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法官實習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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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很多同學都在找預備法官實習報告範文,今天小編就來爲大家蒐集預備法官實習報告範文,希望能爲你們帶來參考的價值~

預備法官實習報告範文

  預備法官實習報告範文一

根據法官學院的統一安排和部署,我分別在立案庭、刑庭、民一庭進行了實習,通過實習,我進一步提高了對法官應具備素質的認識,在庭審駕馭能力、審判法律適用能力、裁判文書製作能力等方面有了較大提高,並對如何才能成爲一名合格的法官有了清醒的認識,在多個領域獲得了實際工作經驗,進一步鞏固了集中培訓階段學到的知識。現將實習情況報告如下:

一、立案庭實習內容

我在立案庭實習期間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實習期間,我在立案庭負責提供訴訟指導服務。及時向當事人告知訴訟風險,正確交代訴訟權利和義務,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履行法律釋明義務,對當事人舉證進行指導,對不屬於法院主管的事項告知其向有關部門請求解決。

2、參與立案審查。我按照立案庭要求參與依法審查受理各類案件的立案工作,辦理庭前調解、支付令、訴前保全、公示催告及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3、參與按規定收取訴訟費用。實習期間,我參與了執行司法救助制度,對符合訴訟費減、緩、免條件的進行審查。

4、參與信訪接待工作。我在立案庭實習期間積極掌握、彙報信訪動態,依法接待、處理羣衆來信來訪並及時登記、審閱、處理和統計歸檔,在接待和處理紀檢信訪投訴時,我始終堅持從投訴者的角度去理解思考,做到想其所想,換位思考,分清是非、以理服人,讓信訪人心服口服,有效地控制了局勢,減少了信訪案件發生。

5、實習期間,我認真辦理、解決好羣衆的來信、來訪。對來信來訪中發現可能發生羣體性事件等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時,及時疏導處理並報告,消除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並根據立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通報情況。

二、刑庭、民庭實習內容

我在刑庭和民庭實習期間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 整理卷宗,實習期間我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刑事、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2、旁聽案件。無論是在刑庭還是民庭,我都積極參與案件的旁聽審理,充分利用這些機會,瞭解並熟悉刑事、民事案件的庭審全過程,仔細觀摩審判員的審判,學習他們控制駕馭庭審的能力,學習他們嫺熟的業務知識,學習他們和各方當事人說話的方式方法和技巧,積極向他們請教不懂不會和有疑問的地方,認真聽取他們的教誨,不斷豐富自己的各種業務技能。

3、參加案件審理。實習期間我以書記員的身份參加了刑事、民事案件的審理,並幫助審判員書寫裁判文書,通過庭審我更加豐富了自己的理論和業務知識,也瞭解到了目前法院審理案件中的一些困難和問題,使我更加深刻認識到法律的意義和法治的權威。

4、製作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我參與了製作法律文書,包括裁定書、庭審筆錄、庭審提綱、合議庭筆錄、詢問筆錄等,並參與制作了我參加審理的案件的判決書製作。庭審結束後,判決書的寫作也是極其重要的部分。我依法制作了高標準高質量的裁判文書,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但是仍然學到了很多東西。

三、實習體會

1、對法學和法律工作的認識

通過這一段時間的實習我認識到,作爲一名法律人最基本的要求除了過硬的專業知識外還要有很強的責任心。法律工作是一種繁瑣而嚴謹的工作,只有具有很強責任心的人才可以在長年累月的大量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謹慎和嚴密的思維、認真的態度。尤其基層法官,在有限的條件下,要做好法律意識淡薄的地方羣衆工作,要做鄉土文化與法制的平衡,要有足夠的耐心,要爲利益效率最大化以最小的代價解決糾紛做努力。

2、通過這一次的培訓學習,我不僅懂得庭前可以聽證調解,而且還掌握了庭前交換證據是法定程序,以及在庭前調解活動中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還有要做一名出色的法官,在庭前準備工作中,必須切實完成的四項實體性工作。 開庭審理階段是庭審的重點階段和民事訴訟的中心環節。 在這一階段應重點把握住以下幾種能力,一是要有控制能力。要求法官在庭審中應樹立絕對的指揮權威,指揮得當,控制有力有節;二是綜合概括能力。在事實調查和辯論階段,要善於採用科學的方法,客觀、準確地綜合概括出雙方爭議的焦點;三是庭變處置能力。就是對庭審中發生的各種突發、意外事件,要公正合法,合情合理,果斷及時,慎重穩妥,快速敏捷地作出處置;四是調解疏導能力。這次實習,讓我對調解疏導工作有了清醒的認識,調解疏導是達到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政治效果三者有機統一的最好方法,它可以較好地避免矛盾的激化升級。

3、通過這次實習,不僅對法律適用的方法有了深刻的認識,而且對實體法和程序法適用的若干問題也有了較大的認識和提高。並且,通過這一次的實習,進一步提高了我的裁判文書製作能力,對裁判文書的格式、內容、寫法、製作要求和應注意的問題有了深刻的認識。通過學習,我明確了裁判文書在事實要素方面必須掌握:事實要清楚、突出所爭議的焦點、因果關係明確、判斷證據準確、運用證據恰當;裁判文書在說理方面的敘述要求做到:突出依法論理、說理要有針對性、援引法律條文準確。通過本次實習,我把在法官學院第一階段的理論學習充分運用到了實踐之中;對法院的各項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對政法核心價值觀在審判實踐中的運用也有了更進一步的體會,對法治的理解和法治的權威也有了更深層次的感受,收穫頗豐。

  預備法官實習報告範文二

成爲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是全國法學院許多學生的嚮往。但是,對於擔任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必須經過哪些步驟,瞭解的人恐怕很少。本文大致勾勒一下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路線圖,以供有志者對自己的法律人生作一個規劃。

一、通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並取得學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法官學歷條件是本科以上,且不限於法律專業。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作爲全國最具有吸引力的基層人民法院,對於擬作爲法官候選人的新錄用公務員,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了更高的學歷要求,即要求具備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因此,對於大學本科生來說,要想成爲一名上海法官,首先應當通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並完成學業,取得碩士研究生學位。

二、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對於新錄用公務員,還提出了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要求。因此,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在讀三年期間,應當爭取以360分以上的成績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資格和報考上海基層人民法院的條件。

三、通過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並體檢、考覈合格

上海市公務員考試採用“2+x”的考試模式:“2”即2門公共科目綜合考試《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x”爲1門崗位專業考試,報考法院的必須參加政法類專業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者,參加統一組織的網上職位報名,並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人員可進入招錄單位的面試。經面試合格的人員由招錄單位統一組織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級甲等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考試、體檢、考覈合格的,就可以被錄用。在各門考試中,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難度最大,最具有決定意義。因爲錄用名額有限,而考生不受地域範圍限制。

四、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鍊一年

新錄用人員除已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或已在街道、鄉鎮和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上工作的,應當在規定的試用期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鍊一年。xx年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均到街道、鄉鎮等鍛鍊一年。由於基層人民法院也可以理解爲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且工作非常繁忙,到街道、鄉鎮等鍛鍊一年的收穫並不比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鍛鍊價值更大,因此,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有可能壓縮到其他單位鍛鍊的時間,或者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

五、在試用期內通過培訓測試

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必須先參加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國家公務員的初任培訓,爲期約兩週;再參加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組織的初任書記員培訓,爲期約三週。初任培訓採取考試與考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務員初任培訓在新錄用人員上崗前進行,培訓期滿後,經考試考覈合格者,發給公務員培訓證書,作爲上崗前及試用期考覈、定級的.依據之一。新錄用公務員不參加初任培訓或初任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任職定級。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還必須通過專門語言類的專門考試:職業英語必須四級以上(或博思英語三級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二級乙等以上。

六、試用期滿被任命爲書記員,定級副科或正科

試用期一年表現合格的,被任命爲書記員。今後可能被任命爲法官助理,但工作職責與書記員並無實質差異,只是可能會將庭審記錄等工作分離由專門的速錄員擔任。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副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正科。在職取得碩士或者博士學歷或學位的,並不當然定級副科或正科。

七、定級後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六項規定,獲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滿1年以上的,具備擔任法官的條件。由於有的法院不將試用期計入從事法律工作年限中,碩士研究生定級後再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纔有晉升助理審判員的機會。由於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對初任法官實行總額控制,而各基層人民法院仍有一部分通過司法考試的本科學歷的資深錄用制書記員,因此碩士研究生晉升助理審判員的年限大致在定級後一年到三年。但是,由於上海法院從xx年起開始招收聘任制書記員,實行書記員隊伍專門化,因此,儘管法官員額有限,可是在法院內錄用制書記員有限,今後碩士研究生在定級一年後晉升助理審判員仍然是有保障的。

八、被推選作爲初任法官候選人

各個法院每年可以晉升一批初任法官。首先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據行政編制和法官員額等情況,決定各個法院可以晉升初任法官的名額。然後由各個法院黨組討論決定擬任初任法官的人選,並上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審覈。審覈通過的人選,可以參加預備法官培訓。

九、參加爲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

從xx年起,書記員擔任初任法官,必須經過爲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預備法官培訓分爲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集中培訓階段,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法官職業素養與審判技能培訓,時間爲1個半月,課程設置爲法官職業素養、審判基本技能和相關知識三個部分。教學方法爲授課、案例分析、小組討論、觀摩和模擬庭審、裁判文書製作。對模擬庭審的案例或教學案例,每個學員都要獨立製作裁判文書,交指導教師閱卷後講評。第二階級是分散實習階段,時間爲9個半月,提任後擬從事的審判專業4個半月,由學員任選或指定其中一項其他審判專業3個月,立案、信訪2個月。家居遠郊的學員回原單位實習,家住市區的學員統一安排到實習點實習,實習點設立在受聘擔任帶教法官所在的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每個帶教法官指導學員一般不超過2名。實習按實習大綱要求進行。每一專業實習結束後,帶教法官要對實習學員的能力和表現進行鑑定,評定實習成績。第三階段是總結考試階段。學員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總結、提高和考試,時間爲1個月。總結要形成書面材料,進行交流。學員還要結合實習撰寫一篇案例,3-5千字,以法律適用爲主。提高是對司法理念和所學知識進行梳理、歸納,對審判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法學理論的前沿問題進行研討,力求使感性認識逐步向理性認識昇華。考試由上海高院政治部和國家法官學院上海分院共同組織,主要以裁判文書製作中的論證說理部分進行考試,檢驗學員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察學員對法官素養和審判技能的掌握程度。通過考試後,學員取得預備法官培訓合格證書。

十、被正式任命爲助理審判員

預備法官培訓結束,取得合格證書的學員,完成了法院系統內的“兩考一培訓”,具備了擔任助理審判員的資格。由各個法院黨組分別討論決定,由法院院長任命爲助理審判員,就正式成爲了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開始從事審判工作。以後如何成長爲一名優秀法官,那將是另一個需要探討的課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