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戲曲音樂的戲劇性和音樂性藝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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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音樂的創作不像歌曲、樂曲的創作那樣“海闊天空”,它的創作要有一個大前提,這個大前提不是別的,就是你那個劇種自己!這就是戲曲音樂的特性。

淺談戲曲音樂的戲劇性和音樂性藝術論文

在西洋音樂概念中,曲調的旋律性差就等於音樂性差。而在中國音樂概念中,節奏上的鮮明變化(不是沒有旋律),即板頭好,也是一種音樂欣賞。中國的說唱藝術(如大鼓、單絃)講究嘴皮子、板頭上的功夫,節奏鮮明,咬字清晰,既有音樂性,又有戲劇性。

音樂藝術到戲曲中來,本來就存在着矛盾———如果過分強調戲劇性,就會把音樂性損害;如果過分強調音樂性,也會把戲劇性破壞。如何把這一矛盾解決好,既發揮音樂性的長處,又不失其戲劇性。

從我國戲曲創作和演出的長期實踐中,在解決戲曲音樂的音樂性和戲劇性的矛盾方面,走出了一條自己的道路。著名戲劇家張庚在論述這個問題時,總結了五條:

 一、戲曲音樂的音樂性和戲劇性的矛盾是在戲曲綜合性的大前提下解決的古人有“以歌舞演故事”之說,請注意:戲曲綜合性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一切藝術手段都是爲了表現戲的內容,而不是爲了顯示某一藝術手段。

二、充分考慮中國語言特點

中國語言是單音字,所以,同音的`字和辭比較多,聲音相近的字和辭更多。如果咬不清字,分不清四聲,就無法聽懂。因此,我們在創腔、潤腔時要充分注意唱詞的四聲趨勢,才能創作出優美的旋律。不僅如此,中國語言中的方言,更應引起我們的注意———同一個劇種到了不同的地方,就會派生出不同的腔調,從而形成不同的劇種。

南北曲因各自地區語言不同,致使它們的唱腔所用的音階也有差異:南曲爲五聲音階;北曲爲七聲音階。

充分注意語言特點,就會忘記旋律美嗎?不是的。戲曲音樂的美學標準是“字正腔圓”。既要求字正,也要求腔圓。藝術實踐證明,在我國戲曲音樂中,每個時期都創作了十分動聽的腔調。

三、語言與旋律的結合

西方音樂界某些人認爲:注意語言特點就不可能創造美好的旋律。奧地利音樂理論家漢斯立克在《論音樂的美》一書中寫道:“歌劇的作曲家必須忠實於情景而不是忠實於詞句,假如他找到更好的音樂語言,那他可以不理睬歌詞”。他們認爲:音樂性和戲劇性的矛盾是不可調和的,不是犧牲這個,就是犧牲那個。而作曲家遷就歌詞,就一定產生不出美好的旋律來。

中國戲曲音樂解決語言與旋律的方法是:既要求音樂充分照顧語言的特點,又要求唱詞充分照顧音樂的特點。曲作者在爲一個劇本創腔時,總是一面仔細研究唱詞的平仄和轍韻,一面對唱詞提出修改意見或自己動手修改,儘量做到詞和曲的完美結合。

四、結合劇情創腔

首先,注意表現人物性格;其次,注意把重點唱腔安放在戲劇高潮處,因爲戲劇衝突最關緊要的地方也是音樂高潮所在。

五、戲曲音樂中的抒情性和朗誦性

在戲曲音樂中,抒情性和朗誦性不是截然分開的。在抒情的唱段中並不完全排斥朗誦的因素,而在朗誦性的唱段中也可點染上旋律性優美的樂句。既要求唱腔有感染力,又要求唱詞容易被觀衆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