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間接法下現金流量表的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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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間接法下現金流量表的編制 一、間接法下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原理

淨利潤反映的是企業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但是在現行的會計系統中,淨利潤並不僅僅包括經營活動的收入和支出,還包括因籌資活動而產生的“財務費用”、因投資活動而產生的“投資收益(損失)”以及一次性項目“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另外,在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表中還包含了一些淨利潤沒有涉及的項目,如本期支付的待攤費用中尚未攤銷完的部分等。因此,要將淨利潤換算爲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就必須對這些項目進行調整。

淺析間接法下現金流量表的編制

二、調整項目的分類分析

對於《企業會計制度》列示的15個調整項目,我們可以將其分爲以下四類進行分析。

1.納入了淨利潤的計算中,但是沒有發生實際的現金流動。這類項目包括:計提的資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攤銷、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和固定資產折舊。這類業務的本期發生數作爲費用納入了淨利潤的計算,但是並沒有發生實際的現金流出,所以應當加回到淨利潤中。

對於固定資產折舊,存在“固定資產折舊-製造費用-存貨成本”的攤銷線路,因此,並不是所有的固定資產折舊都包含在淨利潤中,我們用一個例子來解釋這一點。

例:A企業的期初存貨爲0,本期購買了1000元原材料投入生產,並於年內生產完畢。本期生產用固定資產折舊的攤銷額爲1000元。A企業本年度共銷售一半的產品,售價爲1500元,故其銷售成本爲1 000元。在這裏,若忽略所得稅的因素,則A企業當年的淨利潤爲500元。由此得知實際的現金流量=1500-1000=500元。按間接法計算出的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爲:淨利潤500元加固定資產折舊1 000元加存貨的減少1000元,即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爲500元。

本例中的實際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爲500元,這說明儘管生產用的固定資產折舊並沒有全部包含在經營利潤中。但是,通過全額抵消固定資產折舊並同時對存貨的變動進行調整,可以得出與實際數相同的結果。

2.不屬於企業的經營活動,但損失(收益)被包括在淨利潤中。這類項目包括: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的損益以及固定資產報廢損失、財務費用、投資收益(投資損失)。這類調整項目屬於投資活動範圍,但被包括在淨利潤的計算中。因此,無論這些項目是否發生了實際的現金流動,在將淨利潤調整爲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過程中,必須對這些項目進行調整。具體的調整方法爲:如果是收益性項目就減;如果是損失(費用)性項目就加。

需要注意的是,這裏調整的財務費用並不等同於利潤表上的財務費用,而僅指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的財務費用。

3.屬於企業的經營活動,但調整數僅爲期間內項目的變化數。這類項目包括:待攤費用、預提費用、遞延稅款貸項(借項)、經營性應收項目、存貨以及經營性應付項目。

(1)待攤費用的減少。它表現爲兩種情況,用算式來表示爲:①待攤費用的減少=[(前期發生的`待攤費用在本期的攤銷+本期新形成的待攤費用在本期的攤銷)-本期新形成的待攤銷費用];②待攤費用的減少=[本期攤銷的全部待攤費用-本期新形成的待攤費用]。第一種情況可歸入淨利潤的計算中,故應加回到淨利潤;第二種情況沒有被包括在淨利潤中,但確是經營活動發生的現金流出,應該減去。同是費用的攤銷,上例中的固定資產等長期資產的攤銷以實際發生數進行調整,而對於待攤費用卻要以賬戶的變化額進行調整,原因在於形成新的待攤費用屬於經營活動,而增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屬於投資活動,所以第二種情況不需要對本期新增數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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