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

學識都 人氣:3.05W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山東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

山東省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公佈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15〕39號),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覈,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現公佈如下:

一、調整後的各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爲1600元、1450元、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爲16元、14.5元、13元(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見附件)。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三、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5年3月1日起執行,魯政字〔2014〕49號文件同時廢止。

四、各地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佈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衆廣爲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爲要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