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對高等學校財務的影響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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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國庫集中支付是目前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在高校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高等學校的預算管理和會計覈算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本文闡述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對高等學校財務的積極和消極,並提出了相應的建議。

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對高等學校財務的影響論文

關鍵詞: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高校 財務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經濟建設的發展,對中國公共財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公共財政制度建設的主要內容之一。在2001年的全國人大報告中,將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確定爲中國“十五”期間財政收支改革的重點。國庫集中支付的主要特點是:在保證預算單位資金使用權、財務管理權和會計覈算權不變的前提下,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並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支付到最終商品、勞務、工程提供者,按照不同的支付主體,對不同類型的支出,分別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

按照財政部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工作的總體安排,教育部從2002年10月開始,在教育部本級及所屬5所高校,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2004、2005年又擴大到8所高校及6個直屬事業單位。2007年下半年開始在教育部部屬高校和事業單位全面實行國庫支付制度改革。

一、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高校財務的積極影響

1、規範高校理財體系,提高高校理財水平

改革後,高校所有的支出都要依據當前的預算提出用款計劃,經批准後纔可以支付給供應商,中間不存在資金在高校賬戶停留的情況,也就不會使資金被挪用和佔用。因爲項目資金和應付賬款是一一對應的,克服了高校資金支付的隨意性、無計劃性,不會出現高校由於挪用資金而到期無法支付賬款的情況,降低了高校財務風險。

2、減少財政資金沉澱,提高財政資金運行效率

分散支付制度下,由各高校分散設置銀行賬戶,自行掌握尚未支付的財政資金,無法對預算執行和財政支出實施全程監督。並且財政資金在運行中沉澱層次多,規模大,影響資金運行效率。

3、有利於高校預算管理的準確性

過去財政資金預算支出執行情況並不能完全反映高校實際支出數,學校執行的結果與部門預算往往有“兩層皮”的現象,有些專項經費未按原來規定的用途使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財政按實際支付數反映,人員經費及專項經費均採取直接支付,高校不能隨便改變項目和用途,這也促使高校及其下屬單位必須如實申報用款計劃,從根本上提高了高校編制預算的準確性。

4、提高了預算資金使用的透明度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雖然不改變各部門、各單位的資金支付、使用權,但其作用在於建立起預算執行的監督管理機制。從根本上克服和降低了高校財務風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後,預算單位支付每一筆資金,財政都可以在國庫管理信息網絡系統中進行全過程實時監控,財政資金運轉過程的透明度大大提高,監管力度明顯加強,有效地保障了財政資金支付的安全高效。同時,財政部門要求重大項目需按規定程序進行可行性論證,方可列入預算,增加了預算的計劃性、科學性、規範性,降低了財務風險。

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高校財務的消極影響

1、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程序繁雜,對高校預算編制提出更高要求。

財政性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方式中,按照不同的支付主體,對不同類型的支出,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對條件許可實行直接支出,不允許採取授權支付,而且按月編報計劃的程序和審批手續繁瑣,時限要求嚴格。這要求在編制下月支付計劃時要有超前的預算和精確的計劃,否則遇到特殊情況將無錢可用。

2、與目前高校財務管理和會計覈算體系不匹配.管理效率降低

目前高校財務執行《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打破了預算內、外資金的界限,實行“大收大支”,“收支兩條線”的預算管理模式,收入按來源劃分,支出按性質和用途劃分,收入和支出資金沒有嚴格的對應關係。

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高校財務管理實踐中的思考

1、建立統一銀行結算憑證和財政規定的支付憑證,實行“票證合一”,簡化國庫集中支付結算手續。制訂符合實際需要便於操作的`零餘額帳戶及其使用管理規定,便於基層預算單位高效、快捷地處理經濟業務,使改革落到實處。

2、主動與教育部、財政部、財政部駐濟專員辦、代理銀行溝通和聯繫,及時彙報困難,尋求解決辦法。國庫集中支付作爲一項新興事物,許多規章制度還不健全,實施也還需要一個過渡和磨合期,我們就需要把國庫集中支付執行中遇到的困難主動、及時、迅速向財政部、教育部、專員辦、代理銀行反映並提出合理化建議,保證國庫集中支付工作順利進行。

3、加強高校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增強服務意識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一個新生事物,是一項業務性很強的工作。這就要求高校財務人員具有一定的現代財政經濟管理知識,認真領會國庫集中支付的實質內容和要求,多研究和探討執行國庫集中支付業務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履行會計職責,熟悉其操作流程與工作方法,配合主管部門做好工作,促使國庫集中支付工作順利進行。

4、建立健全國庫集中支付內部控制制度

以制度建設爲根本,將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納入單位內控制度建設中,建立和完善單位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的相關內控制度,制定和完善符合國家國庫集中支付法規和適合單位實際並具有可操作性的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對國庫支付業務的授權、批准、執行、記錄、檢查等控制程序,注重責任牽制,在機構設置與崗位分工時,明確各部門及個人應承擔的責任,並規定責任的懲處及獎勵措施。

總之,推行與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頊長期的任務,高校要緊密結合自身工作,充分調動師生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從制度上、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違規問題的發生。同時,狠抓關鍵環節,確保工作落實,形成長效機制,努力推動高校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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