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縣級人民銀行金融監管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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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是今年金融工作的重點,也是解決當前我國金融領域存在的問題、保證平穩運行的關鍵。因此,進一步更新監管理念,改進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率和水平,自然成爲處於監管前沿陣地的縣級人民銀行工作的主基調。

淺論縣級人民銀行金融監管論文

一、影響縣級人民銀行監管效率的主要因素

1.監管目標模糊。對縣級人民銀行的監管目標問題,存在一些模糊認識。有的把貨幣政策目標等同於金融監管目標,有的把監管目標侷限於保護存款人利益,有的則超前地把轉軌時期的監管目標等同於市場經濟時期的監管目標。由於認識上的模糊,沒有把轉軌時期縣級人民銀行的監管目標界定在維護金融業的安全穩健、防止金融風險這一核心上來,導致縣支行在實施監管的過程中左右爲難。

2.現行金融監管體系中監管職能分散、力量分散的缺陷,導致監管合力難以形成。縣級人民銀行內部監管部門按上級的要求必須對口設置後,由於縣級支行人員編制有限,在保證基礎業務科室基本規章制度執行的前提下,監管部門的一個科室只有1至2個工作人員,導致監管力量分散,職責分散,多頭監管,各監管部門工作不協調,不能形成監管合力,無法全面解決問題,嚴重影響到縣級人民銀行的金融監管效率和監管質量。如金融管理科作爲對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的主要監督管理部門,農村合作金融管理科作爲對農村信用社的主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負責對分管金融企業的市場準人和退出、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和離任審覈及其經營活動的監管。但計劃、會計、國庫等部門作爲現金、利率、開戶結算、國庫業務的監督管理部門,貨幣金銀科作爲金融市場的監管部門,與機構監管部門在職責分工上形成交叉重複。這樣,既導致了人民銀行監管力量分散、重複勞動和資源浪費,又造成重複檢查而加大了被監管對象的接待負擔,極不利於金融監管效率的提高。這還與上級行在監管任務的安排上,缺乏統籌協調有關。

3.監管手段落後。監管上的現場監管和非現場監管缺乏必要的設備和程序,監管檢查以手工爲主,對金融機構的監管信息覈實效率低。金融監管中的技術手段落後,已不適應有效監管的需要,制約着監管效率和質量的提高。

4.監管人員素質低。監管效率的高低直接取決於監管人員的素質。由於中央銀行本身不經營商業性金融業務,不少監管人員缺乏實際金融業務經驗,部分監管人員素質偏低,有相當一部分監管工作人員不具備監管工作的資格和能力,這樣不僅很難做到及時發現金融機構存在的高風險和違規操作,而且在金融機構面前也難以樹立中央銀行的監管威信。

二、提高縣級人民銀行監管效率的對策措施

1.明晰監管目標。要提高監管效率,關鍵是樹立全新的監管理念,把“維護金融業的穩健、防止金融風險’作爲當前轉軌時期的監管目標,避免監管的隨意性和盲目性。一方面,要採取斷然措施妥善化解已經出現的風險和處理已面臨支付困難的金融機構,最大限度減少震盪,維護金融業整體安全與穩定;另一方面,必須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正確分析和判斷金融創新趨勢及其風險領域,建立起風險的早期識別和預警系統,及時採取有效的防範和控制措施,防止風險的積累、擴大和突然爆發。

在監管的內容和方法上也要進一步更新觀念,鼓勵金融創新,提高金融監管效力。我們的金融監管要逐步向規範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當前在金融監管中要逐步實現四個轉變:一是由單純的業務合規性監管,向合規性監管和風險性監管並重、以風險性監管爲主的方向發展;二是由單一的現場檢查向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督相結合、以非現場監督爲主的方向發展;三是由傳統的手工檢查,向傳統的手工檢查和現代的計算機檢查互補、以計算機檢查爲主的方向發展;四是由對金融違法“創新”的事後管制,向事前防範、正確引導金融機構的創新活動、將金融監管和金融創新有機地結合起來的方向發展。

選準金融監管的着力點。根據不同時期監管政策的要求和金融企業的自身特點,努力尋找金融監管與金融機構內控的最佳結合點和結合方式,切實將金融監管政策融入金融企業完善內控、加強管理的工作之中,以此尋求金融監管與金融企業內控的最大合力,避免監管的無效勞動,提高監管的有效性。

2.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改革縣級支行的科室設置,完善央行監管前沿陣地——縣級人民銀行的監管體系。要克服治標不治本的短期監管行爲,建立以金融穩健運行、金融整體有效性和金融中長期風險預測爲主要內容的金融監管體系。一是合併縣支行的所有監管科室,集中力量、集中職責。對縣級支行的現有機構進行改革,按“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對現有的科室進行撤併,由現在的6-8個科室撤併爲兩部一室,即:撤銷金管科、計劃科、農村合作金融監管科成立金融監管部;撤銷會計科、國庫科、貨幣金銀科成立營業部;撤銷人祕科、保衛科成立辦公室。二是將原會計、國庫、貨幣發行等部門的監管職能全部移交金融監管部,一個窗口對外實施金融監管。這樣改革後有三大優越性:其一,可以解決縣級人民銀行監管職能和監管力量過度分散的問題。將原來各監管科室的力量進行了集中,有利於監管工作的統籌協調、組織和指揮,如利率、結算、現金等季度性檢查就無需對同一家機構分別組織三次甚至若干次的檢查,只需一次性檢查即可完成,能有效地避免重複檢查和重複勞動,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可大大減輕被監管機構的接待負擔。其二,有利於基礎業務科室集中精力搞好業務覈算,提高基礎工作質量,嚴格執行基本規章制度,確保資金的安全。其三,可以實現“兩個結合”:一是實現監管與調研的有機結合。由於將計劃統計、非現場監管、調查研究等職能全部交由監管部負責,在工作安排上就可解決“單打一”問題,在對金融機構進行某項檢查時,就可同時對其它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和檢查,工作人員回行後再按工作分工進行分類彙總處理,分別上報。這種辦法能有效地解決縣級支行人力資源不足的問題,節約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在組織專項調查時發現可能出現的風險性、苗頭性問題,能及時有效地採取監管措施,有利風險的及時化解。二是實現服務與監督的有機結合。既可提供全方位的政策諮詢服務,又可在服務中對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爲更好地搞好金融監管奠定基礎。

3.落實監管責任,改進監管手段。

(1)依據監管職責,建立監管目標責任制和監管內控制度。要保證監管目標的實現,提高監管效率,必須建立監管目標責任制和內控制度,對監管部門及人員所承擔的工作職責和目標作出明確規定。爲保證監管工作的協調配合,建立責任制時,可實行監管職責AB制,即每個監管人員既承擔一部分主要監管職責,還要承擔一部分協助監管職責,避免出現監管工作空檔等問題的發生。同時,對於涉及區域金融秩序和金融風險等重大工作,實行統一制定方案、統一調配力量、統一組織實施等做法,有效地發揮監管部門的整體功能。

(2)強化督促落實,嚴格監管約束。制定實施工作考評制度、工作情況彙報制度,監管人員要根據本崗位工作要求,主動制定計劃,落實任務,彙報工作。同時,規定工作紀律,要求監管人員不以管謀私。對監管人員中出現的監管責任事故和發生的違反工作制度、工作紀律的問題進行記載,並根據所犯錯誤的程度和工作責任的大小,給予必要的處分,以進一步樹立人民銀行的良好形象。

(3)改善監管手段。一是要加快電子化建設步伐,儘快改變人民銀行主要依靠手工作業進行監管的現狀,提高監管效率和質量。加大計算機在金融監管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推行非現場監管報表資料電腦化管理,實現金融監管指標電算化,把監管人員從複雜瑣碎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集中力量,做好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工作,調查和處置金融服務中出現的新問題、難問題。二是要建立監管信息系統,充分利用已有資源信息。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金融監管檔案信息系統,是提高監管效率的重要環節。金融監管信息系統要全面記錄轄內每個金融機構業務發展、高級管理人員、金融風險、違規經營等情況,做到金融監管有效資源豐富,記錄全面、真實、準確,並實現信息共享。同時,建立金融政策法規檔案,通過掌握金融政策法規的歷史沿革,理清監管思路,杜絕金融執法中的誤解和偏差。要對金融機構檔案、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檔案、非現場監管檔案進行整理、規範和完善。機構檔案要分系統按行別建立,檔案內容分機構設立、業務範圍、業務變更、違規查處、機構年檢、市場退出等六大類;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監管檔案分系統按人員建立,檔案內容包括任職審查、任職考覈、離任稽覈、任職資格取消等四大項;金融機構非現場監管檔案按行別收集,包括各機構報表資料、自查報告、非現場監管報告和報表等內容。

4.完善監管工作規程,提高監管效率。推行程序管理,實現監管工作的規範操作。爲適應新形勢下監管工作的需要,必須實行程序化管理,即對目前的監管任務,依據操作的先後步驟,進行科學設計,優化篩取,組合出最優工作程序,並用以操作的一種管理方式。要涵蓋金融監管的全部內容,使各項監管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易於操作,統一規範,運作有序。程序化管理的實施,不僅可以規範監管工作的實際操作,而且可促使監管職責AB制落到實處。

5.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素質。金融改革的日益深化,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金融創新的空前活躍以及電腦網絡在金融領域的廣泛運用,對縣級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金融監管隊伍面對層出不窮的金融新業務和金融創新顯得嚴重滯後。金融監管人員監管能力的增強和水平的提高與金融機構業務發展步伐還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須加大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儘快提高監管隊伍素質。

(1)充分利用現有監管人力資源,按現有人員的專業特長,合理配置人力,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同時,要選拔綜合業務素質強,能夠公正執法、廉潔敢管的年輕幹部充實到監管部門。”

(2)大力組織在職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現場檢查技能培訓、金融法律法規政策培訓及外語培訓,提高查賬能力、宏觀分析能力,提高政治水平、政策水平與外語水平。定期舉辦各種業務培訓班,尤其是加強新的監管手段、新的檢查方法、新的業務品種等方面的培訓。採取指派監管幹部到金融機構現場跟班學習等方式,更好地瞭解和掌握金融實務與業務流程,增強監管人員的實戰能力,爲搞好監管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3)制定金融監管人員的任職資格標準,對金融監管從業人員逐步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即通過考試取得上崗資格證後,方可從事監管工作。現場檢查人員在知識結構上,應熟悉掌握宏觀經濟知識、金融知識、法律知識、會計知識、外語知識;適應金融電子化進程的發展,檢查人員還應掌握現代檢查技術的應用。因此,必須要按照複合型監管人才的要求,對監管人員進行強化培訓。同時,定期進行崗位輪換,儘快培養和造就一批全方位的監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