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加班工資?

學識都 人氣:1.59W

王某2010年5月到一家民營電子廠從事裝配工作,由於生產任務需要,工廠經常要求工人加班,雖然工作很辛苦,但是考慮到能夠多掙一筆加班費,王某還是服從工廠的加班安排。可是幾個月下來,月底結算的工資加上加班費剛剛夠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王某找到工廠詢問,工廠的答覆是:“工廠發給工人的工資沒有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沒有違反勞動法律規定。”王某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要求單位支付其上班期間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以及加班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加班工資?

爲了維護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國家建立了最低工資制度,並於1993年發佈了《企業最低工資規定》(勞部發[1993]333號)。在此基礎上,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重新制定發佈了《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l號),進一步保護勞動者依法取得勞動報酬的權益。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規定》第12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必須是在剔除以上各項的情況下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本案中,王某所在電子廠支付給工人的工資雖然在總數上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是其中包含了工人的加班工資,而根據以上規定,加班工資是不應計算在內的,所以該電子廠違反了國家最低工資制度的規定,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其限期補發王某工資,並責令其支付王某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