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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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程量即工程的實物數量,是以物理計量單位或自然計量單位所表示各個分項或子分項工程和構配件的數量。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術語,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術語

1、工程量清單

載明建設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的名稱和相應數量以及規費、稅金項目等內容的明細清單。

2、招標工程量清單

招標人依據國家標準、招標文件、設計文件以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編制的,隨招標文件發佈供投標報價的工程量清單,包括其說明和表格。

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的投標文件中已標明價格,經算術性錯誤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包括其說明和表格。

4、分部分項工程

分部工程是單項或單位工程的組成部分,是按結構部位、路段長度及施工特點或施工任務將單項或單位工程劃分爲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項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長度等將分部工程劃分爲若干個分項或項目的工程。

5、措施項目

爲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準備和施工過程中的技術、生活、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項目。

6、項目編碼

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清單名稱的阿拉伯數字標識。

7、項目特徵

構成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自身價值的本質特徵。

8、綜合單價

完成一個規定清單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和工程設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和企業管理費、利潤以及一定範圍內的風險費用。

9、風險費用

隱含於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中,用於化解發承包雙方在工程合同中約定內容和範圍內的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的費用。

10、工程成本

承包人爲實施合同工程並達到質量標準,在確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須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設備、施工機械臺班及其管理等方面發生的費用和按規定繳納的規費和稅金。

11、單價合同

發承包雙方約定以工程量清單及其綜合單價進行合同價款計算、調整和確認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2、總價合同

發承包雙方約定以施工圖及其預算和有關條件進行合同價款計算、調整和確認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3、成本加酬金合同

發承包雙方約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合同約定酬金進行合同價款計算、調整和確認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4、工程造價信息

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根據調查和測算髮布的建設工程人工、材料、工程設備、施工機械臺班的價格信息,以及各類工程的造價指數、指標。

15、工程造價指數

反映一定時期的工程造價相對於某一固定時期的工程造價變化程度的比值或比率。包括按單位或單項工程劃分的造價指數,按工程造價構成要素劃分的人工、材料、機械等價格指數。

16、工程變更

合同工程實施過程中由發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項工作的增、減、取消或施工工藝、順序、時間的改變;設計圖紙的修改;施工條件的改變;招標工程量清單的.錯、漏從而引起合同條件的改變或工程量的增減變化。

17、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圖紙(含經發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圖紙)實施,按照現行國家計量規範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項目應予計量的工程量與相應的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間出現的量差。

18、暫列金額

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幷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用於工程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採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19、暫估價

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於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

20、計日工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範圍以外的零星項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

21、總承包服務費

總承包人爲配合協調發包人進行的專業工程發包,對發包人自行採購的材料、工程設備等進行保管以及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彙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

22、安全文明施工費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標準等規定,爲保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護現場內外環境和搭拆臨時設施等所採用的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23、索賠

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損失,按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對方承擔責任,從而向對方提出補償的要求。

24、現場簽證

發包人現場代表(或其授權的監理人、工程造價諮詢人)與承包人現場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籤認證明。

25、提前竣工(趕工)費

承包人應發包人的要求而採取加快工程進度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縮短,由此產生的應由發包人支付的費用。

26、誤期賠償費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計劃進度施工,導致實際工期超過合同工期(包括經發包人批准的延長工期),承包人應向發包人賠償損失的費用。

27、不可抗力

發承包雙方在工程合同簽訂時不能預見的,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

28、工程設備

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29、缺陷責任期

指承包人對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擔合同約定的缺陷修復責任的期限。

30、質量保證金

發承包雙方在工程合同中約定,從應付合同價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復義務的金額。

31、費用

承包人爲履行合同所發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合理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32、利潤

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獲得的盈利。

33、企業定額

施工企業根據本企業的施工技術、機械裝備和管理水平而編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機械臺班等的消耗標準。

34、規費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省級政府或省級有關權力部門規定施工企業必須繳納的,應計人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費用。

35、稅金

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人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36、發包人

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本規範有時又稱招標人。

37、承包人

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本規範有時又稱投標人。

38、工程造價諮詢人

取得工程造價諮詢資質等級證書,接受委託從事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活動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9、造價工程師

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在一個單位註冊、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

40、造價員

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在一個單位註冊、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

41、單價項目

工程量清單中以單價計價的項目,即根據合同工程圖紙(含設計變更)和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範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進行計量,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相應綜合單價進行價款計算的項目。

42、總價項目

工程量清單中以總價計價的項目,即此類項目在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範中無工程量計算規則,以總價(或計算基礎乘費率)計算的項目。

43、工程計量

發承包雙方根據合同約定,對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數量進行的計算和確認。

44、工程結算

發承包雙方根據合同約定,對合同工程在實施中、終止時、已完工後進行的合同價款計算、調整和確認。包括期中結算、終止結算、竣工結算。

45、招標控制價

招標人根據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計價依據和辦法,以及擬定的招標文件和招標工程量清單,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編制的招標工程的最高投標限價。

46、投標價

投標人投標時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所報出的對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標明的總價。

47、簽約合同價(合同價款)

發承包雙方在工程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即包括了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的合同總金額。

48、預付款

在開工前,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用於購買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設備,以及組織施工機械和人員進場等的款項。

49、進度款

在合同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對付款週期內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價款給予支付的款項,也是合同價款期中結算支付。

50、合同價款調整

在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出現後,發承包雙方根據合同約定,對合同價款進行變動的提出、計算和確認。

51、竣工結算價

發承包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按照合同約定確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進行的合同價款調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後,發包人應付給承包人的合同總金額。

52、工程造價鑑定

工程造價諮詢人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機關委託,對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的工程造價爭議,運用專門知識進行鑑別、判斷和評定,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也稱爲工程造價司法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