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規定

學識都 人氣:1W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規定

  關於發佈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和部分行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

  內人社辦發〔2015〕136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滿洲裏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爲完善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現將2015年全區企業工資指導線和分行業工資指導線公佈如下:

一、企業貨幣工資指導線和部分行業貨幣工資指導線

企業貨幣工資增長的基準線爲10.1%;企業貨幣工資增長的預警線爲14.5%;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下線爲3.0%。

(一)農林牧漁業

基準線爲11%;預警線爲14.5%;下線爲3.0%。

(二)採礦業

基準線爲7%;預警線爲10%;下線爲3.0%。

(三)製造業

基準線爲7%;預警線爲10%;下線爲3.0%。

(四)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

基準線爲6%;預警線爲10%;下線爲3.0%。

(五)建築業

基準線爲10%;預警線爲13%;下線爲3.0%。

(六)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

基準線爲10%;預警線爲13%;下線爲3.0%。

(七)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

基準線爲10%;預警線爲12%;下線爲3.0%。

(八)批發和零售業

基準線爲10%;預警線爲13%;下線爲3.0%。

(九)住宿和餐飲業

基準線爲11%;預警線爲14.5%;下線爲3.0%。

(十)金融業

基準線爲8%;預警線爲11%;下線爲3.0%。

(十一)房地產業

基準線爲11%;預警線爲14%;下線爲3.0%。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基準線爲10%;預警線爲14.5%;下線爲3.0%。

(十三)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基準線爲7%;預警線爲10%;下線爲3.0%。

二、企業貨幣工資增長的原則

企業貨幣工資增長應與勞動生產率同步增長,各企業應建立和完善企業工資分配自我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合理控制人工成本,促進企業生產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認真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內政發[2015]44號),把企業工資指導線作爲工資集體協商的.重要依據之一,進一步完善職工民主參與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工資收入初次分配中的積極作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決定企業職工工資收入水平。

三、企業工資增長的要求

結合我區今年經濟發展形勢,企業根據工資指導線,在生產發展、效益提高的情況下,合理確定本企業工資增長率。其中,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應在貨幣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和預警線區間內安排貨幣工資增長;對利稅增長連續兩年持平、並能正常支付職工工資的企業,可在貨幣工資指導線的下線和基準線之間安排貨幣工資增長;企業除因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經濟效益明顯下降,在必要的民主程序後可零增長或適當負增長。職工在法定規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貨幣工資不得低於頒佈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