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上崗教師培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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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師崗位培訓制度作爲教師隊伍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是教師繼續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爲了加快新上崗教師的成長步伐,讓他們更好更快地適應教育教學的需要,發揮青年人的生力軍作用,根據市、區教育局的有關規定和具體部署,對新上崗的教師將進行試用期職業培訓。這項工作由集中培訓和分散培訓兩個部分組成。其中,集中培訓由區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分散培訓主要由學校組織進行。爲此,特制定本計劃

2016年新上崗教師培訓計劃

一、培訓對象

2016年9月起新上崗的全體新教師。

二、培訓時間

自2016年9月起至2016年8月止,爲期一年。

三、培訓方法

1、新上崗教師和老教師師徒結對。每位新教師都有一位中級職稱以上的老教師擔任業務指導。在教案設計、課堂教學、測試考覈、課外輔導等方面全方位提供幫助。

2、採用請進來、走出去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專家學者和學校內的教育教學骨幹作專題講座。

3、經常性地組織新教師廣泛閱讀有關的教育教學書刊,學習現代教育教學理論,及時吸收最新的教育信息。提高新教師的教育教學理論水平。

4、組織新教師觀摩教育教學錄象和教育教學現場,提高實際的教育教學能力。

5、大膽起用新教師擔任班主任等具體的.教育工作,讓他們在實踐過程中自覺摸索教育規律,增長才幹。

6、重視新教師的現代化教育技術培訓,充分發揮他們在這些方面的優勢,特別是在多媒體教學探索中尋找突破口。

四、培訓考覈

考覈工作由老教師(師傅),年級組、教研組,學校教科室、教務處會同有關部門共同進行。具體步驟爲:每學期新教師作出個人小結,提供一份典型教案,學期結束前上一堂彙報課,撰寫一篇教育教學方面的論文,出好一份測試卷。年級組和教研組對該教師作出初步的鑑定,教科室、教務處在此基礎上給出成績等次,報學校校長室審覈確認,作出留用或解聘決定後,呈上級主管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