的體面卻每況愈下,他去偷書,偷到了有錢人家,被人家打斷了腿。打斷了腿他還堅持認爲“偷書”不叫偷。雖然,凡是侵犯到別人利益,沒有經過別人認同就叫偷,但是一個朝不保夕的讀書人,想看幾本書,爲什麼還會被打斷腿呢?這是個什麼社會?

《藥》寫出了當時社會的愚昧、無知,以爲“鮮血饅頭”能治病,卻不知道革命者拋頭顱、灑熱血是在幹什麼,是爲什麼。

閏土的成長讓人心碎,他再也沒有金項圈和美好童年了,魯迅對此也無奈。

在魯迅先生筆下鮮活起來的人物很多很多,深刻的現實事實也在他們身上一天天地發生着變化。

篇五:《吶喊》讀後感[300]

在七月的月底,我讀完了《吶喊》,《吶喊》這部小說集讓我感觸頗深。《吶喊》這部小說集的作者是魯迅,整部小說集批判了當時的社會。魯迅先生以筆桿子爲武器,充分發揮了“炮筒子”的巨大威力。

其中有幾篇小說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給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篇要數《狂人日記》了。《狂人日記》以一個瘋子口吻來批判吃人的社會,揭露了隱藏在封建社會表層下面的“吃人”本質,小說中人人都想吃人,這個瘋子的親戚、大街上的人都想吃他。《狂人日記》寫得讓人讀着就生起對吃人的人的憎恨之心,使人翻身醒悟。

其次就要數《孔乙己》了。在魯鎮,有一個叫孔乙己的封建社會沒落知識分子,好吃懶做,穿着已經破舊得不行了的長衫,以前他有一個習慣就是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到咸亨酒店要一壺酒、一盤小菜。現在他已經破落了,但他還保持着以前的習慣。後來,他的小菜只有是最便宜的茴香豆了。再後來,他連茴香豆都吃不起了,並且只有站在櫃檯邊喝酒了。大家不能像孔乙己一樣,好吃懶做。

篇六:《吶喊》讀後感[300]

《湯姆叔叔的小屋》描寫了黑奴湯姆叔叔一生爲奴的悲慘遭遇。

湯姆叔叔是個虔誠的基督徒,因主人欠債而被主人賣掉了。和他一起被賣掉的還有一對母子,這對母子見自己還沒有落到黑利(奴隸主)的手上,乘機逃跑了。湯姆幫她們逃跑,自己卻不走。後來幾經轉賣,湯姆被賣到了一個殘暴的棉花種植園主的`手上。園主對他施以一次又一次的暴力,湯姆叔叔最終死於他的皮鞭之下。

《湯姆叔叔的小屋》揭露了奴隸制的罪惡,震憾人心!黑奴湯姆具有基督教徒的一切優良品質,善良、寬厚、虔誠。可是,就是這樣一位近乎完美的人,卻只有像貨物一樣被賣掉,最終慘死在奴隸主的殘酷折磨之下。看完此書,我不禁吶喊:公平,這個世界需要公平!人權,人權何在?

讀完這本書讓我知道了,“文明”的資本主義身後,是對黑奴無情的刻骨剝削。某個國家宣稱自己是世界上最講人權的國家,並且經常攻擊別的國家不講人權。《湯姆叔叔的小屋》就是某個國家所講的“人權”。

希望在世界的任何一個角落,沒有飢餓和寒冷,沒有欺凌和壓迫,沒有等級觀念,人人都有享有平等和自由。

篇七:《吶喊》讀後感[300]

臺灣作家林清玄當年做記者時,曾經報道了一個小偷作案手法非常細膩,犯案上千起,第一次被捉到。他在文章的最後,情不自禁地感嘆:“像心思如此細密、手法那麼靈巧、風格這樣一來獨特的小偷,又是那麼斯文有氣質,假如不做小偷,做任何一行都會有成就的吧!”

沒想到,他20年前無心寫下的這句話,卻影響了一個青年的一生。如今,當年的小偷已經是臺灣幾家羊肉爐店的大老闆了!在一次懈逅中,這位老闆誠摯地對林清玄說:“林先生寫的那篇特稿,打破了我生活的盲點,使我想,爲什麼除了做小偷,我沒有想過做正當事呢?”從此,他脫胎換骨,重新做人。

回頭想想,假如沒有林清玄當年對小偷的“欣賞”和企盼,恐怕也就不會有他今天的事業和成就。不難看出,欣賞對人生是多麼重要啊!

欣賞,是一種理解和溝通,也包含了信任和肯定;欣賞,也是一種激勵和引導,可以使人揚長避短,更健康地成長和進步。其實,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渴望別人的欣賞,同樣,每一個人也應該學會去欣賞別人。學會欣賞,是一種愛。人與人之間,在相互欣賞之中,世界才能充滿愛!

篇八:《吶喊》讀後感[300]

即便用這首詞來說明魯迅先生一生的宗旨是再好不過了,他本人最重視的當是“治文藝改變精神”吶喊正是一部改變國民精神的偉大小說鉅作。

除了自己主觀上的原因,客觀上國民的麻木,羣衆的不覺悟,在當時產生對於“吶喊”的不贊成也不反對。在他看來,國民以沒有希望了,自己也只剩下深深的悲哀和寂寞。而勇士們奮鬥到底不麻木,反應中帶着無限熱情在寂寞中奔馳前驅着。因此他們需要有人吶喊助威。

吶喊的意義可以說是絕對存在的。假如一間鐵屋子是絕窗戶且萬難破毀的,裏面有許多熟睡的人們,要不了多久就要悶死了,由於是昏睡入死的,就感覺不到死的悲哀。現在其中一個人大聲嚷嚷起來驚起了較爲清醒的幾個人,使着少數的不幸受到了無可挽救的臨死苦楚,然而這幾個人既然已經醒來,你就不能說沒有逃生的希望。

可以說上述的國民精神麻木不是暫時或短期造成的,而是經過奮鬥,努力後得不到逃生而產生的沮喪,悲觀的惰性。就如科學界的一個著名實驗——“鱷魚攻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