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警惕四種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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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先正是畢業生離校找工作之際,但由於求職心切,一些大學生被騙事件常有發生。根據多年來辦理的相關案件,廣州市檢察院、公安局聯合提醒:大學生求職,以下四種求職陷阱值得注意。

畢業生警惕四種求職陷阱

    陷阱一:招聘單位收費。

如果有公司上來就讓你先交報名費,很有可能就是趁火打劫的騙子公司。畢業生在應聘時遇到收取報名費、面試費、培訓費等額外費用的企業,尤其要保持警惕,因爲不少皮包公司就是看重學生求職心急,藉着招聘會騙錢。

    陷阱二:招聘單位“無限期試用”。

依據有關規定,試用期人員底薪通常是正式員工的四分之一,勞保用品、物質獎勵、各種保險和其他福利等又不與正式職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單位爲降低人力資本,大量招募短期員工,且不簽訂勞動合同,待三個月試用期滿,就以各種各樣的藉口予以解僱。所以,實習期過長,以有問題爲名予以辭退,這也是大學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陷阱三:通過招聘剽竊求職者作品。

企業以選人爲名,在筆試、業務考察等環節中讓求職者撰寫策劃案、翻譯文章,而這些都應是公司員工的`本職工作。除了把求職學生當免費勞力外,學生在簡歷中把自己的畢業設計和研究理念寫得一清二楚,也讓不少企業坐享其成。

    陷阱四:“三金”協商放棄,假高薪陷阱。

在大學生求職招聘中,一些單位聲明高工資,以此爲誘餌,但卻以不給職工交納社會保險爲條件。通常他們會聲稱公司給員工的工資都很高,裏面本身就包括三金的部分,實質上卻是爲了剝奪求職者的權利。因此在簽訂合同時不僅要仔細審閱內容,當合同中出現異議時,還要運用自己的溝通技巧同用人單位談判,爭取自己應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