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傳統儒家視閾中的道德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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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思想 意志 內涵 作用

試論傳統儒家視閾中的道德意志

論文摘要:中國傳統儒家倫理思想很重視道德意志問題,只不過採取了與西方不同的概念範疇和表達方式,主要不是放在因果關係中去理解,而是從決心和志向的角度去診釋,強調道德意志的實踐意義,即在道德選擇和行爲實踐中人們克服困難的精神和堅持的能力,重視道德意志對於個體道德的生成和道德理想人格的完善的意義。瞭解傳統儒家的道德意志學說能夠爲構建現代道德意志理論提供參考。

道德意志是倫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範疇。按照現代倫理學解釋,道德意志指的是“人們在履行道德義務或決定道德行爲的過程中自覺、自願地作出抉擇、克服困難的頑強力量和堅持精神”。道德意志與道德認識、道德情感、道德信念一起構成道德的內在結構,而且道德意志是道德心理向道德行爲、道德品質轉化的關鍵環節和要素。中國傳統倫理思想中沒有出現西方式的意志論,如上帝意志、自由意志、權力意志,並不是說中國傳統倫理思想中不重視道德意志,沒有道德意志學說,只不過,中國傳統道德意志學說採取了與西方不同的概念範疇和表達方式,而顯示出不同的特點。

一、傳統道德意志的內涵與特徵

儒家倫理思想很重視道德意志,儒家經典文獻中最接近現代道德意志的範疇有意、志、志意、毅等,而不同的學者用不同的範疇表達道德意志這個概念。傳統儒家思想中沒有提出完整的“意志”概念,表述道德意志的主要範疇是“志”而不是“意”,他說:“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論語·子罕》)孔子強調“志於道”,做人應以“聞道”、“行道”爲志,這裏的“志”就是意志,就是人不可剝奪的獨立意志。《論語》中的“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毅”主要指的是一種精神力量,也就是道德意志。孔子所崇尚的“三達德”、“仁”、“智”、“勇”,其中的勇就是一種意志品質。

“孟子尚志,王子墊問日:“士何事?”孟子曰:“尚志。”曰:“何謂尚志?”曰:“仁義而已矣。殺一無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居惡在?仁是也。路惡在?義是也。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孟子·盡心上》)孟子所言的“志”就是意志,“尚志”即崇尚意志,就是“士”應當做的事情,而且以“仁義”作爲“志之道”的解釋和註腳,孟子又以“志”、“氣”對舉。孟子說“夫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故日:持其志,無暴其氣。”(《孟子·公孫丑扮)這裏的“志”指的是意志,“氣”指的是血氣。在孔子、孟子那裏,“志”、“意”是有區別的,“意”不具有意志功能,而主要指主觀意見或意測,如孔子所言的“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論語·子罕》)中的“意”。

而隨着儒學的發展,“意”字的含義越來越接近今天的道德意志概念了。《大學》提出“誠意”之說:“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也。”這裏的誠意與道德意志直接相關。人皆有好善惡不善的意志,可稱爲善良意志。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貫徹此善良意志,就是誠意。慎獨是誠意所必需和表現形式。

荀子以“志意”來表述道德意志,荀子云:“志意修則驕富貴,道義重則輕王公,內省而外物輕矣。”宋儒朱熹對“意”做了詳細解釋,朱子曾說:“意者,心之所發也。”“心者,身之所主也。”(《四書章句集註》)這裏的心不是物質器官(不能離開物質器官),而指人的精神或意識存在狀態及其功能,“心”之未髮狀態可稱之意向,“心之發”就是意向或“潛意識”的發用,即具有方向性和目的性的意志。故朱子又解釋“誠者,實也。意者,心之所發也。實其心之所發,欲其一於善而無自欺也。”“誠意”就是誠實其意志.按照善的意志本來面目發生、發展,不虛僞欺詐,這纔是真正的道德意志,道德修養做到了“誠意”,才能達到止於至善的境界。(《大學章句》,《四書章句集註》)朱熹又區分了“意”與“志”的不同,認爲“志是心之所之,一直去底。意又是志之經營往來底,是那志底角。凡營爲、謀度、往來,皆意也。問意志。日:‘橫渠雲:以意、志兩字言,則志公而意私人,志剛而意柔,志陽而意陰。’志是公然主張要做底事,意是私地潛行間發處。”(《朱子語類》卷五)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志”表示意志的方向性和定向性,當於現代語中的意願、意向、動機等,“意”是“志氣”的腳,具有謀劃、實現的意思,包含有如何實現或達到其方向的策略,單獨的“意”就具有現代道德意志的全部意義。

王y明認同朱熹將“意”視爲道德意志,只是他將“良知”作爲道德意志的本體,良知與意志的關係就是本體與發用的關係,而且他的“知行合一”觀中“知”就包含着意志行爲,甚至認爲意志就是行爲,同時他認爲這種意志有善有惡,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孟子以來的善良意志。劉宗周將“志”排除在意志之外,尤其重視“意”即意志的作用,認爲“意”是心的主宰,具有“主向”、“定向”功能,而且它本身就是“定盤車”和“指南針”,從而決定了知行,決定了善惡。故後人將劉宗周哲學稱爲傳統思想中的典型的意志論哲學。

從上述我們可以看出,在儒家倫理思想中,道德意志是,“心”的功能。“意者,心之所發也,有思量運用之義。”(《北溪字義·意》)“志者,心之所之。之猶向也,謂心之正面全向那裏去。如志於道,是全心向於道,志於學,是全心向於學。一直去求討要,必得這個物事,便是志。”(《北溪字義·志》)意志合用,就是指“心”發起一念,又趨向這個念,“決然必須欲得之”即定要實現心中的想法。因此,道德意志主要是一種持之以恆、堅韌不拔的精神,但它並不是盲目的指向,是有所指向的,而這一指向又是“心”(這裏可以理解爲實踐精神)自己作出來的,是指向“道”的,即人們的求道、行道精神。

傳統儒家道德意志學說具有如下三大特徵:首先,傳統儒家倫理思想中的道德意志概念,不是放在因果關係中去理解,而是從決心和志向的角度去診釋,強調道德意志的實踐意義,即在道德選擇和行爲實踐中人們克服困難的精神和堅持的能力,重視道德意志對於個體道德的生成和道德理想人格的完善的意義。所以,在儒家思想中,很難見到西方意志概念的蹤影,即很難見到任何對意義或是意義上的因果關係所作的理論分析,也不見宗教意義上的上帝意志和形而上學式的自由意志,更沒有導向主體性極致的權力意志。其次,從總體來說,儒家倫理思想對道德意志的理解大都帶有較強的理性主義色彩,強調道德意志對於德性養成、人格塑造的意義。而這種理性主義特徵在宋明理學中達到極端。理學家們大都極爲強調理性的作用而否定人的感性行爲,忽視意志的“自願性”、“自主性”、“選擇性”及意志自由的“判定性”,主張“制欲”、“無慾”、“忘情”,甚至要“滅欲”。“存天理,滅人慾”,貶抑人的情感、慾望,主張用理性統率意志、情感、慾望,從而走向反功利主義和禁慾主義。但在理性的一支陸王心學中,對道德意志的超越性、個體性卻推崇備至,具有唯意志論的明顯傾向。第三,儒家眼中的道德意志是一種情感道德意志,是在情感作用下即以情感爲基礎而形成的道德意志。孔子的“志”是由“仁愛之心”發出的,孟子的“志”是由“四端”導引而決定的,朱熹所言的道德意志是體用性情及其所發,王y明所說的道德意志是“良知”及其所發,劉宗周所云的道德意志則是“心之所存”即“情意”或“意情”,他們都沒有離開情感而言意志。

二、道德意志的地位與作用

儒家倫理思想很看重道德意志的地位,大都認爲道德意志是人具有的獨特的品質,是個體成德的關鍵,是德性確立的前提,甚至是生命的本體存在。

孔子肯定人有獨立的意志:“匹夫不可奪志”的“志“即獨立的意志和理想,匹夫即一般平民,平民雖沒有貴族的地位和財富,但也有自己的不受外人外物強制的意志。孔子重視道德意志在道德修養和人格品德中的作用,曾說:“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論語·里仁》“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論語·子張》)都是說任何人憑藉自身的積極努力,不管其地位如何,就可以達到很高的道德境界,只要持之以恆,就能實現“仁”的目標。孟子比孔子更明確強調意志的自覺能動性和積極作用,他認爲“人皆可以爲堯舜”(《孟子·告子下》),把人的道德意志能動性提到一個很高的地位,對普通民衆具有強大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又稱“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若夫豪傑之士,雖無文王猶興。”(《孟子·盡心上》)孟子認爲“志帥氣”,充分肯定了“志”在人類生活中的主導作用。荀子也充分肯定了人的道德意志地位和作用。他說:“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無所受令,自禁也,自使也;自奪也,自取也; 自行也,自止也。故口可劫使墨雲,形可劫而使屈伸,心不可劫而使易意。是之則受,非之則辭。故曰心容其擇也,無禁必自見。”(《荀子·解蔽》)這裏的神明之主即自主的意志。所謂“自禁”、“自使”、“自奪”、“自取”、“自行”、“自止”,就是講意志的多種功能,“心容其擇也”,也是說意志具有選擇和調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