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互動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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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都建立在委託代理和信息經濟學等理論的基礎之上,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互動模式的論文範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互動模式研究

摘要:公司治理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方面發揮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從內部審計的發展新趨勢入手,對其職能和作用進行了重新思考和定位,闡述了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的互動關係,並在分析比較國外典型內部審計模式的基礎上,對如何構建我國新型內部審計模式進行了探討,以期爲完善我國公司治理結構提供參考。

關鍵詞:內部審計 公司治理 互動機制 風險管理 內部控制

一、內部審計的界定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自1941年成立至今已有60餘年,內部審計定義發生了多次變化,這些定義的修改和發展,記錄了內部審計演變的軌跡,從中人們可以得到很多新的啓示。早期的定義主要描述內審人員應當如何工作,而沒有強調內部審計能爲組織提供多種服務,能爲組織創造更多的價值,也沒有強調內部審計人員應與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股東進行溝通,因而不利於內部審計職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發展自己。1999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理事會通過了內部審計的新定義和新的專業實務框架(PPF),認爲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與諮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其通過應用系統、規範的方法、評價並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來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其中最顯著的是內部審計職能的轉變,從強調檢查和評價組織活動以幫助組織成員有效履行受託責任,轉爲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以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

二、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定位

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都建立在委託代理和信息經濟學等理論的基礎之上,因而無論是實務界還是理論界,都已充分認識到內部審計在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中的重要作用。2002年美國一系列財務醜聞發生之後,內部審計的作用更是倍受關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隨着公司治理結構的不斷改進,正確認識並重視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建立並完善我國的內部審計制度,以促進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的良性互動,在現代企業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義。但內部審計的定位並非一成不變,應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管理的需要而逐步完善。其中首要的是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即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能否發揮其作用,關鍵在於是否強調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此同時,提高內審人員地位,優化內審人員素質,在保證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基礎上,讓內部審計融入到公司治理中去,充分發揮其作爲公司治理機制重要組成部分的應有作用。

三、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的互動分析

(一)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功能透視內部審計是完善公司治理的保證。內部審計的約束是一個過程,在健全公司治理過程中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內部審計參與公司治理規劃的制定,參加相關的會議,聽取有關部門討論和決定的情況,並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其次,對公司治理措施的實施進行監督和評價,及時糾正並認真對待和妥善處理存在的問題。最後,有效的內部審計有利於保障債權人、客戶和員工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更有利於所有者和經營者雙方的權力制衡和減少信息的不對稱。內部審計是加強風險管理的保障。公司治理研究的是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聯繫及其關係的制度安排。其中企業目標及風險和收益的分配都是圍繞風險展開的,可見風險管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在實務中,已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從整個企業的角度來進行風險管理,即實行全面風險管理(ERM)。因此,內部審計應協助管理層和審計委員會對企業風險管理的效果和效率進行檢查、評價和報告,並及時就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以降低企業面臨的風險。但要注意的是內部審計是協助並非替代企業的風險管理,是風險管理的有機構成,而且內部審計的風險管理職能正是目前內部審計拓展的新領域。內部審計是實現內部控制的關鍵。內部控制是指通過一系列的管理工作,以取得經營效果和效率、財務報告的可靠性、遵循適當的法規等目標的一種過程。有效的內部控制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內部審計作爲企業內部控制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重要職能是通過對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檢查和評估,發現企業內部控制缺陷,分析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偏差,提出切實可行、富有建設性的建議和措施以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使企業逐步形成一個有效的自我防範機制。可見,內審的本質是對企業本身經濟活動的再監督。

(二)公司治理對內部審計的客觀要求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內部審計爲利益相關者提供可靠、相關的有用信息,並對其承擔報告責任,其主要需求方是戰略管理層、業務管理層、審計委員會或執行董事會。但不同的需求方對內部審計的要求是不同的,審計委員會關心的是內部審計對風險與控制的保證服務;業務管理層主要關心內部審計對運行機構的有效性和控制的充分性的諮詢服務,戰略管理層則對上述兩者所關注的內容都要予以關注。因此,在一個治理結構完善的企業中,公司治理及其利益相關者在很大程度上會對內部審計提出相應的要求,從而幫助企業實現目標。

四、國外公司治理中內部審計模式比較

(一)外部控制主導型的內部審計模式――以英美公司爲代表

英美公司治理模式是典型的市場導向型的公司治理。英、美兩國有着高度發達的資本市場,企業以證券市場的直接融資爲主要的籌資方式,且股權高度分散。一方面,公司的運作主要依靠以CEO爲首的行政管理系統,分散的'股東沒有動力和能力去監督經營者。如果公司經營不佳,衆多分散的投資者“用腳投票”來影響股票價格,使公司管理當局面臨被董事會解聘的威脅。另一方面是控制權市場,即公司在其股票價格下降後可能被接管或收購,使經營者面臨失業,投資者運用上述治理機制就必須得到上市公司完整真實的信息。外部控制主導型的內部審計模式的特點是:內部審計由董事會下設的由外部獨立董事構成的審計委員會領導,內部審計人員接受審計委員會的職能監督,可以不受限制地與董事會進行接觸交流,其任命和撤換必須經審計委員會批准,可以較好地保持與管理當局的獨立。內部審計人員可以不受限制地檢查會計資料及其反映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內部控制情況,對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經營活動的合理性做出持續的評估,協助審計委員會對高級經理層的監督,防止重大舞弊問題的出現,幫助管理當局改進管理,是兼顧財務制約和管理建設型的內部審計。

(二)內部控制主導型的內部審計模式――以德日公司爲代表

與英美國家不同,德國和日本的公司很少到證券市場融資(近年來這一情況正在逐步改變),公司的股權主要由銀行或法人股東之間相互持有,股權相對集中。但德、日兩國公司治理並非完全一致。德國員工和股東選舉產生監事會共同對公司實施治理,公司的日常運作由管理董事會負責。日本由於公司之間相互持股,個人股東和相互持股的法人股東組成的股東大會形同虛設,董事會主要在公司內部經營者之間產生且等級分明,高級管理層往往由董事會成員兼任並負責公司的日常運作,銀行只是在公司經營狀況不良時才介入,實施相機治理。但兩國公司治理過程中都特別強調僱主和僱員結成利益結合體。與英美國家證券市場的投資者追求短期利益不同,法人股東希望公司獲得長遠的良好發展以增加利潤或

保持業務上的聯繫,公司的日常運作都是依靠兼任公司董事的內部管理當局,包括內部審計在內的一切活動都是圍繞企業的長遠發展,股東很少干預公司的經營活動。內部控制主導型審計模式特點是:內部審計由兼任董事長的行政首領領導,很難與管理當局保持獨立,內部審計人員主要由管理當局任命。內部審計也對內部控制制度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評估,但很少涉及到對高級經理人員的監督,更多地是從事改進管理效率、增加公司財務利潤的管理審計和經營審計,是管理建設型的內部審計。兩種公司治理結構及其內部審計模式,如(表1)所示:

隨着公司規模的日益擴大,股權結構將越來越分散,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也日益明顯。但目前我國公司治理中的內部審計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如企業對內部審計的認識不足,造成內部審計機構地位低獨立性差,使內部審計的職能和工作範圍受到制約,很難履行檢查和監督的職能。其次,內部審計的制度不夠完善。我國已於1995年頒佈了《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準則》,但內部審計準則至今尚無明確的頒佈實施日期,使內部審計人員在開展工作時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內部審計的發展。再次,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有相當一部分人不具備必要的學識和業務能力,不能適應審計工作的需求等。雖然引入並完善內部審計並不能解決我國公司治理的所有問題,但仍然應最大限度的發揮內部審計的保證和諮詢的功能,不斷完善公司治理中各個監督機制,使之各司其職,形成相互督促的關係。從國外內部審計模式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發揮其應有作用的關鍵。我國內部審計應在借鑑國外模式的基礎上,將內部審計機構隸屬於審計委員會,並將監事會審計和審計委員會監督相結合,增強監控力度,其主要架構如(圖1)所示。

該模式的選擇在一定程度上能促進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之間合理分工、相互協調,從而避免了機構重疊、工作重複。這種雙重領導下的內部審計模式符合公司治理結構對內部審計的需求,與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的《內部審計實務準則》之要求相一致。從(圖1)可見,監事會作爲股東大會設在公司內部的常設監督機構,對公司內部的所有日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在雙層治理結構下,公司內部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監事會對董事會負有監督職責。與此同時,爲了發揮董事會監控的功能,董事會可以再設立審計委員會、財務委員會等部門,協助董事會開展專門工作,從而將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分離,並且相互制衡,防止經營者濫用權力。其中審計委員會作爲董事會下屬的專門委員會,爲董事會的控制與監督功能服務。另外,內部審計機構是在企業內部設置的,是對本公司經營管理部門實施控制活動的職能部門,因而應該接受審計委員會的監督,同時內審機構通過審計委員會不受限制的接觸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