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金融監管問題及金融監管制度創新

學識都 人氣:2.33W

金融體系的創新是金融監管制度的創新的前提,金融監管體制需要對金融創新做出及時的反應、調整。那麼,我國金融監管問題及金融監管制度如何創新呢?

我國金融監管問題及金融監管制度創新

【摘要】近年來,金融全球化隨着經濟一體化的不斷加深而逐漸被人們所認可,但隨着金融全球化的發展,對金融監管制度也提出了新的監管要求,傳統的金融監管制度已經不能滿足如今的監管要求,因此金融監管制度的創新勢在必行。

本文主要從金融全球化的過程中針對金融監管出現的真空區域、金融全球化、存款保險制度、在華外資金融機構等存在的金融監管問題,對金融制度的創新從完善法律法規、協調各界監管、使用現代化的金融監管手段、金融監管的國際化等方面提出可行性的建議。

【關鍵詞】金融監管制度金融監管制度創新

一、金融監管的意義和必要性

隨着經濟的一體化和金融的全球化,全球各國經濟的貿易往來以及金融業務的聯繫日益密切,國際金融環境也變得日益複雜,金融業對世界經濟的影響不斷加深,影響範圍不斷擴大。

在當今的經濟金融背景下,金融監管制度的創新就變得尤爲重要。

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所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使得各國經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創,金融危機的發生也使得各國更加註重金融監管。

而我國在這次金融危機中所受的影響較小,這主要由於我國的經濟開放化程度不高,無形中的城牆對我國的經濟起到了一定的保護作用。

可是近年來隨着一帶一路戰略的提出、亞投行的建立以及近來人民幣可能加入SDR,這意味着我國經濟開放化程度加深,經濟的一體化將促進金融的全球化,傳統的金融監管制度已經不能滿足如今的監管要求,進行金融監管制度的創新勢在必行。

二、我國金融監管制度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金融監管制度的發展分爲兩個階段,一是1998年以前由中國人民銀行實行統一監管,二是從1998年到2003年逐步建立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監管模式,形成了如今的“一行三會”的金融監管體系,即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各司其職,分業監管。

現階段,我國實行的分業監管的監管模式專業化優勢比較突出,便於分散風險,但從我國金融監管的現狀來看,我國的金融監管制度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不足。

(一)金融創新出現監管的真空區域

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對傳統金融機構產生了巨大的衝擊,應對互聯網金融帶來的衝擊,銀行的網上銀行、電子銀行業務的大規模的創新使得金融體系得到了改革、調整,適應了當今電子商務經濟發展的需要以及經濟主體的多樣化服務需要,同時也出現了金融監管的真空區域,使得傳統的金融監管存在不足,同時隨着經濟主體需求的多樣化以及存款利率市場化進程的推進,傳統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地進行業務創新應對經營困境,導致金融產品以及表外業務的增加,也使得當今金融監管中的不足逐步的暴露出來。

(二)金融全球化對金融監管提出挑戰

在當今經濟一體化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全球的經濟聯繫更加的緊密,金融業務的交叉也日益密切,爲了順應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對我國的金融監管制度也提出了挑戰,一方面是因爲金融監管的專業人才缺乏,另一方面是對我國金融監管的國際化提出挑戰。

(三)分業監管模式與當今的混合經營模式不匹配

目前我國實行“一行三會”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經營模式,這與我國初露端倪的混業經營模式不匹配,也使得當今金融監管模式的不適宜性暴露出來,對金融監管部門協調性提出挑戰。

(四)存款保險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意味着銀行可以破產,這無疑是爲中小銀行的競爭提供了堅強的後盾,勢必也會加劇銀行業的競爭,由此會引發各種風險,諸如道德風險、惡性競爭而違反金融監管制度等。

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對金融監管制度的要求更是上了一個臺階。

(五)在華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

隨着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推進,外資銀行在我國也掀起了一個新的高潮,但是由於我國外資銀行監管法律體系不健全,以及外資銀行母行所在國多采取混業監管我國採取分業監管,這就使得外資銀行的金融監管中存在監管任務的協調等問題,當發生監管的爭議時而無法解決,從而不利於金融監管的穩定。

三、我國金融監管制度創新的.建議

(一)完善金融法律法規監管

目前,我國金融監管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等,這些法律法規只給出了金融監管的基本框架,具體的實施細則還不完善。

另外監管的法律法規應該根據目前金融業務發展的方向進行及時調整、修改及補充,樹立金融監管的權威,做到監管的有法可依。

(二)自律監管、外部監管以及市場監管相結合

金融機構不能只是一味的依靠外部監管部門的監管,而且應該充分調動自律監管的積極性,由於金融機構對聲譽風險的重視,避免發生擠兌風險,金融機構可通過確立各個部門的內部監管目標,進行內部風險控制。

同時應該充分信息披露,運用市場監管以及外部評級機構進行金融監管。

金融機構可通過內部監管、外部監管、市場約束等共同作用來防範金融風險,提高監管的效率。

(三)使用現代化的金融監管手段,降低監管成本

近年來隨着互聯網移動終端的大範圍普及以及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傳統的現場監管已經不能滿足時代的需要,運用電子化的計算機網絡系統,依靠大數據以及不同機構網上監管數據的共享可以提高金融監管的效率,降低金融監管的成本。

(四)金融創新推動金融監管制度的創新以及監管範圍的擴大

金融體系的創新是金融監管制度的創新的前提,金融監管體制需要對金融創新做出及時的反應、調整。

金融制度的創新也是與金融體系創新不斷博弈的過程。

隨着金融產品、以及銀行表外業務的創新,金融監管制度應該及時的進行創新、擴大監管範圍來確保金融的穩定,防範金融風險。

(五)金融監管的國際化

在經濟一體化以及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監管的國際化也是必然趨勢。

近年來,隨着人民幣國際化以及一帶一路戰略的提出,對金融監管提出了國際化的要求。

在此過程中我國一方面應加大對金融監管人力資源培養的投入,有針對性、目標性的對監管的人才進行專業化的培養。

另一方面應本着積極樂觀的態度加強和各貿易國家的交流,不斷地學習國外先進的監管理念,但由於各國的國情、經濟狀況不同,適合他國的未必適合我們國家,因此在對外開放的過程中,不能簡單地複製其他國家的監管方法,應結合我國國情,摸索出適合我國的監管方法。

參考文獻

[1]李妍.金融監管制度、金融機構行爲與金融穩定[J].金融研究.2010.

[2]張璇、代玉紅.開放條件下中國金融監管制度的創新與完善[J].河北經貿大學學報.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