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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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指內部審計機構爲確保其審計質量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制定和執行的政策和程序,下面爲大家提供的是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論文,僅供參考。

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論文

摘要: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實施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內部審計生存發展的根基。而加強內部審計作業過程的質量控制,則是提高審計質量的關鍵所在。

關鍵詞: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控制措施

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指由內部審計的業務管理機構對內部審計的各項業務活動進行有計劃地監督和協調[1].客觀地分析內部審計質量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科學地制定提高內部審計質量的具體措施,對於促進內部審計工作的全面開展和質量的進一步提高具有極爲重要的意義。

一、內部審計工作的不足

近年來,內審部門在提高審計質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內部審計質量狀況有了明顯改善,但內審質量總體水平不高仍是當前制約內審部門發揮重要作用的關鍵變量和瓶頸因素[2].內審工作的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執業能力較低

具體說來有四點表現:第一,內審機構的設立沒有完全到位。目前,雖然大中型企業以及集團公司內部逐步設立了內審機構,但基層事業單位、中小企業在內部機構的設置上,還不夠健全,也沒有專門的內部審計制度。有的單位即使設立了內審機構,但它從屬於財務部門,對下屬單位的檢查流於形式,混同於財務檢查。從某種意義講,內審機構設立還沒有真正到位。第二,內審人員業務素質偏低。內審人員多由原來的財務、會計人員轉崗,甚至是兼職,比較習慣於對被審單位進行財務收支審計,往往重視賬面審計而忽略賬外內容,直接導致對經濟業務複雜性的瞭解不足,難以將企業經營特點、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刻地披露與揭示。第三,缺乏統一的業務規範。我國雖然制定了統一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以及一些具體準則,但缺少統一的業務規範和操作指南,使得企業內審目標不明確,內審工作計劃帶有一定的盲目性、隨意性。審計方案脫離實際,操作指導性不強;審計調查不徹底,審計取證、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缺乏嚴格規範;重大問題沒有查深查透,審計意見缺乏針對性、可行性。第四,未建立分級督導制度。內部審計應當建立分級督導制度,對各層次的審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複覈。督導和複覈實際上是對內部審計工作的內部監督,但是,各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部門受人員、機構編制等因素的制約,大多沒有設立必要的內部督導。內審工作是“只有檢查別人,沒有被人檢查”,對內部審計的檢查處於真空地帶,客觀上也導致內審質量不高。部分設立分級督導的內審機構,其督導內容也僅僅限於編制底稿人員是否簽字、工作底稿是否填寫齊全、報告結構和用語規範與否等等,缺乏實質性的指導和監督。

(二)執業意願比較弱

相當一部分內審人員認爲“內審是得罪人的工作”,沒有動力,也缺乏相應的執業意願去做好內審工作。表現在內審計劃缺乏統一規劃和針對性,很多企業內審工作還僅僅侷限在“舉報”“重大事件”等的事後審查,內審業務本身流於形式,走過場,缺乏深入的調查和事後的追蹤。

(三)獨立性不夠

目前內審人員獨立性還比較差,對於發現的問題,缺乏揭示和披露的勇氣。內審人員往往懾於領導壓力或者出於同事關係的考慮,或者由於其他種種原因,對發現的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後不了了之,甚至於收取賄賂,。唐建兵認爲[3],我國內部審計獨立性不高的原因在於:(1)內審人員機構設置依附於其他部門或者合署辦公,導致了內審機構和人員受到多方利益的牽制,嚴重製約其獨立性。(2)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偏低。由於我國內部審計起步較晚,很多工作還處於摸索階段,再加上內審工作容易得罪人,直接導致業務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的員工不願意從事內審工作,嚴重影響了內審的獨立性和審計工作的質量。

二、內部審計質量不高的理論闡釋

影響內部審計質量的核心因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內部審計缺乏相應業務標準,使得內審人員執業能力低下;二是內審人員違規或者失職的懲罰成本太低,使得內審人員的執業意願偏低和獨立性下降。

根據內部審計業務標準的高低和內部審計違規懲罰成本的高低,我們可以把內部審計分爲四種情況,分別構成下頁圖1所示的Ⅰ、Ⅱ、Ⅲ、Ⅳ四個區域。在矩陣區間Ⅰ內,由於缺乏統一的業務標準,內部審計工作有較大的彈性,可操縱空間較大,並且懲罰成本又偏低,這必然誘使內部審計人員做出如下兩種選擇:第一,內部審計工作流於形式,導致內審人員的執業能力和執業意願下降;第二,內審人員,對於發現的問題隱瞞不報或者虛報,這會影響到內審人員的獨立性。無論內審人員做了何種選擇,都會導致審計質量低下。因此,我們認爲區間Ⅰ屬於低質量的內部審計。在矩陣區間Ⅱ,儘管業務標準還是比較匱乏,但由於存在較高的懲罰成本,迫於懲罰壓力,內審人員不敢掉以輕心,也不敢,仍然會“嚴把質量觀”。當然,由於缺乏較高的業務標準和操作規範,可能會導致重複勞動和無效勞動,造成資源的巨大浪費。在矩陣區間Ⅲ,儘管懲罰成本比較低,但由於存在比較詳盡的內審業務標準和執業規範,內審人員可以比較容易地實現高質量的審計。換言之,內審人員的執業能力得到提升,實現高質量內審的執業成本大幅降低。在職業道德和內審目標的雙重約束下,內審人員也應該能夠做到高質量地審計。當然,由於懲罰成本偏低,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不排除內審人員舞弊的可能性。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無論是業務標準的提高還是懲罰成本的提高,都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內審的質量。我們認爲區間Ⅱ和區間Ⅲ均屬於中等質量的內部審計。比較二者,筆者認爲區間Ⅱ的內審質量應該高於區間Ⅲ,其原因在於區間Ⅱ的約束力量來源於制度約束,屬於“硬約束”,而區間Ⅲ的約束僅僅來源於職業道德和審計目標,屬於“軟約束”。但很顯然,這二者均非最優方案。最優方案在矩陣區間Ⅳ,即高業務標準提高了審計人員的執業能力,高懲罰成本提高了內審人員的執業意願和獨立性,這三個方面的提高必將全方位提升內審質量,爲高質量的內部審計提供製度性保障。

遺憾的是,我國目前儘管制定了《內部審計準則》,但由於缺乏相應的業務規範和操作指南,內部審計工作整體可操作性不強。而且,我國目前還缺乏專門的關於懲罰措施的規定,故內審基本上處於“無風險狀態”。也就是說,我國的內部審計還停留在第Ⅰ區間,還存在巨大的提升空間。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發現,要想提高內審質量,其根本途徑在於實現從區間Ⅰ向區間Ⅳ的轉變,而轉變途徑在於內部審計業務標準的制定和高懲罰成本制度的出臺。

三、提高內審質量的路徑和措施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提高內審質量的路徑無外乎三個方面。

(一)提高內部審計的業務標準

要提高內部審計業務的標準,主要應從制度保障和技術保障兩個方面着手。

第一,制度保障。制度保障上,要進一步完善和認真履行《內部審計準則》的具體規範,建立、健全內審制度和質量管理制度。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在審計之前,必須編制審計計劃和審計方案。審計計劃包括審計目標、審計順序、考慮審計資源和後續審計。審計方案包括審計時間、審計範圍、審計重點、審計步驟、審計人員等,同時需要了解被審單位的經營活動、內控制度、財務狀況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等,編制和發送審計通知書[4].

(2)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要通過審覈、觀察、監盤、詢問、函證、計算、分析性複覈等審計程序,獲取足以證實審計事項的審計證據,包括書面證據、實物證據、視聽電子證據、口頭證據、環境證據等,並以不同形式做好審計工作底稿的記錄工作,明確規定各級複覈的要求和責任。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要具有預防、識別、檢查舞弊的基本知識和技能,警惕可能存在的舞弊風險。

(3)在審計結束後,以經過覈實的審計證據爲依據,形成審計結論與建議,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當客觀、完整、清晰、及時,具有建議性並體現重要性的原則。報告要有實事求是的態度、規範的格式,突出重點並提出有效的糾正措施。同時要對被審計單位或者部門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有效性做出相應保證,並在向被審計單位徵求反饋意見後,依照審計的不同結果,做出審計結論、審計決定和審計建議。

第二,技術保障。技術保障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全面審計,突出重點,這是提高內部審計質量的根本要求。“全面審計”是基礎,要求把握好全局:“突出重點”是關鍵,要求抓得住要害。只有在把握全局的基礎上抓住要害,突出重點,查深查透,才能真正發揮內部審計監督的作用。二是改進方法,創新手段。內部審計工作要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適應企業不斷髮展的要求,不斷改進內部審計的方法,創新審計手段。主要措施有:

(1)積極探索經濟效益審計,揭露管理不善、決策失誤造成的嚴重損失浪費和資產流失問題,促使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2)加強先進的.審計技術方法的推廣運用。要突破傳統模式和習慣做法的影響,大力推行計算機審計,提高審計工作技術含量,擴大內部審計覆蓋面,挖掘審計深度,提高工作效率。

(3)採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廣和完善審計抽樣、內控測評、風險評估等審計方法,積極研究探索適合內審工作的先進方法,不斷提高內部審計的工作水平。

(二)加大內審瀆職或違規的成本

要加大內審瀆職或者違規的成本,應從以下兩方面着手。

第一,制定違規懲罰的法律法規,詳細規定內審人員的責任和職責以及違規的處罰。所謂“亂世用重典”,我們應該用嚴厲的法律提高內審人員違規的成本。

第二,制定瀆職或者違規的界定標準。筆者認爲可以頒佈專門的《內部審計責任認定辦法》,詳細規定對於什麼樣的內審事件需要承擔責任,以及承擔什麼樣的責任。筆者建議可以採用如下原則:如果屬於過失導致“本來應該發現問題而沒有發現”,應追究相關責任人行政責任;如果由於內審人員瀆職或者舞弊,造成企業或者相關人損失的,應該根據事件的大小、性質和損失的嚴重程度分別追究其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如果由於內審人失職或者舞弊導致重大事故的發生,應該追究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三)相關配套措施

第一,組織保障。有條件的企業或經濟組織要建立內審機構。事業單位、中小型企業可建立內審網絡組織,以區(縣)爲單位,主管部門爲二級網絡組織,下設基層單位三級網絡,進行層層管理,逐級負責。這樣,資金在運行中能及時得到有效的控制和信息反饋,使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得到保證。

第二,人員保障。內部審計質量的各種因素中,人始終是最重要的因素。需要從幾個方面來提高內審人員素質:

(1)通過繼續教育學習,使內審人員不斷了解新情況,掌握審計的先進方法,不斷適應發展中的經濟形勢變化。

(2)組織人員學習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以及內審工作法規制度,進行依法審計。

(3)深入調查研究,獲取充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爲做出正確的審計報告提供充分支撐。

(4)鼓勵內審人員掌握與人交流的技能,講究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效率。

(5)進一步加強內審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強其從事內部審計工作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綜上所述,要使內部審計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規範化、職業化,減少內審工作的風險,提高內審工作質量,必須要從組織機構、人員、制度和技術四個方面多管齊下,全面提升內審質量。從而爲企業或經濟組織的健康發展,以及促進黨的廉政建設起到重要的保證作用。

[參考文獻]

[1]趙保卿。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探討[J].審計與經濟研究,2001,(1):24-27.

[2]李勝利。談內部審計的質量控制[J].經濟師,2004,(8):198.

[3]唐建兵。我國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問題[J].成都大學學報:社科版,2000,(2):9-11.

[4]許貴萍。談現代企業內部審計質量管理[J].財會研究,2004,(6):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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