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白居易的禮樂文教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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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 要:白居易在《策林》中,提出了一系列旨在突出禮樂文教功能、加強文風世風建設的主張,即體旨達情、經世致用,斥異崇儒、禁釋正心,禮樂相濟、去飾重實,存正抑邪、厚生利人,文存炯戒、詞通諷諭。白居易的禮樂文教觀是其儒學思想的具體體現,並對其詩學觀的形成產生了重要影響。

試論白居易的禮樂文教觀

論文關鍵詞:白居易 《策林》 禮樂文教觀

白居易在其於元和元年(806)參加制舉試前的75篇擬製習筆《策林》中,計用10篇文章,探討了與禮樂文教相關的問題,其中既有對迷失學習要旨之愚誣者的批評,又有對繼承與革新禮樂之原則的論述;既有對侵剝民生、惑亂人心的釋教的揭露,又有對飾僞媚神、厚死傷生的淫祀的指斥;既有對尚質抑淫、著誠去僞的創作態度的提倡,又有對選使采詩、察政達情的采詩制度的鼓吹。白氏在《策林》中對上述問題的探討,不僅體現了他的儒學思想,且對其詩學觀的形成產生了重要影響。

一、體旨達情,經世致用

對研習詩、書、禮、樂者來說,該掌握怎樣的學習要領、具備怎樣的學習態度?是浮光掠影、只滿足於外在的章句呢,還是宏明通達、深究其內在的精髓呢?是亦步亦趨接受呢,還是去粗取精學以致用呢?對此,白居易在《救學者之失》中雲:

(太學生徒)但有修習之名,而無訓導之實也。伏望審官師之能否,辨教學之是非,俾講《詩》者以六義風賦爲宗,不專於鳥獸草木之名也。讀《書》者以五代典謨爲旨,不專於章句詁訓之文也。習禮者以上下長幼爲節,不專於俎豆之數,裼襲之容也。學樂者以中和友孝爲德,不專於節奏之變,綴兆之度也。夫然,則《詩》、《書》無愚誣之失,禮、樂無盈減之差,積而行立者,乃升於朝廷;習而事成者,乃用之於宗廟。{1}

由文中看,誦習《詩》、《書》者,專注於章句訓詁之類的末節,背棄了疏通達遠的大旨;執掌禮、樂之器者,只重視禮數、儀容以及節奏、律度之類的形式,遺失了上下長幼之禮和中和友孝之德的內涵。白氏對造成這一狀況的原因作了檢討:做官者未盡責任,疏於訓導;爲師者素質欠缺,方法失當。白氏爲此提出的補救措施一是用經世致用的方針來要求學生及老師;二是獎優擢賢,把那些懂得體旨達情、學以致用者選拔到重要的崗位上。

白氏在《救學者之失》中所表述的體旨達情、學以致用的思想,是在中唐復古崇儒思潮激盪下催生出來的。若追溯根源的話,白氏的思想可說是源自啖、趙、陸的《春秋》學派。中唐學風的新變是自啖、陸、趙《春秋》學開始的。由私家傳授而進入官學後,《春秋》學在上的影響力日漸顯盛。“自貞元后期以來,以《春秋》學派爲代表的新經學形成了一個鮮明的導向,這就是將學術化,要求對經學的解讀能面對現實政治,要求習經者能依經取義,發揮儒家詩教對現實政治的干預作用。”{2}白氏在《救學者之失》中,強調突出的經世致用、反對拘守僵死章句的思想,“更直接地將這一公羊學公式引進了現實政治闡釋”{3},其與《春秋》學的文化精神是一脈相通的。由此看出,白氏的“救學者之失”不單是在糾正、補救教與學的偏失,而更主要的是以此爲切入口,追求和弘揚儒學以學干政的精神。

二、斥異崇儒,禁釋正心

自漢武帝接受董仲舒“罷黜百家”主張後,至少形式上形成了儒術獨尊的局面。但從實際看,漢武時期獨佔鰲頭的儒術已不盡是孔、孟之真傳。魏晉之際,承漢末社會大動盪之慣勢,儒家大一統的思想受到嚴重衝擊。正是於此期間,域外的佛教開始在中土流行,並引發了下層民衆追捧和上層士大夫研習體認的興趣。魯迅先生曾說:“晉以來的名流,每一個人總有三種小玩意,一是《論語》和《孝經》,二是《》,三是《維摩詰經》,不但採作談資,並且常常做一點註解。唐有三教論辨,後來變成大家打諢;所謂名儒,做幾篇伽藍碑文也不算什麼大事。”{4}從魯迅先生概括的情況看,自魏晉迄於唐代,思想界早已出現了儒、道、釋三家並存的態勢。爲扭轉這種“混亂紛爭”的局面,佛教傳入中土後就不斷有人抨擊佛教是“夷狄之法”,揭露其病民蠹國之罪孽。

客觀說,至白氏時代,前此的唐統治者大都與佛教有掙脫不了的關係。但自安史之亂後,伴隨三大社會痼疾的出現,朝廷上反佛的呼聲越來越強烈。以元和十四年(819)韓愈上《論佛骨表》諫阻唐憲宗迎佛骨入內廷爲標誌,形成了志士仁人與釋教鬥爭的一次高潮。韓表有云:“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羣臣不言其非,御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爲,出於尋常萬萬也。”{5}韓愈的力諫雖未奏效,且以遠貶潮州宣告諫阻的失敗,但其理直氣盛的忠耿之心卻贏得了後人的稱許。然有必要強調的是,早在元和元年,白居易就在《策林》中提出了廢黜異端、尊崇儒術的思想,並大膽揭露了佛教惑亂人心、侵剝民生的諸多弊端。

白氏這種黜異廢邪、崇儒弘聖的思想在《議釋教》中表現得更爲直接激進。雖然白氏承認釋教有“輔助王化”價值,但他認爲不可聽任其瀰漫風行。他說:

區區西方之教,與天子抗衡;臣恐乖古先惟一無二之化也。然則根本枝葉,王教備焉,何必使人去此取彼?若欲以禪定復人性,則先王有恭默無爲之道在。若欲以慈忍厚人德,則先王有忠恕惻隱之訓在。若欲以報應禁人僻,則先王有懲惡勸善之刑在。若欲以齋戒抑人淫,則先王有防欲閒邪之禮在。雖臻其極則同歸,或能助於王化;然於異名則殊俗,足以貳乎人心:故臣以爲不可者以此也。況僧徒月益,佛寺日崇;勞於土木之功,耗人利於金寶之飾;移君親於師資之際,曠夫婦於戒律之間。{6}

白氏申述了三條禁絕釋教的理由:其一,釋教風行,有乖惟一無二之傳統,無益於理。其二,釋教之根、本、枝、葉,在王教中皆存其精義,無須修釋教而遺王教。其三,釋教侵剝生民利益,紊亂紀綱倫常。白氏所指出的第三條理由最具現實針對性,揭露了佛教及教徒廣佔田地、耗費財物、寄食農人的剝削生活。關於第二條,其最爲重要的意義不在於白氏發現了儒學中蘊含着佛教精義及儒學與佛教具有等同的`價值,而在於在看似“強詞奪理”的論述中傳遞出思想界儒佛周流、互釋、相容的信息。關於第一條,貌似權威,但其理由實有不盡令人完全信服的漏洞。因爲所謂“儒、墨六家不行於五帝”者,非五帝有目的地積極篩選的結果,而是儒、墨等六家學說在上古尚未出現;同樣,所謂“釋、道二教不及於三王”者,非三王不願推行佛、道也,而是在三王的時代,道教尚未形成,佛教尚未傳入。白氏精通三教,不可能連起碼的常識亦混淆不清。最可能的解釋是,白氏的用意乃出於爲己所用的動機,立此“謬論”,以彰顯其批釋教、尊儒術的良苦用心。

白氏反佛的言論,在他早中期積極於兼濟時顯得較爲突出。如他在永貞元年(805)所寫的《爲人上宰相書》中,就曾指出“托足于軍籍釋流者不知反”{7}的危害。白氏作於元和四年(809)的《新樂府》中有一題旨爲“刺佛寺寖多也”的《兩朱閣》詩,其中有云:“憶昨平陽宅初置,吞併平人幾家地?仙去雙雙作梵宮,漸恐人間盡爲寺!”{8}詩對德宗兩公主薨後其第改爲佛寺事進行了諷刺。白氏對佛教的上述批評,雖“都是唐人闢佛的常言,所指僅在形跡”{9},但必須指出的是,他是在唐朝普遍崇佛、佞佛的情勢下,帶頭開展此類批評的。雖然白氏在晚年所作的《蘇州南禪院白氏文集記》和《香山寺白氏洛中集記》均直言不諱地坦承自己對佛國的懇誠嚮往——“願以今生世俗文字,放言綺語之因,轉爲將來世世贊佛乘,轉法之緣也”{10},但這並不能抵消白氏對佛教危害性痛惡和批判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