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一)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或配偶符合下列情形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
1、房屋所用權爲職工本人或其配偶;
2、須經過當地具有房屋質量鑑定資質機構鑑定,鑑定結果屬房屋嚴重損壞以上情況(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行爲,主要適應於嚴重損壞房屋,不包含裝修、裝飾、小修、中修等);
3、自大修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申請提取。超過一年以上時間則不能提取。
(二)提取額度: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額爲職工個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但不能超過大修自住住房實際發生額。
實際發生額超過賬戶內餘額的',提取後的賬戶餘額最少保留10元,不能銷戶。實際發生額少於賬戶內餘額的,按實際發生額提取。
(三)辦理要件:
1、房地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
2、具有房屋質量鑑定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嚴重損壞的房屋質量鑑定證明書原件;
3、工程結算單、付款有效原件及複印件;
4、房屋主體結構大修部分大修前後對比相片原件及複印件,其中大修前相片須由出具鑑定報告的房屋鑑定機構提供確認。
5、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6、房地產權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請的,須提交夫妻關係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四)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即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