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白居易音樂理論中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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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關鍵詞」白居易 音樂 人情 政情 深情 論唱情

淺談白居易音樂理論中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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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摘要」白居易是繼杜甫以後,又一位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他一生有兩物相隨,一是詩歌,一是音樂,白居易的藝術作品之所以感人至深,突出的就是一個“情”字。

    白居易作爲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給後人留下了豐厚的詩歌精神遺產。僅《全唐詩》就收錄了白居易詩作2853首。這一精神遺產的寶庫,不僅展示了詩歌盛唐時代繼李白杜甫之後的又一座巔峯的巍峨之貌,而且也向後人揭示了白居易詩歌中閃耀着民生思想的絢爛色彩。然而,白居易不僅在詩歌表現上蓄豐蘊美,獨具慧眼,而且在音樂理論方面也有妙論精解。他認爲音樂和詩歌一樣,表現的就是一個“情”字。

    一、白居易認爲音樂更應重“人情”

    所謂人情,指的就是人的情感,人之常情,也專指人性之,清感。我們從白居易的詩歌中看到,他的詩歌是充滿着人情味的,他對音樂的認識同樣也是充滿着人情味的。白居易在《沿革禮樂》中論述了樂之本根於人情。“臣聞議者曰:‘禮莫備於三王,樂莫盛於五帝,非殷周之禮不足以理天下,非堯舜之樂不足於和神人。是以總章辟雍、冠服策篡之制不備於古,則禮不能行矣;干鏚羽族、屈伸俯仰之度一不修於古,則樂不能和矣。所謂“本”指的是樂的根本,取自儒家本末之說,《樂記》上說:“樂由天作,禮以地制。過制則亂,過作則暴;明於天地,然後興禮樂也。”是說樂是按天的法則作成。“聖人作樂以應天,制禮以配地,禮樂明備,天地官矣。”在音樂功用方面,白居易是反對食古不化、守舊不變的論調的。白居易認爲:“夫禮樂者,非天降非地出也,蓋先王酌於人情張爲通理者也。”就是說:音樂既不是天降也不是地出,藝術創作屬於精神需求,是出於一種精神、情感的需求。藝術家的創作一是爲了宣泄與傳達胸中積累的豐富而強烈的生活感受與體驗,是用藝術的形式來進行精神的自我調節。二是爲了實現自我,以求達到自我價值的最大化和藝術的昇華。正所謂一位音樂家必須作曲,一位畫家必須繪畫,一位詩人必須寫詩,一位科學家必須創造,否則他將無法安寧。一個人能夠成爲什麼,他就必須成爲什麼,他必須忠於他自己的本性,這也是藝術家的良心所致。所謂“歌以詠言、聲以宣義”,“哀樂託於聲”。音樂就是用來表達人情的,是人的一種精神需求的滿足,並非天降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