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城市的構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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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城市是指對城市適宜居住程度的綜合評價。其特徵是:環境優美,社會安全,文明進步,生活舒適,經濟和諧,美譽度高。那麼宜居城市的構成要素有哪些?下面一起關注一下吧!

宜居城市的構成要素

  宜居城市的構成要素

《GN中國宜居城市評價指標體系》由包括生態環境健康指數、城市安全指數、生活便利指數、生活舒適指數、經濟富裕指數、社會文明指數、城市美譽度指數在內的七項一級指標,四八項二級指標,七四項三級指標組成。總結一下城市宜居性的構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1、安全要素

安全是人的需求層次中除了基礎生理需求之外的首選。目前城市的物質生活水平使絕大部分城市居民已無需過多地關注基礎生理需要, 安全成爲現代社會中人們關注的焦點問題。

維護公共安全是城市社會、經濟、文化、環境協調發展的基礎, 是居民安居樂業的必要條件和創造宜居環境的保證。因此, 宜居城市需要有完善的預防與應急處理機制和有效控制危機的能力, 可以將自然災害和人爲災害等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使居住在這個城市的居民有較高的安全感。

2、生態環境要素

城市宜居繼而體現在環境宜居上。城市化進程中產生的空氣質量惡化、水源安全性降低、環境退化等環境問題使公衆對良好環境的追求更爲迫切。宜居城市應該擁有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和人工建築環境,實現二者的相互協調和有機融合,從而創造出怡人的城市景觀, 滿足居民生理和心理舒適的需求。

3、歷史文化要素

在宜居城市裏, 政治清明, 政局穩定,社會風氣良好, 公衆有歸屬感, 並且爲身爲城市的一分子感到驕傲。城市能夠接納外來種族、文化和事物, 但不盲目改變自身的文化特色, 社會各階層相處融洽, 城市歷史文脈與城市社區有機融合, 這一切都是城市宜居性的體現。所以, 社會文化要素是城市宜居性的基礎要素之一。在宜居城市建設過程中必須維護城市文脈的延續性以傳承歷史、延續文明、兼收幷蓄, 營造高品位的文化環境。

4、經濟要素

經濟要素是宜居城市建設的物質基礎。只有經濟得到發展, 才能解決城市貧困、環境污染、就業不足等一系列城市問題, 從而爲城市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物質支持, 促進城市人居軟環境的改善。

同時, 一個城市的宜居性應該是可持續的、不斷髮展的, 能夠保證居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不斷地提高, 爲居民及其子孫後代營造一個良好的'居住、生活和工作的環境。而持續發展的動力和前提是城市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所以, 要使一個城市宜居, 城市的經濟系統應該運轉良好, 在取得明顯效益的同時又不會危及城市的生態環境和社會環境, 可以爲將來的發展預留足夠的能動空間。

5、交通、通訊要素

城市的宜居性還體現在其便利程度上。城市生活便利度最明顯的體現就是交通、通訊的便捷程度。

同時, 現代化城市基礎設施不僅包括完善的生產性基礎設施, 也包括完善的生活性基礎設施, 以及以“數字城市”工程爲標誌的城市信息化基礎設施, 它是宜居城市的“數字基礎”, 在資訊高度發展的今天, 其地位日益重要。

6、人文要素

宜居城市對居民素質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居民素質涉及公衆的道德素養、文化程度、精神面貌等各個方面。

宜居的城市應該是一個學習型的城市, 公衆各階層不斷學習、進步, 形成健康向上的社會氛圍。同時, 宜居城市是一個社會運行有序、財富分配公正、治安狀況良好、居民安居樂業的城市, 應該使每一個居住在該城市的居民能夠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所以, 一個宜居城市必

城市須建立、健全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等在內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宜居城市的建設涉及城市建設的每一個具體的細節, 不是單獨考慮幾個簡單的要素就能夠做到的。一切和城市建設相關的要素都要被包容到這個體系中來。宜居城市的六大組成要素並不是孤立存在的, 它們相互交織、相互影響, 構成了宜居城市建設的核心理念。宜居城市是以人爲本、充滿人文關懷的城市,在此基本原則上實現人與經濟、人與社會、人與文化、人與環境在城市內的和諧共生,以及城市經濟、社會、文化和環境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