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悲鴻離婚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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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2月9日,畫家徐悲鴻在《貴陽日報》上刊登了一則聲明:“徐悲鴻與蔣碧薇女士因意志不合,斷絕同居關係,已歷八年。中經親友調解,蔣女士堅持己見,破鏡已難重圓。此後徐悲鴻一切,與蔣女士毫不相涉。茲恐社會未盡深知,特此聲明。”

徐悲鴻離婚的名人故事

這不是徐悲鴻第一次刊登這樣的聲明。1938年7月31日,他在《廣西日報》上也刊登過一則:“鄙人與蔣碧薇女士久已脫離同居關係,彼在社會上的一切事業概由其個人負責。”

兩次聲明簡直如出一轍,目的卻各不相同。1938年時,徐悲鴻正與學生孫多慈熱戀;1944年,徐悲鴻急急刊登聲明,乃是爲了三天後和廖靜文結婚。無怪乎他的女兒在看到聲明後,給父親寫信說:“爸爸,爲什麼您每次追求一個女人,就要登報跟媽媽脫離一次關係?假如您要追求十個女人,您是不是要登十次報呢?”

1944年,蔣碧薇已和張道藩成爲祕密情侶,對待徐悲鴻,她只有恨,沒有愛。看到這則啓事,蔣碧薇只有一個念頭:既然離婚,就要給錢。

在最近嘉德春拍的書信專場中,一組蔣碧薇、沈鈞儒、端木愷等人關於徐蔣離婚事宜的.書信,卻首次披露了一些不被人所知的細節。

從書信中可知,兩人協商離婚的分歧,一爲畫作數量,二爲子女贍養。在畫作數量方面,徐悲鴻不同意蔣碧薇提出的一百幅,最初僅願意出三十幅。1944年7月3日,沈鈞儒給端木愷寫信,告知徐悲鴻同意由三十幅升爲五十幅,但贍養費仍舊只肯出三十萬元現金,這似乎是徐悲鴻的最後底線,因爲沈鈞儒在信中說“敬希轉商蔣女士鄙意並宜使悲鴻先生易於辦到,方能期此事早得解決也”。

7月19日,徐悲鴻的得意門生張安治給蔣碧薇寫信(雖然那時徐悲鴻早已和廖靜文結婚,他仍把蔣稱爲“師母”)。張安治說,徐悲鴻這時同意把贍養費增加至一百萬,卻又堅持只肯拿出三十幅畫作。張再三勸說,徐悲鴻才同意把畫作數量加至五十幅。

除了畫作數量,徐悲鴻和蔣碧薇在子女贍養方面也有不同意見。時值中日開戰,徐悲鴻表示自己的收入不穩定,無法提出對子女教育費的定額,希望由雙方律師代爲協商。徐悲鴻的律師沈鈞儒就先行打聽當時教育費行情,代爲擬出每年約四十到五十萬元。這個結果獲得了蔣碧薇方面的同意。

誰知道,徐悲鴻聽到後居然反悔,說拿不出這筆錢,沈鈞儒只好給蔣碧薇寫信。九月,蔣碧薇在給端木愷信中談及徐悲鴻“出爾反爾”,並表示不管這件事是否沈鈞儒自作主張,已經具有法律效應,如果取消,“豈不等於兒戲乎?”這件事導致離婚談判一度停滯不前。1945年抗戰勝利,蔣碧薇希望儘快結束和徐悲鴻的離婚談判,在子女贍養方面妥協,同意他按月支付女兒徐麗麗的贍養費(那時他們的兒子徐伯陽已經棄學投軍)。

1945年12月,兩人終於離婚。蔣碧薇回憶說,那一天,“徐先生到得很早……手裏拎着一隻重慶流行的粗布口袋,那裏面盛着一百萬塊錢和一卷不曾裱過的畫。自始至終,他一直低着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