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州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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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5月1日勞動節開始,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將上調345元,至每月1895元。

2015年廣州最低工資標準

廣州1550元/月的最低工資標準已經執行了兩年,按人社部《最低工資規定》第十條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今年已是兩年的調整時限。

除了上調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從15元上調至18.3元。

廣州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綜合考慮了廣州近兩年經濟發展、物價上漲、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狀況和低收入勞動者消費支出水平等因素,統籌兼顧了企業和職工的實際情況。

爲了便於企業執行,本次調整設置了兩個多月的調整緩衝期,便於企業調整生產經營成本預算,做好調整的準備工作。

人力資源專家分析稱,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職工醫療期間待遇、試用期待遇、死亡後的贍養標準以及部分省份的失業保險基數均與最低工資標準直接掛鉤,上調將帶來企業用工成本的提升。但長期來看,薪資上漲的趨勢不會改變,而中低收入人羣將成爲受益最明顯的羣體。

通知明確,本次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綜合考慮了廣州近兩年經濟發展、物價上漲、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狀況和低收入勞動者消費支出水平等因素,統籌兼顧了企業和職工的實際情況。本次設置了2個多月的調整緩衝期,便於企業調整生產經營成本預算,做好調整的準備工作。

下一步,廣州各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將通過多種方式,就新標準的執行情況開展全面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依法執行新標準,嚴肅查處用人單位違反加班工資支付規定和變相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爲,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廣州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廣州市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付出,廣州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爲了充分發揮最低工資標準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職工的收入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廣東相關部門制定了《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條例中規定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的情況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確保廣州最低工資標準貫徹執行。

廣州市歷年最低工資

2014年廣州最低工資:1550元/月;

2013年廣州最低工資:1550元/月;

2012年廣州最低工資:1300元/月或1100元/月;

2011年廣州最低工資:1300元/月或1100元/月;

2010年廣州最低工資:1100元/月或960/月;

2009年廣州最低工資:86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