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預防、系統治理”城鄉低保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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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簡稱。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下面是本站小編爲您推薦的城鄉低保調研報告,請參閱。

“積極預防、系統治理”城鄉低保調研報告

一、城鄉低保存在問題

城鄉低保是一項羣衆擁護的民生工程,但由於規章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規範,管理服務不到位等問題仍有一些不同程度存在,影響了城鄉低保工作的開展,究其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人情保和關係保在農村個別地方存在。村社區幹部家屬或親朋好友參保的現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是低保管理不夠規範,低保對象確定辦法有待進一步提高。在審覈低保對象時有的村社區沒有參照低保條件規定和經過集體研究,而是由個別幹部確定並且存在未公示或公示時間不夠就上報。農村低保對象的公開和評議環節規範不夠。

二、存在問題表現形式

1、按規定低保資金的管理首先由個人申請,然後由村委會、居委會初審,羣衆評議,經鄉鎮政府審覈後,報區級民政部門審批,然後由村委會、居委會公示,由鄉鎮民政部門發放資金。但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存在着某些不合理的因素。一是有的村幹部暗箱操作,不按規定召開村民會議進行申報、審覈和公開評議,由村社區幹部隨意指定低保對象或者沒有按照低保標準去認真核實,而是草率估計,隨意填報,不通過村民評議,直接爲親友辦理低保,存在不堅持原則,謀私,優親厚友的廉潔風險。

2、由於低保名額有限,在同一水平線的貧困戶很難分別誰最困難,雖然大部分村低保對象評得比較準確,但也有小部分村羣衆有意見,主要表現爲:一是認爲自己比別人更困難,卻沒有得到保障;二是認爲自己雖比個別保障對象更困難,但保障人口卻比別人少。存在與村社區幹部走得近點的優先辦理低保得好處的廉潔風險。

3、村社區明知低保對象死亡或已經達到取消條件而不取消,有索取好處任其繼續領取低保的廉潔風險。

三、問題原因分析

部分鄉、村、社區幹部黨性原則不強,沒有認識到收受、索取好處費的不當之處。對辦理低保送人情認爲是小事一件,不知小錯不斷,大錯就不遠了,違紀違規發展下去就是違法,貪小不解決,就會貪大,等貪大了被抓起來就悔之晚矣。

四、問題治理措施

進一步健全完善城鄉低保制度,規範低保工作管理,加強基層低保隊伍建設,提高基層低保工作人員素質,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把深入民心的民生工程落到實處。對此提出以下建議:

1、建立一支高素質隊伍。加強對低保工作人員的工作培訓,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鄉民政服務中心會同村社區加大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使低保工作更加規範化。堅持做到公開保障政策、對象、標準和資金“四公開”。

2、重視低保資金補助標準問題。在合理適度範圍內適當提高確實喪失勞動能力的老、弱、病、殘的低保戶補貼標準,擴大低保戶的覆蓋面,對村社區不下戶數指標,確保應保盡保。

3、建立城鄉低保戶定期報告制度。既要及時掌握已領取低保家庭的收支變化情況,也要掌握因病致貧等的家庭情況,以便及時上報調整低保對象;確保城鄉居民符合條件的`應保盡保,不符合條件的堅決清退。

4、儘快制定並出臺《低保工作崗位責任過錯追究制度》,加大低保工作崗位責任過錯追究的力度。民政服務中心對低保對象造假騙保的,應立即停發低保金,並追回發放的款項。鄉紀委要加大執紀問責力度,會同鄉民政服務中心加大對低保辦理對象的辦理整個過程進行抽查。對低保辦理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爲,加大問責力度進行處罰。

  5、建立長期性的公示欄和舉報箱、公開舉報電話,接受羣衆和全社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