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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鍋爐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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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蒸汽鍋爐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蒸汽鍋爐安全管理制度

1、爲了確保鍋爐安全運行,保護企業資產和人身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於承壓的以水爲介質的固定式蒸汽鍋爐,包括燃煤蒸汽鍋爐、燃油蒸汽鍋爐、燃氣蒸汽鍋爐。

3、使用鍋爐的工廠應按照勞動人事部頒發的.《鍋爐使用登記辦法》逐臺辦理登記手續和鍋爐技術檔案,包括安裝鍋爐的技術文件和施工質量證明資料。

4、必須高度重視鍋爐安全工作。各工廠廠長是鍋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指定專職負責鍋爐設備的技術管理,按照規程的要求搞好鍋爐的使用管理工作。根據鍋爐的結構型式、燃燒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訂保證鍋爐安全運行的操作規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處理辦法,並按其嚴格實行。嚴禁酒後和上崗飲酒及脫崗。

5、制訂和實行鍋爐及其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制度,對具有自動控制系統的鍋爐以及鍋爐安全的各種儀表,還應建立巡迴監視檢查和定期進行校驗檢修的制度。

6、按照勞動人事部頒發的《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覈管理辦法》對司爐工人進行管理。沒有與鍋爐相應類別的合格司爐工人,不得使用鍋爐。鍋爐水質化驗員須經法定機關考覈取證方可上崗。

7、鍋爐受壓元件損壞,不能保證安全運行至下一個檢修期,應及時組織修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有安全隱患的鍋爐投入運行,司爐工有權拒絕操作,並可直接向生產總部設備管理部報告。鍋爐受壓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鍋筒、爐膽、封頭、管板、下腳圈、集箱的更換、矯形、挖補、主焊縫的補焊等,應具有國家職能部門認可的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方可進行修理。修理前應有圖樣和施工技術方案。修理的技術要求參照鍋爐專業技術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修理完工後,應將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修理質量檢驗證明書等技術資料存入工廠的鍋爐技術檔案內。

8、對於提高鍋爐運行參數和鍋爐受壓元件的改造,施工的技術要求應符合鍋爐製造和安裝的有關技術標準。由於結構和運行參數的改變,水處理措施和安全附件應與新參數相適應。

9、爲了確保鍋爐的正常運行,須制訂司爐交接班制度,並認真填寫鍋爐運行記錄。嚴禁在有壓力或爐水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鍋爐受壓元件,以防止氣、水噴出傷人。

10、非鍋爐房操作人員禁止進入工作場所內(含鍋爐房、煤場)。外來人員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或陪同方可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