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社保繳費基數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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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鄭州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不少市民對此十分關心,據悉,鄭州市社會保險局公佈了全市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企業參保繳費基數。以下是詳細內容,一起去看看吧!

鄭州社保繳費基數2017

  鄭州社保繳費基數2017

鄭州市社會保險局公佈了全市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企業參保繳費基數。

按照全省統一規定,從今年5月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爲19%,失業保險費率再降低0.5個百分點。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在此基礎上,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會對城鎮企業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進行調整,調整依據爲統計部門發佈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鄭州市2015年度社平工資52987元。因此,從本月1日起,企業和參保職工相關繳費比例下調,社保繳費基數隨之調整。

政策規定,鄭州市參保單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按照上年度本單位工資總額作爲繳費基數,單位工資總額低於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以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爲繳費基數(即雙基數)。企業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結合企業申報情況,統一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進行保底、封頂確定。

具體而言,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企業五項社會保險最低月繳費基數爲2649.35元,平均月繳費基數爲4415.58元,最高月繳費基數爲13246.75元。以此爲基數,企業承擔的五項社保繳費比例分別爲:養老保險19%、失業保險1.2%、醫療保險8%、工傷保險0.2%~2.16%、生育保險1%。職工個人承擔的繳費比例爲: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0.3%、醫療保險2%。

社會保險費的計算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準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爲釐定保險費率的標準。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爲準,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爲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爲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爲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爲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爲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繫,不管是僱主僱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爲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社保基數怎麼算

昨日,記者從鄭州市社會保險局瞭解到,與以往不同的是,由於鄭州市上調了醫保繳費標準,參保居民本次除了正常繳納2017年度醫保繳費之外,還需要補繳2016年度居民醫保費調整後的繳費差額。

記者瞭解到,從下月1日到今年年底,啓動2017年度的居民醫保參保費用集中繳納。逾期未能足額繳費者,將影響參保人員享受下一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與以往不同,在去年7月7日鄭州市啓動2016年度醫保繳費之後,鄭州市政府於今年起調高了2016年度醫保繳費標準。

由於繳費已經啓動,爲方便市民,去年參保人員暫時按照原繳費標準辦理了繳費手續。

根據最新標準:18週歲及以上每人每年由180元提高到200元,18週歲以下每人每年由30元提高到120元,低保人員(含一、二級重度殘疾)個人繳費由財政承擔,個人不繳費。

因此,2017年度繳費啓動後,居民參保並按照原標準繳納2016年醫保費用人員,需要在今年繳費時,一併補繳差額。

具體補繳標準爲:18週歲及以上人員,2017年正常費用爲200元,新老標準差額20元,合計應繳220元;18週歲以下人員,2017年費用爲120元,新老標準差額90元,合計應繳210元;2016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滿18週歲人員,新標準200元,補繳差額90元,合計應繳290元。

人社部門提醒,在集中繳費期間,已參保居民可攜帶身份證或醫保卡直接前往繳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