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的理念和價值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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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不斷完善和研究過程中,經濟法應當逐漸的走向科學化和系統化,並且對經濟法進行提煉,使經濟法逐漸的走向成熟。對於經濟法來說,價值和理念不能進行有效的融合,就會使經濟法內在的精神缺失,也無法使經濟法成爲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將其應有的權力得不到有效的彰顯。另外,若是經濟法中的價值和經濟沒有進行聯繫,這樣就會在經濟法中存着諸多的分歧,和模糊不清的現象。因此,在不斷完善經濟法的過程中,要基於這些問題之上,構建經濟法的理念和價值體系。所以,沒有合理、科學和統一的經濟法合理和價值體系,這樣得經濟法形式註定是沒有內涵的,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同時,經濟法的價值和理念也是本文主要闡述的內容。

經濟法的理念和價值論文

一、經濟法的價值和理念之間存在的關係

(一)本質是相同的

對於經濟法領域而言,在很長的一段時間是將經濟法的價值和理念是混同使用的,沒有進行有效的區分。其實,經濟法的價值和理念的本質是相同的。曾經有爲經濟學家說過:“在現代不斷髮展的過程中,任何一項制度都是具有相同的經濟價值和經濟理念,作爲重要的支撐支柱。”擁有這樣觀點的經濟學家還有很多,在他們的思想中的認爲,經濟法的理念和價值的本質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並且兩者是可以相互替換,對構建完善的經濟法體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二)經濟法價值和理念的不同說相同

在經濟法不斷的過程中,有的經濟學家認爲經濟法的價值和理念的本質是相同的。其說法也是各式各樣的,有的經濟學家認爲經濟法的價值和理念是不相同的,兩者在本質上是存在着較大的區別,兩者不能相互的替換。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經濟學家又提出了不同說是相同的,有位經濟學家說過:“儘管人們在經濟法價值和理念中的含義確實很相同,但是需要在經濟法價值和經濟法理論分別出現的時候,並且基於一個更高的概念之上。其實這些說法,都是基於不同說法之上的。從不同說法的角度進行分析,可以存在着兩種觀點,第一,經濟法中的主客觀說法。但是,經濟法中的價值並不是一個單純的客觀經濟法觀念,並且對其判斷進行主觀的判斷。因此,在經濟法體系中的價值和理念中,應當進行主客觀統一。同時,在另外一種層次說,經濟法的價值儘管具體一定的客觀屬性,但是在經濟法價值實現的過程中,與人的主觀判斷和客觀判斷是離不開,這樣的話對經濟法理念的本身也是一種認識。因此,經濟法價值和理念的屬性是一樣的。同時,在經濟法理念和價值存在的過程中,理念應當高於價值之上,價值的存在也應當在理念的指導之下存在。

二、經濟法理念和價值的結構形式

(一)經濟法經濟和價值之間的界定,存在着不同的觀點

經濟法中的理念是指:理性的認知觀念,具有一定的理想性的、永恆的、精神性,並且從文化的角度上來說,對於事物的本身可以進行抽象和全面的概況。但是,在經濟法理念的界定中,其說法也衆說紛紜。其中,在衆多的說法中,有這樣的'一個觀點,認爲:“經濟法體系中的理念,應當具有一定的規定性、理性等特點,並且對經濟法理念的基本內容進行一定的認識,這也是經濟法中最高理念”。但是,又有些經濟學家認爲:“經濟法是國家在經濟不斷髮展的過程中,根據我國的法治制度進行強制性的干預,並且通過人的主觀判斷和認知,對國家的經濟發展間有效的把握”,這也是經濟法理念中的內在含義和精神。

(二)經濟法價值和理念體系構成的不同

近幾年,在我國經濟法理念和價值不斷研究的過程中,對其界定存在着“一元論”、“二元論”、“多元論”等結構觀點。一元論主要是認爲:經濟法是我國社會在經濟不斷髮展的過程中,針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形式,進行隨時的調整,實現社會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實現公平、公正下的社會經濟自由發展。二元論主要是認爲:經濟理念和價值在不斷髮展的過程中,是對我國社會經濟生產和發展中進行全面的分析,對我國社會的平衡發展起到了促進的作用,兩者相輔相成,並且融會貫通,爲我國社會的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意義。多元論是指:經濟法價值和理念在發展的過程中,對經濟法的自由理念、發展理念、安全理念進行了詳細的分析,並且在不斷髮展的過程中,對其信息、分配等進行公平、公正的發展,同時,在不斷髮展的過程中,保持着持續發展、公平發展的理念。不同的經濟法價值和理念體系構成,對經濟法的價值和理念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並且對我國的經濟發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意義。

結束語

通過以上的綜合論述,我們可以知道經濟法中的價值和理念,在本質上是相同的。但是,在經濟法的價值和理念中,其構成形式也是有所的不同。本文對經濟法的理念和價值進行了簡要的闡釋和分析。經濟法中價值和理念的不斷髮展,對我國的社會經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