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宜居城市排名 青島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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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中科院公佈中國宜居城市排名,山東青島取得第一!

中國宜居城市排名 青島第一

昨天,中科院對外發布《中國宜居城市研究報告》顯示,青島、昆明、三亞、大連、威海、蘇州、珠海、廈門、深圳、重慶宜居指數排名全國40個被調查城市的前10名。

研究表明,對中國40個案例城市不同維度的城市宜居性評價比較發現,居民評價得分最高的是公共服務設施方便性,其次是自然環境舒適度,然後依次是人文環境舒適度、交通便捷性、環境健康性和城市安全性。

其中,城市安全性維度評價在6大指標中得分最低,深圳、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安全性評價均較高。

公共服務設施評價最高的5個城市,包括上海、廣州、深圳、北京等一線城市,及南京、青島、成都、濟南和昆明等著名的旅遊城市。

而東部沿海城市的自然環境宜人性更強,這方面評價最高的5個城市依次爲深圳、上海、蘇州、青島和南京。

交通便捷性評價最高的城市分別爲廈門、蘇州、濟南、海口和銀川等,另外威海、石家莊和昆明的交通便捷性評價也相對較高,主要以二三線城市爲主。

此次報告首次通過大量居民問卷調查和數據分析,反映了公衆真實的城市宜居性感受。一個有意思的結果是:不同年齡、學歷、戶籍狀況、家庭月收入等屬性的居民對城市宜居性評價結果明顯不同。其中,20-29歲、40-49歲、本地戶口、高學歷、家庭月收入5000元以下和2萬元以上等社會羣體的城市宜居性評價較低。也就是說中等收入羣體的滿意度要高於高收入和低收入人羣。

調查結果顯示:中國城市居民幸福感排名最高的依次是廈門、威海、寧波、濟南和蘇州。

【拓展閱讀】

  論宜居城市的標準與意義

1 宜居城市的建設背景

1.1 “宜居城市”的提出

1976年聯合國首屆人居大會提出“以持續發展的方式提供住房、基礎設施和服務”; 1996年,聯合國第二次人居大會提出“人人享有適當的住房”和“城市化進程中人類住區可持續發展”兩個主題,倡導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確保人類住區更安全、更健康、更舒適、更公平、更持久,也更具效率的全球性目標。

隨着人居環境與住區問題的研究,人們關注的角度和問題的深度、廣度都在不斷髮展,包括城市環境、資源、生態、安全等內容逐步進入研究領域。“宜居城市(Livable City)”的概念走入人們的視野。近幾年,國內也提出了“山水城市”、“生態城市”、“綠色城市”等城市發展新模式,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對 “宜居城市”加以具體闡釋。

2004年國務院原則通過的新一輪《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提出用15年將北京建成宜居城市,這是北京第一次將“宜居城市”作爲城市發展目標寫入正式文本,是一次比較完整的實踐設想。這標示着“宜居城市”建設已經成爲我國城市發展的重要方向,具有示範與導向作用,在今後相當時間內也是許多城市發展的重要目標。

1.2 “宜居城市”的概念

據瞭解,目前關於“宜居城市”尚沒有統一準確的概念,我國有關專家們也正把宜居城市的標準作爲課題進行研究。國內外對宜居城市的概念、標準、認識不一。

“宜居”從字面的解釋就是“宜於居住”,起初主要是對一個社區、一定的居民生活範圍內生存環境的一個認識,涉及的是一個比較“微觀”的範疇。

袁曉勐曾指出“宜居城市”是個綜合概念。硬件方面包括要有完善的基礎設施、良好的生態環境、達到一定審美價值的城市景觀。軟件方面主要是經濟和社會環境的營造。前者是指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就業提供、有效率的政府公共服務和穩定寬鬆的政策環境等,後者是指良好的社會風氣和治安,有特色的、開放的、多元的城市文化等。

個人認爲,“宜居城市”是一個環境概念,它即包括自然的生態環境,也包括一定的社會人文環境,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環境,才真正可以被稱爲“宜居城市”。

1.3 北京宜居城市的建設目標

在《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 年) 》中,北京市首次提出“宜居城市”目標。2020 年,北京將建成一座空氣清新、環境優美、生態良好的宜居城市。人民羣衆物質、文化、精神和身體健康的需要進一步得到滿足,人居環境、交通、上學、就醫等關係人民切身利益的問題進一步得到解決。

北京宜居城市建設的階段性目標爲:第一階段(2004年-2010年),以2008年奧運會爲契機,加快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爲宜居城市建設奠定基礎,使“宜居北京”的理念深入人心;第二階段(2011年-2020年),在保持經濟發展的同時,重點做好生態環境建設和良好文化氛圍塑造,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第三階段(2021年-2050年),把北京建設成爲經濟、社會、文化、生態全面協調發展的宜居城市。

2 宜居城市的建設標準

2.1 對建築的要求

宜居要求建築必須將居住、生活、休憩、交通、管理、公共服務、文化等各個複雜的要求在時間和空間中結合起來,因此要求設計一種聚居地,使所有社會功能在滿足目前的發展和將來之間取得平衡。使創造節約能源及材料的建築設計與環境相協調,最終達到人、城市、自然的和諧共生這一適宜人居城市追求的最高理想。

2.2 評價標準

生產力先進、經濟發展質量高、第三產業發達、城鄉居民收入較高。基礎設施完備、生態環境好、空間佈局合理、市民生活便捷。傳承歷史文化,展示現代文明,具有濃厚的文化特色、人文關懷和良好的公共道德。就業比較充分,社會保障機制健全,市民和諧程度高。治安良好、安定有序,具備完善公共安全預警及治理機制,能爲居民提供安全的居住和生活環境。

2.3 成爲“宜居城市”的條件

在自然和生態環境方面,宜居城市應該具有新鮮的空氣、清潔的水、安靜的生活環境和整潔的街區;大氣、水和土壤的污染,以及噪音、振動等對居民日常生活影響程度被控制在最低限度;擁有適宜的開敞空間和良好的綠化,人與自然環境融爲一體、和諧共生;氣候條件比較適於人類日常行爲活動,保留着一定比例的自然山水景觀,使居民隨時感受大自然的氣息。

在社會和人文環境方面,宜居城市應該是一個安全的城市,也就是說,具備健全的法治社會秩序、完善的防災與預警系統、安全的日常生活設施和安全的交通出行環境;能夠提供與居民收入水平相當的居住空間,確保人人享受有適當住房的條件;創造充分的就業機會,爲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就業崗位;具備完善的、公平的基礎配套設施,使居民在購物、就醫、就學等方面享受方便的公共服務,以公交系統優先發展爲核心,爲居民日常出行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務;具有良好的鄰里關係、和諧的社區文化,並能夠傳承城市的歷史和文化,同時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的城市。

2.4 生態學原則

建設宜居城市必須利用生態學,這是實現人與自然高度和諧的凝練。這裏生態學原則,實質上是調控城市生態系統,使城市物質、能量和信息的傳遞與轉化持續不斷地進行,其目標是遵循城市社會功能整體性——和諧生態——平衡發展規律,對自然由無序蔓延變爲合理分佈,變惡性掠奪爲最大值利用,建設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同步協調的資源配置機制和合理佈局,最終的發展目標是達到以人爲本改造自然,優化環境,協調人與自然的關係,推動人類社會的文明和發展。

3 宜居城市建設的重要意義

北京“宜居城市”目標的提出,標誌着政府觀念從重物輕人到以人爲本發生了重大改變。人的天性和自然親近,親近的含義就是人在這個環境裏感到很放鬆、舒適。人有物質需求,也有精神需求。宜居城市的建設是城市擁有好的物質環境,好的人際環境,好的精神文明氛圍。一個宜居城市有着充分的就業機會,舒適的居住環境。這樣的城市以人爲本、並可持續發展。

宜居城市的建設使人們有好的舒適的居住環境,即好的物質環境,更重要的是有良好的人文社會環境,即好的人際環境和好的精神文明氛圍,這包括良好的社會道德風氣,健全的法治社會秩序,社會福利普及和充分的社會就業等。既有很好的自然生態環境,又有良好的社會人文環境,使人們擁有好的居住情緒和心情的。

結語:塑造宜居環境是城市規劃的基本目標,人和自然的統籌和和諧,科學的生態觀都是非常重要的,是對創造城市規劃的重要戰略保障。宜居城市的建設需要我們的共同努力,需要國家環保總局和建設部很好地落實,也需要廣大民衆的積極配合。城市規劃者們應遵循各項城市規劃學的基本理論以及景觀生態學的原則。同時,還需要我們這些專業學生的不斷學習,爲建設宜居城市做出一份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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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設宜居城市要達五條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