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鄭州社保費由地稅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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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2017年1月1日起,鄭州社保費由地稅徵收,以下是詳細介紹!歡迎閱覽!

2017年鄭州社保費由地稅徵收

  

12月5日,收聽收看全省深化國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暨綜合治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後,鄭州市隨即召開會議,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對鄭州下一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躍華出席會議。

省政府第106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自明年1月1日起,社保費由地稅部門負責徵收。就下一步工作,王躍華要求,一要堅決貫徹。各級各部門要深刻領會中央和省政府深化稅收徵管體制改革、調整社會保險費徵繳職責的重要意義,站位全局,服務大局,精心組織,堅決把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落實到位。二要迅速落實。距明年1月1日全面移交不足30天,各縣(市)區、開發區要成立相應機構,加強對社保費徵收移交工作的'組織領導,相關單位要迅速行動,加強銜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三要協調聯動。社會保險費移交需要多部門密切配合,各縣(市)區、開發區要統籌安排、認真組織,督促和引導人社、地稅等部門按照規定時間節點完成移交任務。四要優化服務。社會保險費徵收涉及千家萬戶根本利益,相關部門要科學籌劃,制定應急預案,實現社保費徵收平穩、有序過渡。五要履職盡責。人社部門和地稅機關要承擔好共同的責任和使命,主要負責人要主動擔當、主動作爲,按照省政府確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順利完成社會保險費徵收移交工作。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規定,社會保險費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範圍內由一個機構徵收,具體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確定,既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但無論由稅務機關征收還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都必須是一個機構徵收;同時三項社會保險費也要集中統一徵收,在徵收後,實行分帳管理。

拓展閱讀:鄭州社保繳費指南

一、鄭州社保單位繳費

繳費基數

最低:2463.95元

最高:12319.7元

繳費比例

一、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28%(其中單位20%、個人8%)

二、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員工繳費基數總和的0.5%、1%、2%,根據單位風險程度來確定繳費比例,工傷保險費由單位繳費,單位職工不繳費。

三、醫療保險繳費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10%(其中單位8%、個人2%)。

四、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員工繳費基數總和的1%,由單位繳費,單位職工不繳費。

五、失業保險繳費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2%(其中單位1.5%、個人0.5%)

繳費流程

1、參保單位到社會保險網()下載《鄭州社保客戶端系統》

2、參保單位按要求進行註冊後,在網上申報系統填報有工資變動的參保職工工資並按要求上傳資料

注:無法完成註冊或無法進行工資申報的參保單位可攜帶《社會保險登記證》到就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辦理網上申報系統註冊。

3、社保機構審覈扣費。

繳費地址

鄭州市社會保險局業務經辦大廳

地址:隴海路與伏牛路交叉口東北角

鄭州市社保局鄭東新區分局

地址:衆旺路與正光路交叉口西北角

鄭州市社保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金梭路13號(與合歡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東)

鄭州市社保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航海東路與第五大街交叉口國安經貿大廈605室

鄭州市社保局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分局

迎賓大道航空港區管委會綜合服務大廳

鄭州市社保局中原分局

伊河路與秦嶺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鄭州市社保局二七分局

航海中路二七區國土局大樓

鄭州市社保局管城分局

紫荊山路與隴海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

鄭州市社保局金水分局

羣辦路與豐樂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鄭州市社保局惠濟分局

天河路與新城路交叉口100米路北

二、鄭州社保個人繳費

繳費基數

醫療保險

繳費標準爲:月繳費額229.97元;年繳費額2889.64元(含商業補充保險130元)。

養老保險

繳費額分四檔:保底繳費額爲月繳費492.79元、年繳費5913.48元;平均繳費額爲月繳費821.32元、年繳費9855.84元;平均兩倍繳費額爲月繳費1642.63元、年繳費19711.56元;封頂繳費額爲月繳費2463.95元、年繳費29567.4元。

醫保住院待遇

1、在職人員區級、市級、省級醫院報銷比例分別爲:95%,90%,88%。

2、退休人員區級、市級、省級醫院報銷比例分別爲:97%,95%,93%。

注:一年最高限額32萬。但是,個體醫保無個人賬戶(即醫保卡上不返錢),門診看病或藥房買藥須自費。

繳費流程

養老保險

簽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代扣代繳協議,次月起從郵政銀行存摺上按月劃扣

醫療保險

辦理醫療保險續保後,當月到市內光大銀行各網點窗口繳納當年度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