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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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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休假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休假制度

關於休假制度1

1、員工每週帶薪休假一天:

公司總部:每週六、週日串休

各銷售部:依照實際工作情況每週安排串休一天(銷售部門週六週日不安排休息)

2、調整:

根據公司需要,有活動及相關變動時,員工有義務更改休息時間,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費。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串休,串休於兩個月之內(下個月月末之前)串休完畢,期限內未串休完的,不再順延補串;不得連續兩天或連續兩天以上串休。

3、有薪節假日

員工可根據公司的公告享有有薪節假日。所有假日執行公司根據部門及現場實際情況各自安排的休假標準。

4、集體活動

公司舉辦各類集體活動,每位員工都應積極響應公司各項安排及號召,無正當理由不得缺席,不參加的按缺勤處理。

5、病事假:

(1)員工病事假,嚴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中請請假程序,經逐級批准後方可休假。

(2)無極特殊情況,員工病事假必須提前一天以上申請,特殊情況當天請假的,須提前兩小時以上。

(3)員工在病事假期間扣除相應的工資。無特殊情況公司另作安排以外,不得將工抵假(本月請病事假,不可以近期或遠期的多出勤天數抵平休假天數)。

(4)不請假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日扣發三日工資及相應的補助,累計三日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並扣發相應的工資。

(5)請假工資的計算(扣):(基本工資+工齡工資+駐外補助+車補+話補)÷30×病(事)假天數

(6)請假必須即時上交請假條,無假條者按曠工處理,後補無效。

6、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的員工,結婚時方可申請婚假。

(2)申請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行政部提出申請,辦理請假和交接手續後方可休假。

(3)婚假爲三天,在公司工作滿兩年以上的,婚假可增至七天。(含每週正常休息日,不含公司公佈的本部門節假日休息天數)

7、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去世(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公司給予兩天的帶薪喪假。

8、產假:在本單位工作半年以上,男員工帶薪陪護產假爲三天;女員工在公司工作滿3年以上方可申請產假,公司根據其個人情況和公司的崗位情況確定具體休假時間。

9、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關於休假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促進公司規範化管理,維護員工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實行統一的工作考勤及休假制度。

第三條 公司考勤和休假工作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四條 公司工作時間爲每週工作五天,即週一至週五,每天工作時間爲7個小時,作息時間爲: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公司可以根據情況變化調整作息時間。

第五條 公司的考勤週期以自然月爲一個週期,每月按21天計算出勤率。

第六條 公司實行“上班打卡,外出請假”的考勤管理方式。

公司員工因出差不能按時打卡的,由本人填寫《外出考勤表》,經部門或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交綜合管理部作考勤記錄。

綜合管理部根據月考勤統計表,生成當月工資表。

第三章 休假規定

第七條 公司員工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喪假、工傷假等假期。

第八條 法定節假日按國家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公司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具體辦法如下:

(二)新進入公司的員工享受休假天數按以下規定計算:新進公司員工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條件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公司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公司新錄用的初次就業員工在達到符合享受年休假條件時,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達到享受年休假條件後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爲:(當年度在公司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三)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凡脫產、半脫產學習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5、員工請事假20天以上且未按照規定扣發工資的。

(四)凡安排療養的員工,其療養天數不足年休假時,可以補足。因公外派學習的視同出勤。

(五)員工年休假可抵扣病、事假;無抵扣的情況下在一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則上不跨年度安排;確因工作原因未休完假的,可按日工資的三倍給予補貼(最多不得超過本人的年休假天數)。

第十條 員工因病休假,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員工請病假須持區級以上醫院的證明;

(二)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假期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24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爲3個月;5年以上的爲6個月。

(三)員工病假(醫療期)時間按規定累計計算,並相應扣發一定工資:

1、員工年內病假累計4個工作日(含4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獎金全額計發;

3、員工年內病假累計21個工作日以上,除扣發各項補貼外,按實際休假月份數扣發獎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4、員工連續病假超過2個月的,除扣發各項補貼外,從第3個月起,按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本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的8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本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的90%;

5、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符合公司內退條件的,可勸其內退;不符合內退條件的可按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員工請事假,按日扣發工資,即應扣事假的工資數額=基本工資(即:基礎工資、崗位工資、輔助工資)÷21天×事假天數。員工因事請假,在扣發相應的工資基礎上,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員工年內因事請假累計4個工作日以上扣發月獎金的40%;

(二)員工年內因事請假累計10個工作日以上扣發一個月獎金;

(三)員工年內因事請假累計15個工作日以上的,扣發三個月獎金;

(四)員工年內因事請假累計30個工作日以上的,扣發全年獎金,年內按基本工資計發。

第十二條 員工結婚,憑結婚證明給婚假3天,晚婚者(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可增加晚婚假15天。到異地配偶方所在地結婚的(不包括旅行結婚)按往返所需時間另給路程假。

第十三條 員工產假按國家和雲南省生育保險和計劃生育政策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計劃生育假按國家和雲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工作滿一年且與配偶、父母不住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員工,探望配偶和父母可享受探親假。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若兩年休假一次,則可休假45天;已婚員工到外地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探親假一次,假期3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探親假往返路費可按火車硬座、汽車標準報銷。

第十六條 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後,按規定給予員工喪假5天。在異地辦理喪事的,按往返所需時間另給路程假。

第十七條 員工因工受傷,按工傷保險的相關規定享受工傷假。

第十八條 公司對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休假。獎勵休假的時間、方式由公司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獎勵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十九條 加班管理:

(一)各部門對工作應緊湊安排,提高效率,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所在部門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覈併發放補休單,部門經理統籌安排補休;

(二)因公出差、培訓、考察而佔用休息時間,原則上不得補休,確需補休的,由所在部門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覈併發放補休單,部門經理統籌安排補休;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和非法定節假日加班且沒有安排補休的,按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第四章 請假批准程序

第二十條 員工請假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之後方可休假。若遇突發事件,事後應補交假條,並說明情況、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十一條 部門負責人請假須提交書面請假條,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交綜合管理部作考勤記錄。

第二十二條 一般員工請假須提交書面請假條,一個工作日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交綜合管理部作考勤記錄;二個工作日(含二個工作日)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審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交綜合管理部作考勤記錄。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因病請假,必須及時、按級請假。特殊情況下可託人代請或電話請假,再於次日補辦請假手續。

第五章 罰 則

第二十四條 員工上班不準遲到早退。遲到、早退合計三次按事假一天計算;上班後因公外出和因私外出必須按級報告和請假,否則按早退處理。

第二十五條 出現委託打卡等弄虛作假行爲,委託者、被委託者、綜合管理部有關工作人員及經理均要接受相應處罰:委託者、被委託者違規一次按曠工一天處罰。

第二十六條 員工曠工,扣發曠工時間內的全部工資,並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二)曠工二天扣發半年獎金;

(三)年內曠工累計三天扣發全年獎金;

(四)年內曠工累計四天以上的,公司給予除名。

第二十七條 曠工一天、全月事假三個工作日或病假五個工作日以上者扣當月誤餐費的50%;曠工二天、全月事假五個工作日或病假十個工作日以上者扣當月全部誤餐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公司職工大會討論通過之日起執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爲準。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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