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員工的激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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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充分調動員工積極主動性,樹立其長期爲公司服務的意識,增強公司凝聚力,以及對優秀人員的吸引力,公司會制定一些方案,下面本站小編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對員工的激勵方案,需要的朋友們可以看看!

對員工的激勵方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充分調動員工積極主動性,樹立其長期爲公司服務的意識,增強公司凝聚力,以及對優秀人員的吸引力,特擬定本方案。

第二條 公司員工激勵計劃包括:年終獎、銷售提成、晉升(級)、績效獎、優秀員工獎、出國旅遊獎勵、項目完成獎、免費進修計劃等。

第三條 本方案爲指導性方案,具體實施依據具體的單項管理辦法,但須在本方案原則下執行。

第四條 本方案的制訂、修改以及單項管理辦法的制訂均由人力資源部進行。

第五條 本方案及單項管理辦法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二章 激勵考覈

第六條 績效獎:具體見《績效考覈管理辦法》

第七條 銷售提成:僅針對業務部,具體見文件《關於營銷部銷售提成比例的回覆》

第八條 晉升(級):具體見《員工異動管理辦法》

第九條 年終獎:公司其他員工在完成年度目標的情況下,公司根據當年效益發放獎金,但當年12月1日前離職的人員公司不發放該項獎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部於每年十二月中旬制訂。

第十條 優秀員工獎:公司鼓勵並表彰員工爲公司服務盡責盡力的行爲,每年十二月底按一定比例評選公司優秀員工,並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員工參選優秀員工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必須在當年元月一日前進入公司,即服務年限滿一年。

2) 績效考覈有十個月以上爲評爲A等。

3) 當年功過抵消。

第三章 如何有效激勵員工

管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是對人的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主要是通過激勵來實現的。所謂激勵,就是管理者遵循人的行爲規律,運用多種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激發下屬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以保證組織目標的實現。由此可見,激勵機制運用得好壞是決定企業興衰的一個重要因素,如何運用好激勵機制也就成爲各個企業面臨的重要問題。

一、影響激勵的主要因素

首先,員工是否相信他們的努力可以反映到績效評估中去。對於有些員工來說,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可能是他們缺少必要的技能,這意味着不管他們多麼努力,績效也不可能很高。或者評估系統的標準是非績效因素,如忠誠度等,那麼努力再多也不一定能得到更高的評價。還有一種可能是員工認爲經理不喜歡自己,因此,他覺得不管自己的努力程度如何,在績效評價上都不會得到高分。這些現象表明,員工激勵程度低的一種原因就是員工認爲自己的努力不會得到回報。

其次,員工是否相信高績效評估能帶來高報酬。許多員工認爲,績效與報酬之間沒有太大關係,原因是公司的報酬不是以績效爲依據。例如,如果薪酬是按資歷計算或者對經理的獻媚程度,員工就可能認爲績效和報酬之間沒有多大關係,因而很難受到激勵。因此,公司需要建立科學的、公正的績效評估制度和體系,並進行宣傳貫徹,讓全體員工瞭解。

最後,員工得到的報酬是否是他們希望得到的。一個員工努力工作,希望得到晉升,結果得到的是加薪;或者一個員工希望能做更有樂趣和挑戰性的工作,卻只得到了幾句表揚的話語。在這兩種情況下,員工的激勵都只能達到局部最優化。這些例子說明,將報酬個別化以適應不同員工的需要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管理者錯誤地認爲,所有的員工有着相同的需求,因而忽視了差異化報酬手段的激勵性效果。因此,公司對不同需求的員工,需要採取個性化的激勵手段。

很多員工在工作中沒有受到激勵,是因爲他們看不到努力與績效的關係、績效與報酬的關係,以及他們得到的報酬與實際想要的報酬之間的關係。如果想要激勵員工,就必須強化這三者之間的關係。

二、員工激勵應注意的問題

1. 激勵不等於獎勵

很多管理者簡單地認爲激勵就是獎勵,因此在設計激勵機制時,往往只片面地考慮正面的獎勵措施,而輕視或不考慮約束和懲罰措施。從完整意義上說,激勵應包括激發和約束兩層含義,獎勵和懲罰是對立統一的。激勵並不全是鼓勵,它也包括許多負激勵措施,如罰款、降職、淘汰激勵等。 在每個企業中,員工都有各種各樣的行爲方式,但其中有部分行爲並不是企業所希望的。對希望出現的行爲,公司可以採用獎勵進行強化;對不希望出現的行爲,按照激勵中的強化理論,可採用約束措施和懲罰措施,即利用帶有強制性、威脅性的控制技術,如批評、罰款、淘汰等,來創造一種令人不快或帶有壓力的條件,將員工行爲引導到特定的方向上。

2.精神激勵不容忽視

提到員工激勵,人們往往想到的就是物質激勵。許多管理者認爲:員工上班就是爲了掙錢,因此金錢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最有效工具。有些管理者一味地認爲只有獎金髮足了才能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但在實踐中,不少企業在使用物質激勵的過程中,耗費不少,而預期的目的並未達到,員工的積極性不高,反倒貽誤了組織發展的契機。美國管理學家皮特指出:“重賞會帶來副作用,因爲高額的獎金會使大家彼此封鎖了消息,影響工作的正常開展,整個社會的風氣就不會正。”

客觀看待和正確理解員工的需求,尊重他們的正當需求是激勵的基礎,是激勵的出發點。如果對於員工的需求和價值觀理解錯誤,那激勵也就無從談起。事實上人不但有物質上的需要,更有精神方面的需要。美國的一項有關激勵因素的研究表明,員工把經理對其某項完成工作的讚揚列爲所

有激勵中最重要的。但不幸的是,在這項研究中,58%的員工說管理者一般不會給予這樣的表揚。可見企業不能僅用物質來激勵員工,精神激勵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平均分配等於無激勵

有的企業在建立起激勵制度後,員工不但沒有受到激勵,努力水平反而下降了。原因是沒有輔以系統科學的評估標準,最終導致實施過程中的“平均主義”,例如評優中的“輪莊法”、“抓閹法”等等,打擊了貢獻大的員工的積極性。獎金本來是激勵因素,可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偏差,使員工產生不滿意感,反而抑制和消減了員工的努力水平。

一套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不是孤立的,應當與企業的一系列相關體制相配合才能發揮作用。其中,評估體系是激勵的基礎,有了準確的評估纔能有針對性地進行激勵。在激勵實施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公平原則,讓每個人都感到自己受到了公平對待,必須反對平均主義,否則激勵會產生負面效應。

三、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

1.建立科學的、公正的激勵機制

激勵的目的是爲了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影響工作積極性的主要因素有:工作性質、領導行爲、個人發展、人際關係、薪酬福利和工作環境等,這些因素對於不同文化的企業所產生的影響也不同。在制定激勵制度時要體現科學性,企業必須系統地分析、蒐集與激勵有關的信息,全面瞭解員工的需求。

激勵必須公正,激勵制度一定要體現公正的原則。一個人對他所得的報酬是否滿意不是隻看其絕對值,而要進行社會比較或歷史比較,通過比較,判斷自己是否受到了公平對待,從而影響自己的情緒和工作態度。因此,企業要在廣泛徵求員工意見的基礎上出臺一套大多數人認可的制度,並且把這個制度公佈出來,在激勵中嚴格按制度執行。

2.精神激勵與物質激勵並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