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有哪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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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有哪些注意事項?下面小編來給大家介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要注意弄清用人單位是否具備合法的資格。

只有具備合法資格的單位,才擁有錄用畢業生的自主權,因此,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前,要仔細瞭解用人單位的合法資格。可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網站上查詢該用人單位的企業登記號,以確認是否真有該單位存在,正規單位都有組織機構代碼或營業執照號,可打電話詢問其地址,看看與查詢到的信息是否一致,分辨是不是假冒別人名字的企業,以免上當受騙。

二.要按規定的程序簽訂就業協議。

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步驟如下:

(1)畢業生到學校就業部門領取具有唯一編號的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複印件一律無效,封面的編號不能空,無編號的一律無效(協議書編號可向所在院系諮詢或直接登錄學校就業網首頁查詢)。

(2)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洽談。

畢業生要全面瞭解用人單位基本情況(可上網查詢或實地考查)及接收畢業生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1戶口

如果你想要拿到就業地的戶口,就要問清單位是否解決戶口,尤其對於簽約北京、上海單位的畢業生來說非常重要。如果單位表示“保證解決戶口”“盡力解決戶口”甚至“不保證解決戶口”,畢業生就要承擔一定風險;如果對方向你承諾解決北京戶口,就要把這一條寫到三方協議後的備註欄裏,例如“XX公司承諾爲畢業生XXX解決北京戶口”,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2待遇

待遇主要包括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股票(期權)、保險、公積金等,需要確認各部分待遇的細節:

(1)工資:問清是稅前還是稅後,以及一年發多少個月或年底是否雙薪等;

(2)獎金:很多單位獎金都是季度獎、年終獎或項目獎,獎金佔收入的可觀部分,要詢問確定能拿到的獎金;

(3)補貼:有些單位會有通訊、住房、伙食等各種補貼,也要問清楚;

(4)福利:一些單位會有購物卷、生活用品等福利,最好與內部的師兄師姐打聽下;

(5)股票:瞭解公司是否可以讓員工購買股票,尤其是一些即將上市的公司更可能對員工開放股票購買,如果有的話可能是難得的機遇;

(6)保險、公積金:即常說的“五險一金”,分別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這些都是國家規定企業必須爲員工繳納的;要注意單位的繳費基數,是否遠遠低於你的實際工資,避免單位在上面做文章。

3工作內容

問清自己的具體職務崗位和工作內容,瞭解其在公司所處的地位。一般來說,如果是公司的核心業務部門,會比較受重視,發展前景會更好。但這也不是絕對的,關鍵還要看你的'工作有沒有技術含量,對你個人能力的提高、職業生涯是否有益,對於你未來的跳槽、升職有沒有幫助。

4加班/出差情況

要提前瞭解有無加班、出差,其頻率、時間都是多少,讓自己做好思想準備。因爲對於一些公司或職位來說,加班、出差都是在所難免的,有些甚至還會長期出差或派駐海外。如果可以接受較多的出差或加班,也要問清有無加班費、出差補貼等;如果不能忍受長期的加班、出差,建議不要簽約。

5培訓

對應屆畢業生,公司的培訓體系是非常重要的考慮因素。如果公司有好的培訓體系,可以幫助你迅速成長。從某種程度上來講,良好的培訓可能比優厚的待遇更有吸引了。所以簽約前,要了解單位有哪些培訓計劃,看這些培訓計劃對個人成長是否有幫助。

6發展機會

在瞭解了以上幾方面的信息之後,你就可以綜合衡量自己未來在這家單位的發展機會了。可以主要從以下三方面考慮:

(1)行業背景:考慮公司所處行業的背景和發展現狀,並對行業發展前景進行預測;

(2)公司背景:即公司在行業中所處的地位、目前的發展狀況、經營業績及未來的發展預期;

個人機會:看自己所處部門在公司的地位、自己職位的升職機會、發展前景。

7簽約年限及違約金

不同單位的簽約年限不同,要問清楚。對違約金,在協商中要力爭將其降到最低。違約金特別高的單位要慎重簽約,以免是單位自身條件不好,利用高額違約金拴住畢業生。

8試用期長度

三方協議並不是“保險箱”,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後,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係。對畢業生來說,簽訂了三方協議後,還需要接受用人單位實習期、試用期的進一步考察。

畢業生需要注意試用期或實習期的長度;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爲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爲一年。

(3)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就業協議書。

雙方簽好的協議由用人單位拿到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蓋章後,直接郵寄或由學生本人帶回學校並經院系審覈後交到學校招生就業處。學校審查合格後,加蓋學校公章。四份協議其中一份返給用人單位,一份返給畢業生本人,一份在學校就業部門備案,一份上報省教育廳備案審批後打印《就業報到證》。

注意:

按照簽訂就業協議的程序,學校應是最後簽章,但有些畢業生爲圖方便,要求學校先蓋章,再交用人單位簽章,這樣一來,容易造成兩種不良後果:一是用人單位拿了協議書後遲遲不肯簽章,一拖再拖,一、兩個月或更長時間後,突然找個理由說不能錄用畢業生了,因用人單位未簽章,協議尚未生效,畢業生有口難言,浪費了精力不說,還白白耽誤了與其它用人單位簽約的機會;二是個別用人單位未經協商便在協議書上增加一些畢業生不願接受的條款,待畢業生提出異議,協議已經用人單位蓋章生效,若要違約,畢業生又不得不承擔違約責任。

(4)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如有其他約定條款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最好在備註欄註明,口頭協議不受保護。

爲防止欺詐和違約糾紛的發生,一般應有畢業生本人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如是附加頁貼上去的附加協議,須用人單位加蓋騎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