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績效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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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績效工資,有兩個問題需要回答:

2015年績效工資標準

1、 把績效和工資掛鉤是否合理?

2、 如果合理,應該如何發放?

針對第一個問題,我個人認爲,企業把員工的績效和工資進行掛鉤是合理的。這一點,我們要從市場的角度看問題。從本質上講,企業與員工之間是商業合作的關係,員工用自己創造的價值交換工資,員工創造的價值越大,拿到的工資越高,反之亦然。因此,將員工的績效與工資掛鉤,是確保這個交換過程對雙方都公平的手段。如果不管員工做到什麼程度,都可以全額拿到工資,這對企業是不公平的。實際上,大部分員工可以接受將績效與工資掛鉤,關鍵是如何掛鉤,這就是我們要回答的第二個問題。

要想合理的發放績效工資,我們需要明確三個問題:

1、 績效工資在崗位工資中所佔的比例應該是多少?

2、 績效工資發放額度與績效得分的對應關係是什麼?

3、 績效工資的發放週期如何確定?

在企業中,針對不同層次的員工,以上三個問題的答案是不同的。簡單來說,我們可以把企業的員工分爲三類:基層員工、中層經理、高管和總經理。接下來,我們把上述三個問題結合員工的層級作一個解答。

針對績效工資的佔比問題,基本原則是:員工職位越高,影響力越大,越需要績效導向,績效工資佔比越高,參考比例如下:

基層員工績效工資佔比15%—20%;

中層經理績效工資佔比20%—30%;

高管和總經理績效工資佔比30%—50%;

不同企業可以根據所屬行業和公司現狀對比例進行適當的調整。

在確定績效工資發放額度與績效得分的對應關係時,基本原則是:員工職位越高,績效工資額度越大,員工重視程度越大,因此,對於基層員工,績效工資起到底線預防作用,對於中高層,績效工資兼有激勵作用,也就是說,基層員工達到績效底線就可拿到滿額的績效工資,而中層和高層根據情況劃分績效工資的層級,參考比例如下:

基層員工:績效得分<70分,績效工資爲0;績效得分≥70分,績效工資發放100%。

中層經理:績效得分<70分,績效工資爲0;績效得分70分—80分,績效工資發放80%;績效得分≥80分,績效工資發放100%。

高管和總經理:績效得分<70分,績效工資爲0;績效的煩惱70分—80分,績效工資發放80%;績效的煩惱80分—90分,績效工資發放90%;績效得分≥90分,績效工資發放100%。

不同企業可以根據所屬行業和公司現狀對發放比例進行適當的調整。

至於績效工資的發放週期,基本原則是與績效評估週期一致,兼顧激勵的及時性原則,參考週期如下:

基層員工:月度發放;

中層經理:月度或季度

高管或總經理:季度或半年度

針對上述三個問題的解答,可以最終彙總成一個表格,這樣可以更加清晰的理解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層級

佔比

績效評估分數A

發放比例

發放週期

總裁、高管

30%-50%

A≥90

100%

季度/半年

80≤A<90

90%

70≤A<80

80%

A<70

0

部門經理

20%-30%

A≥80

100%

季度/月度

70≤A<80

80%

A<70

0

員工

15%-20%

A≥70

100%

月度

A<70

0

最後,我要強調的是,對於大多數員工而言,績效工資真正起到的作用是底線預防,也就是說,防止不創造價值的員工行爲。要想最大程度激發員工的潛能,單憑績效工資是不夠的,還需要綜合運用多種激勵模式,比如績效獎金、績效加薪、行動積分等。

相關閱讀:績效工資的意義

1、由於員工的績效的不同而導致其工資收入的不同的工資制度,是每一年都有的浮動薪酬,但不是永久增加的固定薪酬。績效工資不是侷限於流水線工人,可以使用於任何公司的任何崗位,包括銀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等。

2、其目的是找出和獎賞績效好的員工並且鼓勵每一個人都更加努力,以更好的方法去工作。

3、真正的績效工資是正規化的而不是想到的時候心血來潮給一些獎勵。

優點

1.將個人的收入同其本人的工作績效直接掛鉤,會鼓勵員工創造更多的效益,同時又不增加企業的固定成本。

2.嚴格的、長期的績效工資體系是一種有效的方法,讓公司不斷改進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提高員工績效。

3.這種方法使績效好的員工得到了獎勵,同時也能獲取、保留績效好的員工。

4.當不景氣的時候,雖然沒有獎金了,但是由於工資成本較低,公司也可以不炒人、少炒人,讓員工有安全感,增加員工的忠誠度;當經濟復甦時,公司也有充足的人才儲備。

缺點

1.績效工資鼓勵員工之間的競爭,破壞員工之間的信任和團隊精神。員工之間會封鎖信息,保守經驗,甚至可能會爭奪客戶。對那些一定需要團隊合作纔能有好的產出的企業,這種方法就不適用。

2.績效工資鼓勵員工追求高績效。如果員工的績效同組織(部門、公司)的利益不一致,就可能發生個人績效提高,組織的績效反而降低的情況,這時候這種方法就失去了價值。例如,銷售員爲了達成交易,可能會對客戶做出很多免費服務承諾,公司爲了兌現承諾可能會投入很高的成本。

3.員工可能爲了追求高績效而損害客戶的利益。例如,保險公司的業務員,爲了達成交易過度誇大保單價值。當被客戶識破後,有可能會要求退保,同時,保戶也會對保險公司產生不信任。再如醫生爲了增加效益,可能會給病人開高額藥方,做不必要的昂貴檢查。這種做法有違醫院的宗旨,同時也會損害醫院的形象。

4.在行政事業單位中 ,績效工資是由單位領導發放,而還會使單位領導的權力更大,從而很可能導致單位領導更爲嚴重的腐敗行爲。

企業決策層在決定是否採納績效工資時,應該問的問題是:績效工資制度是否有違組織的宗旨?是否有利於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是否能提高企業的績效?只要方案合適,績效工資確實能給企業帶來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