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障大學生實習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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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障大學生實習權益

上海:保障大學生實習權益

近日,上海市人大代表、華東理工大學教師康青提交了《儘快制定〈上海市大學生實習條例〉》的議案。

康青是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畢業班的教師,在此次人代會上,她特意向一些企業老總推薦自己的學生,哪知這些大企業老總一張口就提要求,“只要研究生,只要有工作經驗的學生”。

爲自己學生叫屈的同時,康青也堅定了提交議案的決心。

康青在議案中給出了一組統計數字,2008年上海共有畢業生14.1萬人,2009年畢業生人數爲15.8萬人,2010年將達16.8萬人。而可供實習的崗位卻遠遠不能滿足要求,2008年,上海共組織3.98萬人參加實習,僅佔當年大學畢業生人數的四分之一;2009年由上海市教委提供的實習崗位與2008年的崗位數大體相當。實習崗位供不應求的情況並未好轉。

“現在,大學生實習難和就業難一樣,已呈千軍萬馬過獨木橋之勢。”康青表示,許多用人單位招聘員工時,爲了降低用人成本以實現效益最大化,大多要求應聘者具有工作經驗。於是,大學生爲了使自己在未來職場上更具競爭力,參加實習便成爲一條必經之路。

然而,高校畢業生人數逐年遞增,學校能夠提供的實習崗位遠不能滿足實際需求,企業提供的實習崗位也十分有限。

另一方面,由於實習學生專業水平的侷限性,以及不穩定、流動性大等因素,也使有的用人單位不願意接受實習生。

康青表示,雖然2006年國家相關部門就發出了《關於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的通知》,但由於缺乏相關配套政策和制度的支撐,大學生實習難的局面一直沒有得到根本改變。

“有的企業僅僅把實習生作爲廉價勞動力,不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甚至苛扣實習生工資。”康青說,還有一些職業中介機構,看準學生缺乏社會經驗和找實習崗位心切的心理,許以頗具誘惑力的承諾,在收取高額中介費後,又以種種理由不履行承諾。

康青認爲,無法可依是造成大學生實習過程中權益屢遭侵害的重要原因。

爲此,她建議,政府應將解決大學生實習問題提升至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制定《上海市大學生實習條例》,提升大學生實習的管理層次。

“目前,還沒有法律條例對實習這一概念進行定義,因此,實習生很難用法律條例爲自己維權。”康青認爲,條例應該明確其適用範圍以及對實習這一概念給予明確的界定,將其與試用、見習嚴格區分開來。

其次,條例應該規定各企事業單位接收實習生的責任、義務、激勵機制、補貼、評估考覈辦法,培養全社會的實習概念和意識,使之成爲一種制度;應該規定大學生實習勞動、安全、報酬等管理辦法,保障學生的合法權利。

康青認爲,上海應首先鼓勵大型國有企業主動提供實習崗位,並給予資金支持,作爲接收實習生的補貼。同時,政府應當將大學生實習狀況作爲制定經濟社會政策的重要指標,建立經濟發展與擴大實習崗位的聯動機制。

康青還建議,由政府設立一些公共實習服務機構,免費向大學生提供服務。例如,實習政策、法律法規諮詢,實習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發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