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工資制度 2017年教師績效工資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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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績效工資制度_2017年教師績效工資制度範本

工資制度是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和政策制定的,是與工資的制定與分配相關的一系列準則、標準、規定和方法的總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年教師績效工資制度範本,歡迎閱讀參考!

教師績效工資制度 2017年教師績效工資制度範本

一、指導思想

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爲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教育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的工作績效考評,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當學年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三、考覈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覈結果作爲分配的主要依據。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覈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全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覈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 ,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四、發放形式

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年(期)度考覈造冊,報市教育局審覈後通過個人工資賬戶直接劃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

 五、發放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覈、分配與發放

個人考覈總分值爲100分,其中德15分,能10分,勤50分(考勤佔15%、工作量佔60%、教育教學過程佔15%、兼職10%),績25分。具體考覈細則如下:

考覈項目及計分標準

(1)考勤。(10分)

主要考覈教職工出勤情況。考覈依據爲學校考勤辦法和考勤記載。

1.法定假

①婚假:符合法定年齡者享受婚假3天,凡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初婚的爲晚婚,婚期增加7天。②產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生育第一胎享受產假3個月;女方年滿二十四周歲生育第一胎的爲晚育,無論是順產還是剖腹產產假爲4個月,給予男方護理假3天;育齡婦女生育第一胎後應主動採取節育措施,避孕失敗造成小產者產假15天,引產者產假1個月。③喪假:本人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喪假3天,其他親屬1天。

2.請假手續

①病假、事假無論時間長短均應寫書面請假條。②向校長請假准假後由本人持准假條到教導處備案,安排好課務。(特殊情況辦理補假手續)領導幹部、教師出公差應事先與班主任或搭班教師打好招呼,安排好課務方可離校。

3.考勤考覈辦法(滿分10分)

①事假一天扣1分,事假超過3天,每天扣2分。②病假每天扣0.5分。③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含學校的會議、教研活動等)④曠工一節扣2分。

工作期間,事假3天以內,一般病假7天以內(住院15天以內)的,按天數扣減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病事假髮生在同一月的,合併計算請假天數,下同);礦工1天,事假15天以內,一般病假在15天以內(住院治療30天以內)的,不得享受半年考勤獎;累計礦工2天以上15天以內的,事假15天以上1個月以內的,一般病假1月以內(住院治療1一個月以上)的,不得享受全年的考勤獎;精神不振,出工不出力,不在工作狀態的,視爲出勤不全,酌情扣減考勤獎。

出勤主要考覈教師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情況,包括學期中事假、病假、曠課、曠工、開會遲到早退等情況,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從總分直接扣減。

(2)工作量(30分)

本項考覈以百分制進行,每學期進行一次。

1.根據崗位設置確定教師工作量,教師能切實履行崗位職責,認真抓好教育教學工作,工作認真負責,視爲滿工作量。基本爲14-16節每週。

2.個別崗位因實際因素視爲不滿工作量,具體折算如下:圖書室管理爲滿工作量的40%;科學儀器室管理爲滿工作量30%。團隊、工會可以根據實際工作覈算工作量,也可以按平均工作量增加40%。個別臨時性中心工作,根據實際覈算工作量;統一的臨時性工作不計工作量,沒有參加的一次可以扣3-10分。初中教師週日到崗的每月可以加5分計入(出滿崗的才加)

3.工作量考覈:達到滿工作量爲100分,不滿工作量的得對應分數,代上一節課加0.3分,因私少上一節課扣0.3分。

4.分配辦法

全校績效獎勵性工資總額的30%除以全校工作量考覈得分總和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工作量考覈得分就是教職工個人工作量績效工資額 。

(3)教育教學過程

主要考覈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

1.師德:(15分)

對在教育教學中,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一定後果,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向家長索取物品,有損學校形象的;參與賭博等違法活動的,由行政會研究視情節扣除相應的師德考覈分。影響大的老師不得享受德的考覈獎,教師德育考覈不合格的,其績效考覈直接確定爲不合格等次,不得享受當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應對學生安全負責。學校把安全考覈納入教師德的績效考覈。集體活動、放學排隊,課間課堂上等都應避免大小事故發生。如發生事故造成影響,經行政會研究將扣除責任人安全考覈分(總分不超出15分)

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表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從基本分中累計扣分,直至扣完爲止。

1.不能正常參加政治學習或學校組織的政治活動,無故缺席者扣1分。

2.因犯有嚴重政治錯誤,受到上級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分扣10分。

3.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扣3-15分,造成傷害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處理。

4.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或暗示學生家長請客送禮,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

5.參與賭博、搞封建迷信活動等違法行爲,造成一定影響的扣3分。

6.教師有嚴重不團結行爲或出現打架罵人的惡性事件造成一定影響的扣3-15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處理。

7.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進行打牌,下棋、球類等與教學無關的活動,發現一次扣1分(學校安排的比賽除外)。

8.凡擅自離崗,上班期間隨便出入者,發現一次扣1分。

9、上班期間酗酒過度,有損教師形象的每發現一次扣3-10分。

3.教學教研(20分)

1、教學常規10分

⑴備課教師應在認真鑽研教材、課標、瞭解學生的基礎上,制訂好學期授課計劃,並按進度與課時認真編寫課案,課案必須精心設計,教案的詳略應以有利於教學實踐爲原則,新教師、青年教師寫詳案,備課的考覈以檢查記錄累計平均值爲準。如有以下情況酌情扣分。

①已備課時每少於應備課時(按教參要求)一課時扣1分,直至扣完。

②不按學校要求的格式進行備課,發現一課時扣0.5分,直至扣完。

③考覈範圍內的青年教師不寫詳案,每發現一課時扣0.5分。

④教學內容、教學目的要求,教學重、難點,教具安排不明確,發現一課時扣0.2分。

⑵上課上課是整個教學工作的中心環節,上好課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上課要做到目標明確,內容正確,改革教學方法,掌握教學的基本功、嚴格上課常規。達如有以下情況酌情扣分。

①有課不上,發現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凡聽課中發現滿堂灌的老師一次扣1分,

②不按課表上課或擅自調課,發現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③不按時候課進課堂,無故遲到、早退、離開課堂者或者接打手機等行爲,發現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④上課清點學生人數,因不實行點名制而引發的學生的不安全因素等,發現一次扣2分。誘發的其它責任事故按安全責任合同辦理。

⑶作業佈置與批改

佈置作業要依據大綱和教材要求,作業題要精選,作業量要適當,符合省“減負”規定。及時、認真批改作業,一週內完成作文批改,其他作業原則上在當天(不得超過第二天)批改好。不漏批、錯批作業,作業格式和批改格式符合學校規定。教師應嚴格作業書寫要求,對作業不合格的,要批評教育,嚴禁以壓作業作爲懲罰學生的手段。重視口頭作業及動手能力訓練。如有以下情況酌情扣分。

①組織或要求學生徵訂、購買學校統一規定之外的教輔資料。發現一次扣2分。

②美術及勞動科技課手工作品於期末上交,其它各學科應按課標要求對學生進行認真考查並做好記錄。達不到上述要求者,發現一次扣1分。

③作業不按批改要求批改的,或請學生批改的,發現一次扣1分。

④作業佈置偏少或偏重的,佈置懲罰性作業的,酌情扣分。

⑷輔導輔導應針對學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輔導可採用集體輔導、個別輔導、同學之間互幫互助等多種形式進行。課外輔導要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有記載。對學習基礎差的學生要熱情關懷,重點輔導。對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應充分發揮其特長和優勢。按要求填寫好成長記錄。如有以下情況酌情扣分。

①無成長記錄每人次扣2分(由教導處統一確定人頭)。

②教師單獨將異性帶到其它隱蔽場所輔導,發現一次扣1分,嚴重者將追究師德直至解聘等。

③早讀課或自習課教師必須按時到班輔導。發現不到班輔導或不按時到班輔導者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⑸考覈進行考覈是鞏固學生基礎知識,形成技能的關鍵。考覈將由學校逐步實行改革,考覈分過關考覈、期末考覈進行。

(1)過關考查 過關考查由教導處,教研組組織進行,各項目過關率應不低於8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予以扣分。①不進行重點單元過關考查的每一次扣2分。②對沒能過關的學生不進行再過關的扣1分。③過關人數低於全班人數的80%扣1分。

(2)期末考查 ①期末考查由教辦、學校統一組織進行,成績進入績效考覈和加分項目。因績效發放的時間等因素制約可以順期兌現落實。②音、體、美、電腦等專兼任教師要按照課標要求進行考查。 ③對不完成教學任務的扣2分,按規定無成績記載的扣2分。

2、教研 (10分)

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業務學習,集體備課有書面發言稿,能主動聽課,每學期人均聽課達10節以上,骨幹教師培養計劃考覈對象聽課每學期達20節。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教師每人交一篇有質量的教學論文,認真學習教科研理論,撰寫《教師專業成長學習心得》10篇(女50週歲及以上,男55週歲及以上減半),並按學校要求進閱覽室看書學習,按要求撰寫好讀書筆記。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酌情扣分,直到扣完爲止。①學校組織的各類業務學習,無故不參加一次扣1分。②集體備課,無中心發言稿扣3分。③每學期聽課節數達不到要求,每少一節課扣2分,無評課意見,每少一次扣0.5分。 ④青年教師未完成學校交給的教學公開課任務的每次扣5分。⑤每學期教師未按學校佈置的要求參加各級論文競賽的,無教研論文的扣4分。⑥教師撰寫的讀書筆記達不到要求的,每少一篇扣2分。

(4)教育教學考覈實績 (25分)

“績”主要包括教育效果、教學效果。重點考覈:①教學工作態度、敬業奉獻精神、教育學生成效,主要以學生對教師評價爲依據。(5分)②維護團結穩定,維護學校榮譽和教師形象,出色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主要以考覈小組的評價爲依據。(5分)③教學業績主要以學期片區統考所教學科的綜合分和特優生完成率爲考覈依據。一等的得滿分,二等的得10以上,末等的得5分,因特殊原因中途接班的以起始名次爲依據,每上升一個名次加2分,但滿分不得超過15分。(15分)

特別要強調一點,凡是需要參加考調的老師,實績考覈當年(期)綜合評定不得居於片區末等。(處於自然班倒三分之一名次)

第二項:加分

師德加分:

師德表現考覈合格並且被教職工公認爲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突出的(被評爲校師德標兵)加2分,受到校、區、縣、市、省、國家級有關部門表彰的分別加2、3、4、5、6、7分;同時受到不同級別不同類型表彰的以最高級別計分。

在安全隱患排查上,及時發現報告(處置)有重大隱患有立功表現的加3-10分。

教學教研加分:

教師教學評優及基本功競賽與輔導獎,參照以下條款執行:

1.區級學生競賽活動中獲團體第一名的輔導教師得2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以下不得分。

2.在縣、市、省、國家教育部門正規機構舉辦的學生學習、文藝、體育等競賽活動中獲團體一等獎的輔導老師,分別得3、5、8、10分,二、三等獎(組織獎)按相應級別一等獎的80%與60%標準獎勵。在非教育部門舉辦的上述活動中獲獎的按上述標準的25%執行獎勵。

3.在縣、市、省、國家級教育部門正規機構主辦的學生學習競賽活動中,學生獲個人一等獎指導教師分別得1、l.5、2、3分,二、三等獎按相應級別的80%與60%標準獎勵。在非教育系統舉辦的'上述活動中獲獎的每人次按上述標準的25%執行獎勵。

4.學生作品在縣、市、省、國家級教育部門正規刊物上發表,輔導教師分別得1、2、4、6分。

教師教學研究有下列實績,按下列標準加分:

1.在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論文評比活動中,獲區、市、大市、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分:區級(2、1、0.5),市級(3、2、1),大市級(4、3、2),省級(6、4、3),國家級(8、6、4)(非教育行政部門不納入此範圍),同篇論文以最高層次計分,每個層次特等獎參照上個級別一等獎計算,鼓勵獎參照下個層次三等獎執行。

2.區級教育教學評優活動中一、二、三等獎分別得3、2、1分。縣、市、省、全國性教育教學評優及基本功競賽中獲一等獎,分別得5、8、10、15分,二、三等獎分別按相應級別的80%與60%標準獎勵。在非教育系統舉辦的上述活動中獲獎的按上述標準的25%執行獎勵。

3.承擔各類教學公開課任務的區、市、大市、省級、國家級每節課分別加(2、3、5、8、12分)。

4.論文發表(必須有“三標識”的:國內刊號CN、國際刊號ISSN、郵發代號)按同級獲一等獎計算,論文交流參照同級論文評比二等獎計算。(主要指教育刊物(校報可以加1-2分))。

5.承擔市級課題實驗班教師,每學期有明確的課題研究計劃,積極開展實驗、收集、整理好實驗材料,按時按質地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課題負責人加3分,課題組成員、實驗班教師分別加2分。當年課題評估合格或鑑定結題另加2分。若獲省市教科研成果獎,分別給予課題教師獎勵,省級爲(5、4、3),市級(4、3、2),縣級(3、2、1)。凡參加實驗課改的教師在評先評優職稱晉升等活動中將優先考慮。

6.在學校期末優秀教研組評選中,獲得一等獎的教研組,所有組員每人加2分,組長加5分;二等獎教研組所有組員加1分,組長加3分。

7、中三會考中綜合排名在區前三名者,語數外老師加30、20、15分。其餘學科按70%計分(小學畢業考試語數居片區前三名者),生物地理按50%計分。單科成績綜合處於前三名者,優先享受外出學習進修培訓的機會。

分配辦法

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覈結果爲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者考覈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覈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覈得分總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覈得分即爲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3.發放要求

(1)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a本學期累計曠工達3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以上的;b解除聘用合同的; c停發工資的;

(2)經過市教育局批准的提前離崗退養人員只享受考勤和基本工作量分值的績效工資。

(3)在師德師分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規定,夠不上紀律處分的,酌情扣除獎勵性績效考覈得分。凡學年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獎勵性績效考覈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二)單獨發放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與發放

1.標準

(1)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5個月):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與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歸併,不再分設,納入績效工資管理。班主任津貼總額爲學校獎勵性績效的15%,分基礎性和考覈性兩項,其中基礎性班主任津貼的標準爲每人每月120元;考覈性班主任津貼爲餘下班主任津貼部分。(小學最高不超過180元每月,初中最高不超過240元每月)

(2)行政人員津貼(每學期按5個月):經過教育局任命的校級中層以上幹部,按教辦與學校考覈標準核發。其津貼總額按教辦的統一方案執行。

副校長係數爲1.3,教導主任係數爲1.25,辦公室主任、總務主任爲1.2.副教導主任爲1.15.1.專職支部書記、學校專職報帳員按本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0.7-1.0倍提留(30歲以下係數爲0.7,30-40歲係數爲0.8,40歲-50歲係數爲0.9,50歲以上係數爲1.0)

學校專職支部書記,副校長、中層幹部及專職報帳員績效考覈內容,主要是以省教廳、南充市教育局《試行辦法》“第三章第七條”之規定執行,考覈的主要內容爲“德、能、勤、績”等方面。

“德”主要考覈領導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人格素養、職業道德、工作作風、政令暢通、團結協作、廉結自律等方面。

“能”主要考覈領導幹部教育教學能力,教研指導能力,德育工作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和領導執行能力。

“勤”主要考覈工作量,常規工作和出勤。

①工作量分爲職務工作量和教學工作量。職務工作量:學校副校長計0.6-0.9個工作量(30歲以下計0.6,30-40歲計0.7,40-50歲計0.8,50歲以上計0.9,其他領導幹部以此類推);教導主任計0.5-0.8個工作量;總務主任、辦公室主任計0.4-0.7個工作量。教學工作量:以學校標準工作量,根據實際承擔的教學任務,計算領導幹部的教學工作量,學校領導幹部教學工作量超出部分×0.6計入總工作量。

②常規工作分教學常規工作和管理常規工作。教學常規工作以教學“六認真”考覈綜合得分爲依據,計算公式爲:領導幹部承擔的教學工作量×考覈得分率×常規分值;管理常規工作,以領導幹部分管工作或部門工作的完成情況、工作實效的考覈分爲依據,計算公式爲:領導幹部職務工作量×考覈得分率×常規分值。

③出勤。根據學期內領導幹部出勤,包括事假、病假、開會遲到、缺席等情況 在總分中直接扣減。

“績”主要考覈:①領導幹部的教學工作態度,敬業奉獻精神,全面育人的效果,主要以學生評價的結果爲依據;②領導幹部的教學實績,主要以每學期參加片區統考所教學科的綜合得分和優生完成情況爲依據;③領導幹部管理工作業績,主要以教職工對領導的組織力、執行力的評價爲依據;④領導幹部對學校工作支持、協調、配合的成效,主要以校長和班子其他成員的評價爲依據;⑤領導幹部完成教辦安排工作的時效情況,主要以教辦的考覈評價爲依據。⑥領導幹部在教育教學,教研教改、學校管理等方面,成績突出,獲得表彰獎勵適當加分。

學校領導幹部績效考覈,先由學校考覈小組進行考覈,再由教辦考覈確定其最終得分。學校領導幹部績效考覈量化細則由教辦制訂。

學校領導幹部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發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參與考覈的教職工人數(校長除外)×係數×考覈得分率。

校長津貼按學年度覈定標準,由教育局考覈發放。

(3)後勤人員的考覈以後勤管理細則執行。

2.發放

班主任津貼的發放與其他績效一併進行。方式相同。

六、考覈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1.本績效工資考覈方案及發放細則將通過教代會和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一經通過,年度內一般不再改動。

2.實施考覈的全過程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覈量化分數揭曉後,分數將安排在學校公示欄進行公示。

3.學校將成立教職工績效工資考覈分配領導小組,負責教職工績效工資考覈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

4、其他相關事項以上級文件爲準。

附一 班主任考覈細則

爲充分發揮班主任在班級教育管理中的主導作用,調動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班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自動化,爲班主任聘任、評優及發放班主任津貼等提供依據,特制定本細則。

一、班主任常規工作考覈內容:

1、能及時制訂本學期班主任工作計劃,遲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有個性化的加2分,有雷同者不加分。(以班務手冊記錄爲依據)制訂有個性的班級公加2分,沒有的不得分。(以學校檢查爲依據)制訂有班風、學風的加3分,沒有的不得分。(以學校檢查爲依據)平時能按時上交資料,每次得2分,遲交者扣1分,不交者扣2分。學期結束前,能及時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並按時上交者加5分,遲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有個性化的加2分,有雷同者不加分。

2、能認真組織好每週一次的班隊活動課,班隊主題活動每學期不少於5次。其中主題活動每舉行一次得2分,未舉行的倒扣2分,班隊課移用1節扣1分。(以班隊活動記錄和學生座談爲依據)

3、每天上好晨間談話課,並及時做好記錄,少上一次扣0.5分(以學生座談和晨談記錄爲依據,尤其是留守學生中心理不很健康的學生以及班上的問題學生),搞好全到場工作,督查落實所轄區域的衛生、鍛鍊、集會、勞動實踐等常規工作,凡一次不到場落實的扣2分。

4、經常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繫,能採取適當手段,每學期對50%的學生作一次家訪或與家長書面聯繫一次,缺一次倒扣1分。(以座談和家訪記錄爲依據)同時考覈班級鞏固率,每流動一人扣5分,流失一人扣10分,每增加一人加8分。

5、能做好對班幹部的選拔、培養和指導工作,經常瞭解班風,學風情況。每月至少能組織1次班級學生幹部會議,每學期不得少於5次,每組織一次得2分,少開一次倒扣2分。(以班幹部會議記錄和學生座談爲依據)

6、每學期至少召開2次以上的學習差異生會議,做好提優補差工作。每組織一次得2分,少開一次倒扣2分。(以會議記錄和學生座談爲依據)沒一學期至少和科任教師有四次以上碰頭會,研究班級發展策略,有記載。每組織一次得2分,每少一次扣5分。

7、能積極向校園廣播、《陽光成長報》輸送稿件,每星期2篇,學期累計達30篇的得10分,缺一篇扣0.5分;被錄用的每篇加1分,最高加10分(運動會報道因另設獎除外)。(由團隊提供)

8、能按時參加學校組織召開的班主任會議,每參加一次得2分,遲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學校常規檢查和會議記錄爲依據)

9、能積極撰寫有關教育管理方面的論文或課題,在區級獲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獲2分、1.5分、1分,在區級獲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獲3分、2.5分、2分,在市級獲一、二、三等等獎的,每篇分別獲5分、4分、3分,在省級獲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獲7分、6分、5分,在國家級獲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獲9分、8分、7分。交流、發表、已設一、二、三獎後獲優秀獎的,按降一級二等獎計算。未設一、二、三獎後獲優秀獎的,按同級三等獎計算。不同獎項可累計,同一獎項以最高獎統計。(以競賽公佈的結果、獲獎證書複印件、相關文件爲準,在該學期相應教學時間內爲有效)

10、能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學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門舉行的各項活動。每缺一次倒扣5分。(以平時記錄爲依據)在校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得2分、1.5分、1分,在區級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得3分、2.5分、2分,在市級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得5分、4分、3分,在省級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得7分、6分、5分,在國家級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得9分、8分、7分。學生作品交流、發表、已設一、二、三獎後獲優秀獎的,按降一級二等獎計算。未設一、二、三獎後獲優秀獎的,按同級三等獎計算。不同獎項可累計,同一獎項以最高獎統計。非本人指導的本班學生獲獎按同級獎的50%計算;最多加分不超過30分。(以競賽公佈的結果、獲獎證書複印件、相關文件爲準,在該學期相應教學時間內爲有效)

11、能科學、規範管理班級,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得5分;否則不得分。

12,爲寄宿學生提供一切優質服務,及時上繳學生伙食費,在公佈收費的一週內必須如數上繳到學校財會處,每延遲一天扣5分。

13、班主任要把愛傾注於每一個學生,把樂觀、健康、美德、智慧落實在班級管理的各個環節,把班主任工作當成主業來發展。以家長、師生、學校班子的綜合評價確定等次。

二、考覈辦法

由教導處統一考覈,結合值週考核、師生評價以及領導班子考覈綜合評定。根據得分的高低,確定一二三等次,一等的發90%-100%的津貼,二等的發85%-90%的津貼,三等的發75%-85%的津貼。(班級人數以小學部、初中部分開算出平均數,每增加5人可加2分。)

三、班主任考覈結果的使用

1、根據班主任工作考覈成績,學校每學年組織一次優秀班主任的評比,根據班主任工作考覈成績,得分第一名評爲學校文明班級,並有資格參加上一級優秀班主任的逐級推選;。

2、班主任如有以下情況者,不能參加上級有關德育管理的評優評先。

(1)、不能經常深入班級、深入學生,不關心學生的學習、生活,學生、家長意見較大者;

(2)、因失職、瀆職造成班級較大事故者或對班級學生中出現的違紀行爲教育處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負責而導致班級班風、學風差或不服從學校安排而導致工作無法開展者。

(4)有體罰或變相體罰班中學生的行爲者。

3、不合格的班主任由學校直接解聘。

附二 後勤人員績效實施細則

爲了認真搞好學校後勤工作,進一步增強全體後勤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我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本細則:

一、懲 戒:

1、服從工作安排,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1)不服從學校安排,且工作不主動,每次扣5—10元。

(2)參加有關會議和學習,遲到或早退每次扣3元,無故不到每次扣10元。

(3)上班期間,遲到或早退0.5小時內每次扣5元;遲到1小時及以上,每小時扣10元;無故缺席扣發日平均工資。

(4)按時提供三餐,延遲一次扣相關人員10-20元。

(5)保證飯菜質量,蒸一次夾生飯或夾生饅頭扣相關人員30元。

(6)工作期間,事假3天以內,一般病假7天以內(住院15天以內)的,按天數扣減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病事假髮生在同一月的,合併計算請假天數,下同);礦工1天,事假15天以內,一般病假在15天以內(住院治療30天以內)的,不得享受半年考勤獎;累計礦工2天以上15天以內的,事假15天以上1個月以內的,一般病假1月以內(住院治療1一個月以上)的,不得享受全年的考勤獎;精神不振,出工不出力,不在工作狀態的,視爲出勤不全,酌情扣減考勤獎。【注:請假手續:①病假、事假無論時間長短均應寫書面請假條。②向主管領導請假准假後由本人持准假條到總務處備案,安排好相關工作。(特殊情況辦理補假手續)與伙食團長或搭班職工打好招呼,辦理好交接手續方可離校。】

2、講究個人衛生, 堅持穿戴工作衣帽,注意飲食衛生安全,菜食、用具等清潔無毒、無污跡。

(1)上班期間不穿待工作衣帽,每次扣3元.。

(2)搞好清潔衛生,保持餐飲用具清潔、地板乾淨、水缸內無雜物,否則,每次每處扣3元。

(3)保潔員每天不深入實地督促檢查,每天扣3元,不記錄每次扣2元;學生就餐不管理,每頓次扣3元。

(4)定期消毒(環境消毒每週三一五次,餐具消毒每週二至三次,飲水消毒每池一次),每少一次消毒扣3元,每少一次記錄扣2元。

(5)在上級部門檢查中出現問題,視其情況每次扣相關人員10-50元。

3、做好飯菜留樣、試嘗、守護工作,堅持購物、出庫登記、簽字,時刻注意食品衛生安全。

(1)飯菜留樣(每樣不少於250克,留樣時間不少於48小時),每次檢查發現未留樣,每樣扣責任人3元,未記錄每次扣2元。

(2)堅持購物、出物登記簽字,不認真辦理交接手續、不及時簽字,發現一次每人扣3元。

(3)做好飯菜試嘗、守護工作,否則,發現一次扣相關人員3元。

4、注意個人衛生,管好用好學校的炊餐用具和食物。

(1)不在伙食團洗衣服、洗頭、刷牙、洗澡,不把與伙食團無關的私人物品帶入夥食團,每發現一次扣3元。

(2)保管好餐具和食物,若因管理不善,造成餐具和食物被盜或故意損壞,概由相關人員負責賠償,並處10-20元罰款。

(3)不佔集體便宜,嚴禁將學校公物據爲己有,若發現有偷盜行爲,除退還物質、通報批評外,每次處20—50元罰款。

(4)採購員購買不合格食品(過期、變質、腐爛、劣質)除賠償損失外,每次扣10—30元。

(5)保管員若因工作失職,造成食品過期腐爛,概由保管員負責賠償,並處10-20元罰款。

5、不搞個人特殊化,節約水電和物質。

(1)在伙食團用物起小夥(特殊情況在外),發現一次扣5元。

(2)浪費水電和物質,每次扣3-5元。

(3)不節約用煤,若炭未燒盡每次扣5-10元。

6、時刻注意安全,確保校園平安穩定。

(1)炊事員要嚴格執行食品加工流程,若出現食品衛生安全事故,造成影響的,炊事員除賠償損失、扣發當月績效津貼外,並報上級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2)三輪車駕駛員要嚴格行學校《校車管理制度》,按要求在規定路線、人員和範圍內使用,否則,造成車輛損壞和出現任何安全事故概由駕駛員自己負責,除負責賠償車輛損失外,並處50-100元罰款。

(3)掌握用電常識,正確用電,做到人走燈滅,並隨時關閉用電器開關。若因工作失職,人爲造成用電器損壞或火災,當事人除負責賠償損失外,並處50-100元罰款。

(4)隨時注意竈後火星是否熄滅,做到人走火滅,否則,發生火災概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損失,並處50-100元罰款。

(5)認真做好“四防”工作,不使用相關設備,發現一次懲款3元。

(6)宿管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增強安全意識、嚴格遵守上班紀律,堅持通宵值班,全力做好學生兩睡期間和夜間校園的安全管理工作,若在此時段出現校產被盜和學生安全事故概由宿管員負責,並扣發當月績效津貼。

7、創造性地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不互相推諉、扯皮,工作主動自覺、團結合作。

(1)若發現後勤人員在工作上互相推諉、扯皮,每人每次扣5元。

(2)後勤人員搞不團結,有爭吵者每次各扣5元;打架鬥毆者每次各扣50-100元,並在全體教職工會上公開作檢討。

8、師生無投訴,認真接受意見和建議,並改進工作。

(1)師生投訴食品質量問題,經查證屬實,每次扣責任人5元;

(2)與師生髮生爭吵,每次扣5-10元;

(3)對提出的建設性意見不改正者,每次扣3元。

9、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爲教育教學提供強有力保障。

(1)對學校領導和後勤管理人員的分工和安排不服從者,每次扣5-10元。

(2)與來校的家長在服務方面引起爭吵,每次扣5-10元。

二、獎 勵:

服從工作安排、服務態度好、合作意識強、工作成績優且工作無失誤者,可優先評選先進和按“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