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銀行業內部審計的現狀、趨勢和啓示

學識都 人氣:3W
國際銀行業內部審計的現狀、趨勢和啓示
2001年8月,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發布了一份報告《銀行內部審計和監管當局與審計師的關係》(以下簡稱內審報告)。該報告闡述了銀行組織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所有銀行建立一個常設的獨立的內部審計職能部分,並提出了內部審計指導原則。爲了調查內部審計指導原則在全球銀行業的認可程度和實際執行情況,巴塞爾委員會特別小組於2001年至2002年期間對比利時、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盧森堡、荷蘭、西班牙、瑞典、瑞士以及美國的銀行監管當局和71家樣本銀行進行了調查。會計特別小組觀察員奧地利和新加坡也參與了調查。這次調查範圍廣泛,資料詳實,基本反映了成熟的市場國家銀行內部審計的現狀,代表了國際銀行業內部審計的方向,對我國銀行內部審計的建設和發展具有啓示意義和價值。

  一、國際銀行業內部審計的現狀

  (一)內部審計的性質和範圍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內部審計的定義是:內部審計是一項客觀獨立的保證和諮詢活動,其目的是爲實現價值增加並進步組織的經營效率。它採取系統規範的對風險治理、控制以及治理程序進行評價,改進其有效程度,從而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根據巴塞爾委員會內審報告,內部審計的範圍一般包括:檢查和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審查風險治理程序和風險評價方法的和有效性;審查和治理財務信息系統,包括信息系統和電子銀行服務;審查會計記錄和財務報告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審查保護資產的方法;審查銀行與風險估計相關的資本評估系統;審查已經建立的系統是否遵循和監管要求、行爲準則和政策、程序的執行情況;評價經營活動的效益和效率;測試交易和特定內部控制程序的功能;測試監管報告的可靠性和時效性;執行特別調查等。與內部審計有關的一個重要是利用內部審計師充當內部顧問。巴塞爾委員會以爲,建議或諮詢應當是對內部審計基本職能——銀行內部建立的一種獨立的評價功能,以檢查和評價其內部控制系統——的一種補充。

  調查顯示,在實際工作中,樣本國家銀行內部審計的範圍基本上是與內部審計師協會關於內部審計的定義和巴塞爾委員會內審報告的要求相一致的。巴塞爾委員會會計特別小組的大多數被調查行的內部審計師在保證和諮詢活動上的時間分配比例一般是:內部審計佔75%—95%,培訓佔5%—20%,諮詢佔0—20%.關於諮詢工作,被調查行的內部審計師誇大他們不承擔任何經營責任。有關銀行指出,諮詢也只限制在爲特定的大項目或計劃提供與控制有關的建議。

  (二)內部審計的組織體系

  銀行內審組織最普遍的模式是實行集權化治理。所有被調查行證實,它們都建立了常設的內部審計職能部分。對大銀行來說,其海外分行可能會設立一個內審部分,但這些當地的審計單位都要接受總行內審部分的協調。而且,內部審計通常根據業務來組織,這些業務的內審部分負責人要向團體內部審計部分負責人報告工作。在屬於一個團體組成部分的小銀行,其內部審計可能會外包給團體的內審部分。調查也表明,這些被調查行的內審職能之所以能夠發揮作用,得益於建立了良好的銀行公司治理結構,董事會和高級治理層都明確各自的職責:即董事會對保證高級治理層建立和維持一個充分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一個評估銀行業務各種風險的衡量系統、一個將風險與銀行資本水平相聯繫的系統以及監視遵循法律、規章和內部政策的適當方法負終極責任,並對內部控制系統和資本評估程序至少每年審查一次。銀行高級治理層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內部控制系統和資本評估程序的範圍和執行情況。

  (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所有被調查行表示,內部審計部分獨立於被審計的活動和日常的內部控制過程。內部審計部分可以在沒有治理層的干涉下執行委派任務,可以自由地報告審計發現和評價,並不受治理層的干涉,可以在內部進行通報。內部審計部分的這些權利得到了審計章程和監管規章的保證。一般審計章程有利於加強內部審計部分在銀行內的地位和權威。考慮到各國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的特殊性,所有審計章程須經董事會或相當級別的機構的批准。審計章程一般要傳達給銀行全體員工,或至少可以獲取章程(如通過內部網)。但在少數的被調查行,審計章程只傳達給極爲有限的人,如審計職員和治理層。幾乎所有的被調查行都授予內部審計負責人直接向董事會報告和通過董事會主席、審計委員會委員向董事會報告的權利。與此同時,客觀性對內部審計師也很重要。被調查行對保護客觀性和公正性所採取的措施各不相同。最常見的措施包括:1.審計職員的任務輪換;2.不參與銀行的經營治理;3.在審計章程中確認內部審計師的獨立性;4.內部僱傭的審計師不能參與審計他或她在某一時期以前負責的業務;5.內部審計師從銀行外部招聘;6.對審計工作和工作底稿開展正式的審查和評價程序;7.審計師的報酬不與經營業績或利潤掛鉤;8.執行建議時的職責分離;9.審計師不能參與控制和其他治理程序的設計。此次調查也顯示,內部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對於保證和進步內部審計的客觀性至關重要。內部審計師是練習有素的,尤其是在大銀行和特殊領域比如審計交易活動和信息技術。這並不排除內部審計部分就特殊的信息技術審計向外部審計師諮詢。在招聘內部審計師時,小銀行傾向於更看重個人的銀行專業知識和經驗,而不是文憑或專業。專業勝任能力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得到保持:在職培訓;正式的內部和外部培訓(註冊審計師取得資格後經常要接受強制性的持續);審計部分內的職員輪換;鼓勵成爲註冊內部審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