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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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住房公積金條件、流程和材料,大家瞭解清楚嗎?爲了讓各位瞭解相關情況,下面蒐集了銀川公積金提取指南,歡迎閱覽!

銀川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銀川公積金提取條件

第三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職工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戶口遷出銀川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

(七)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意外災難等突發事件(如車禍、火災等),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

(十)職工下崗、失業滿兩年未再就業,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患重大疾病,且醫療費用支出巨大,一年內醫療費用支出超過1萬元以上的

(十二) 職工在職期間觸犯刑律被判刑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

(十三)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

第四條 未婚子女年齡在28週歲以下,在購建房或償還住房貸款時,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和子女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存儲餘額。

第五條 職工提前一次性還清住房貸款(還款時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在還清貸款本息後一年內一次性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但提取額不得超過一次性歸還貸款的本息餘額。

第六條 已經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未還清且沒有發生逾期現象,在購買第二套住房時,可以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第七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合同簽訂或相關部門文件下達之日起一年內可辦理住房公積金一次性提取。

第八條 職工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

管理部已取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貸款未還清之前,職工及其配偶雙方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應當用於歸還公積金貸款,原則上不得提取現金。

銀川公積金提取流程

第二十九條 申請提取公積金的職工,須持相應提取

手續及“銀川住房公積金轉帳支取憑證”,到所在單位初審,職工所在單位覈實提取手續後在“公積金轉帳支取憑證”上加蓋單位公積金預留印鑑。

第三十條 職工所在單位初審時必須確認提取人的

真實身份,否則由此造成職工公積金被冒領的後果,由職工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一條 職工持所在單位蓋章的公積金轉帳支

取憑證及相應的提取手續,到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管理部櫃檯申請辦理提取。

第三十二條 負責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的授權工作人員及業務審覈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政策及規章制度,堅持原則,認真核實。

第三十三條 對符合條件的提取申請,即時辦理授權審覈;對所提供手續有疑問的提取申請,在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答覆。對不符合規定的提取申請,要認真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第三十四條 職工提取公積金的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覈並授權後,到指定銀行辦理提取。

第三十五條 委託銀行根據中心審批情況確定是否爲提取人辦理提取。銀行審覈原則上應在公積金中心審批後一個工作日完成。

第三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託管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查詢卡及相應提取手續直接到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管理部辦理。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調動工作,住房公積金脫離銀川住房公積金管轄範圍,在無法辦理公積金轉移的情況下,可將職工帳戶暫時封存。

第三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人違反本規定,提供虛假材料冒領和詐領他人住房公積金的,除追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外,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銀川房屋類公積金提取額度

1、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貸(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累計提取公積金金額應不超過合同載明的貸款本息總額。

2、職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15%以上的部分。

3、公積金帳戶內的本息餘額;其它類別的公積金提取數額保留至百位。

4、未婚子女年齡在28週歲以下,在購建房或償還住房貸款時,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和子女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存儲餘額。

5、職工提前一次性還清住房貸款(還款時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一次性歸還貸款的本息餘額。

6、已經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未還清且沒有發生逾期現象,在購買第二套住房時,可以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7、職工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管理部已取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貸款未還清之前,職工及其配偶雙方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應當用於歸還公積金貸款,原則上不得提取現金。

銀川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1、購買新建自住住房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住房的,須提供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買賣契約、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市(縣)級以上規劃、土地部門的批准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農村房屋須提供宅基地使用證及鄉鎮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拓展:住房公積金材料

1、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參貸人(共同還款人、擔保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複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4)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 購房款的有效憑據;

(6)有效的擔保證明;

(7)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房樓盤,必須是由開發商與受委託銀行簽訂按揭協議的樓盤,借款人可通過按揭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2、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應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辦理是以所購住房做抵押擔保,在提供上述資料基礎上須補充以下資料:

(1)賣方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

(2)房產證原件和複印件;

(3)由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4)由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中介機構與買賣雙方簽訂的三方協議;

(5)由區級以上房產交易部門進行抵押登記。

二手房公積金貸款可到受委託銀行辦理。

3、單位集資建房公積金貸款應提供的材料

單位集資建房由單位集中辦理,集資建房單位在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發展計劃委員會的立項批覆;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材料審批通過後,公積金管理中心與集資建房單位按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簽訂《協議書》或《擔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