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發展與監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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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是新興行業,在爲我們帶來了極大方便的同時也給監管提出了挑戰。那麼,互聯網金融如何監管呢?

互聯網金融發展與監管研究

摘要:近年來,隨着經濟的發展以及科技的不斷進步,互聯網成了人們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依託互聯網便捷、高效、省時的特點導致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起來。伴隨着互聯網金融的高速發展,隨之而來的監管也成爲一大難題,由於互聯網金融擺脫了傳統的金融模式,在對於監管上也應該進行創新,在保證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上讓其更安全。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完善對策

引言

所謂的互聯網金融,簡單來說就是把互聯網技術與傳統的金融行業結合起來,讓傳統的金融理財模式變得更加方便、快捷,這一點也正是科技發展給我們生活帶來方便的真實寫照。在互聯網金融日益火爆的今天,人們的投資理財選擇變得更加多樣化,而且對比如傳統理財模式更加的有效率,但是我們也應該清楚的看到這是在犧牲一部分金融安全所換到的效率。互聯網是一個虛擬的操作空間,如果用傳統的金融監管模式肯定收不到好的效果,這就要求我們要建一套與之相適應的監管模式。

1、互聯網金融基礎理論

要想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進行研究,我們首先必須得弄清楚互聯網金融的具體含義,在弄清其是什麼的基礎上才能進一步發掘其存在的問題,進而才能針對這些問題進行完善。金融和互聯網本來是兩個相互獨立的領域,但是近年來互聯網金融成爲了一個熱度很高的詞語。

1.1互聯網金融的概念

互聯網金融是指依託於移動技術、雲計算、社交網絡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聯網工具,以實現資金融通、移動支付和信息中介等功能的一種產物,是互聯網技術與傳統金融業相結合的新興領域[1]。這就說明了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之間的差別,傳統的金融依託的是各大銀行、證劵投資機構以及信託機構來進行投資理財,但是互聯網金融依託的卻是互聯網工具,這就大大提高了資金融通以及信息交換的速率。

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傳統金融所依託的媒介都是有嚴格管控的,無論銀行還是證劵公司等等,對於他們的市場準入以及參與具體的金融活動都有來自於法律以及國家公共權力機關的監督,而且對於風險也有嚴格的把控。但是互聯網金融屬於經濟發展的新興產物,而且屬於虛擬的空間,不太容易進行管控。

1.2互聯網金融的特徵

1.2.1便捷化。

互聯網的一大特色就是信息的公開透明性,現代的社會是大數據時代,各種各樣的信息都可以通過網絡進行查詢,金融信息也是如此。在傳統的金融模式下,信息交流閉塞,要想獲得一個投資產品或投資企業的可行性方案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在通常情況下,銀行等機構要專門成立一個小組去實地考察調研,要把收集到的數據進行分類整理研究分析,在此基礎上得出一個相對精確的結論。但是互聯網金融時代省去這些繁瑣的環節,只需要在網上搜索想要得到的信息,並通過計算機技術就能很快的得出結論,這樣十分的便捷,大大提高了金融行業的效率。

1.2.2去中介化。所謂的去中介化,主要就是指擺脫了傳統金融行業的銀行、證劵公司等這些中間結構。在傳統金融領域裏,投資者只能通過這些機構把自己的資金進行流通投資,而沒有其他的途徑進行投資理財。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就解決了這一問題,投資者可以在互聯網上根據自己的判斷來通過衆籌的方式來進行投資,不必要把資金通過銀行等中介進行投資,而且這種投資方式相比於傳統金融而言更加便捷快速,選擇的方式更多。

1.2.3移動化。

傳統的金融模式由於銀行、證劵公司等這些中介機構具有固定性,通常是要到它們的營業場所去進行金融理財。但是互聯網金融出現後,其一大特徵就是移動化,所謂的移動化就是投資者只要有電腦、手機等設備就可以無論何時何地都可以進行操作,而不用到指定場所去進行操作交易。

2、互聯網金融發展與監管存在的問題

2.1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規制。

互聯網金融是近年來纔開始興起的行業,在對其進行監管的法律法規方面還是基本上屬於空白,這主要是兩個原因所導致的。其一就是之前對於金融行業的法律法規都是針對於傳統金融行業所制定的,其主要規制的對象是傳統金融領域所出現的一些問題。

互聯網金融是新興產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尚未建立起來;其二就是由於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與金融行業的.結合產物,金融行業本身就很複雜,加之互聯網的快捷、廣泛的特徵,使得這個方面的立法很困難,對於立法技術的要求極高,需要仔細的討論研究,立法會涉及到金融、計算機、管理等領域,這個過程需要法學專家、計算機專家、管理專家、金融專家等通力合作,所以立法的週期相對較長。

2.2資金的安全性低。在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資金的安全比傳統金融要低,這主要來源於兩個方面。第一就是互聯網金融對於各個網絡平臺的准入要求低,導致各種各樣的網絡平臺存在,對於這些平臺的監管存在缺失[2];其二就是籌集來的資金會在網絡平臺上停留一段時間,這段時間會給資金帶來的極大的風險,而且籌集來的資金最終去向也不是很透明。

3、互聯網金融發展與監管的完善對策

3.1加快互聯網金融方面的立法步伐。

針對互聯網金融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制問題,我們要加快我國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立法步伐,把這方面的立法放在法制工作的重要位置,儘快出臺相應的互聯網金融法律,讓其運行處在法制的軌道之中。另外,我們也要加強互聯網金融相關的立法,對以前的法律要相應的進行修改以及補充。

3.2提高網絡平臺的准入資格。

在當前的環境下,網絡平臺准入的門檻太低,在互聯網上出現了許多的不安全網絡平臺,這些平臺給資金的安全帶來了極大的威脅。我們要提高網絡平臺的准入要求,把一些不規範、不安全的網絡平臺拒之門外,不允許其進入到互聯網金融領域,這樣就大大提高了資金的安全性。

3.3建立一套透明的體系。

這主要是針對籌集來的資金如何使用的問題,我們要建議一套透明的體系,將籌集來的資金至於陽光之下,要投資者瞭解資金的具體流向,防止網絡平臺把資金挪用或者肆意侵佔資金。

4、結語

互聯網金融是新興行業,在爲我們帶來了極大方便的同時也給監管提出了挑戰。我們要建立一套完備的機制來應對互聯網金融的風險,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技術上我們都應該有所革新,讓互聯網金融不斷向前發展,爲我國的經濟發展增添動力。

參考文獻

[1]李娟.互聯網金融發展研究[D].長安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4:8.

[2]陳素.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科技管理.2014,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