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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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調研報告

**市是一座新興的工業城市,位於**自治區西部,1976年建市,面積1754平方公里,轄**、**、**三個區,全市總人口50萬人,有蒙、漢、回等25個民族。經過近50年的開發建設,特別是經過近年來的改革、調整和發展,**已初步形成了以能源、化工、建材、特色冶金爲主體,第三產業和城郊型農業相配套的經濟格局,地區特色經濟的框架初步形成,全市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快速發展。2012年全市生產總值完成562.56億元,比上年增長14%;地方財政收入完成94.6億元,比上年增長13.9%;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區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25700元,分別增長15%和17%。

截止2012年底,全市有學校、幼兒園168所,在校生84256人,教職工7598人。其中:公辦學校、幼兒園67所,在校生70292人,教職工6246人。

二、**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狀、成效、經驗

**市現有義務教育學校47所,其中:初級中學17所(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在校生15849人,專任教師1480人;小學30所,在校生30593人,專任教師2344人;特殊教育學校1所,在校生92人。

全市下轄三個區,沒有旗縣,農區面積與人口很少,且已完全實現城鄉一體化。消除了農業戶口,農村學校基本已經融合到城區,學校建設管理與城區學校完全執行相同標準,不存在城鄉差異。

辦學體制上分三區、市直屬四塊,民族義務教育(1所蒙古族中學)和特殊教育(1所特殊教育學校)由市直屬管理,其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部歸三區政府管理,實現了以區縣爲主的管理體制,管理體制順暢,責任明確,工作有序,發展良好。

**市黨委、政府一直非常重視義務教育的發展,再加上多年來經濟狀況較好,全市義務教育整體水平較高,均衡狀態良好。1996年在**自治區率先實現了盟市整體"普九"達標;率先實現了城鄉一體化,消除了農戶籍,整體改造了農村學校,實現了農村學校與城區學校一體化標準、一體化管理。率先在實行免費(義務)教育;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一直能夠享受同等待遇。近幾年,經過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全市所有義務教育學校的校舍條件及校園環境整體上又提升了一個檔次,校際間差距基本上得以消除。目前正在推行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和薄弱學校改造工程,大力推進學校設施設備配備,將整體上提升義務學校裝備水平,實現學校辦學條件的均衡。

師資隊伍整體良好。由於市區人口較少,居住集中,全市設立一個教師培訓中心,教師培訓從機構、制度、內容、形式等各個方面形成了較完善的體系,常規繼續教育培訓、知識更新培訓、提高培訓、現代教育技術培訓,以及分職能分類別的培訓均成爲常態化,每位教師均能及時得到充電、提高。按照隸屬關係,市直及三區每年都有計劃地引進新畢業大學生及優秀教師充實到教師隊伍,並注重加強相對薄弱學校的師資力量,教師隊伍梯次連續,結構合理,形成良好的'可持續發展結構。根據實際,出高薪聘用部分名優校長,爲薄弱學校增添力量。此外,各區還積極探索內部調整機制,制定激勵性政策,調整優秀教師到薄弱學校任教。經過幾年的努力,應該說全市師資隊伍水平在地區、校際間是均衡的。

注重並強化教育教學管理,嚴格落實國家規範辦學行爲的有關規定,下力氣治理有關招生、收費、教學等行爲。徹底消除了義務教育階段重點校、重點班;包括外來務工人員在內,均實現了劃片、就近、免試入學;強化學籍管理,規範"小升初"分配手段和程序,遏制擇校現象也有明顯成效。所有學校均能按國家課程計劃,開齊開足課程,按學科配齊各教師,學生的入學機會,升學機會均相對公平。同時積極探索實施改革,支持薄弱學校發展,近幾年實行的將一部分高中招生計劃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的改革措施,對促進薄弱學校的提升發揮了較好的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市整體現狀看,地區、校際間的辦學條件、師資配備、課程實施、升學機會都應該是均衡的,但是,偏失的質量觀和盲目的擇校觀製造並助推着教學質量校際間的不均衡。由於歷史的原因以及城市改造,城區居住區出現收入層次和文化層次羣體差別,收入和文化層次較好居民區的學生,由於家庭教育的基礎較好,其片區學校學生成績就好一些,客觀上造成了學校質量差別,這些學校就成了羣衆極力擇校的熱點,擇校又爲學校間質量從輿論到事實差距的拉大,超了助推作用。儘管採取了許多遏制擇校的手段,但由於人際關係複雜性,擇校現象仍然很熱。目前,全市核心區內2所初中和3-5所小學擇校熱現象比較突出。

四、對策和建議

1.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機制需進一步完善。我國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實行了國務院領導下,地方負責,以縣爲主,分級管理,省級政府統籌的體制後,對推動義務教育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義務教育現狀看,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細化各級政府的責任。如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對義務教育投入分擔比例,各級政府制定政策的權限。特別要強調頂層設計,對長期難以解決的,地方各級政府及基層羣衆認識不統一的,關係到教育大局的,一定要強化頂層設計,出臺統一政策,標準等,如,義務教育質量的標準,義務教育均衡的標準,經費投入的標準,甚至包括考試測試標準等。

2.要強化政策、法規的嚴肅性,強調令行禁止。有關中小學生減負、規範辦學行爲等規定政策已很明確,而且無疑是正確的,由於執行不徹底,基層仍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討論,廣大家長羣衆認識一直提不高,各地學校執行政策一直不完全到位,學生負擔仍然很重。

3.教師職稱制度需要調整完善。中小學教師職稱實行"評聘分開"後,本意要激活分配製,打破論資排輩的固化局面,但由於操作難度過大,各學校無法通過考覈自行聘任職稱,仍然處於固化局面,不能以此調動職工積極性,出現了有些地區乾脆不開展聘任,導致大量評上職稱的無法聘任,而有些條件好的地區放大聘任職數,降低難度,又回到按資歷聘任的老路,而且出現了地區間教師待遇的不均衡。這一問題需要從頂層上研究解決。

4.義務教育財政投入機制與政策需要進一步完善。

一是國家保障農村牧區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但對城市既沒納入保障範圍,也未做公用經費保障的政策規定標準,由於各地城市的財力不同,重視程度也不一致,城區間存在經費水平不均衡,甚至出現城市不如農村的經費水平。

二是投資結構上普遍存在不合理。多注重房舍、校園建設,對內部設施設備的配備,更新注重不足,需要做好政策規定,對設施設備投入要加大,並對地方政府提出要求。

三是對區縣一直以"第一個增長"即,"財政對教育的增長比例高於地方經常性的財政收入增長比例"的標準與要求已經不盡合理,地方經常性財政收入忽高忽低,而對義務教育的投入應該穩定增長。應該研究調整更細更具體要求。

四是應大力推行學校公用經費科學預決算制度。目前按生均標準撥付經費,人數少的學校顯然會因生均成本高而欠缺,應推行地區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保持一定值的基礎上,按學校運行成本給予預算安排的制度,保證各學校經費公平,有利於促進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