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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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亳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亳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提取條件

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產權住房的;

(2)退休的;

(3)在本市外就業或終止勞動關係滿兩年未就業的;

(4)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5)出境定居的;

(6)償還所購住房貸款本息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10)發生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11)被判處刑罰的;

(12)國家、省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材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身份證原件;

2、配偶賬戶住房公積金存儲餘額的,須提供婚姻證明及複印件;

3、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或合法有效的同戶家庭成員關係證明。

並按下列規定情形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職工進行住房消費的:

(1)購買商品住房的,須提供購房合同、房管部門登記備案證明、付款票據原件及其複印件;購買二手房的,須提供交易費稅票據、新房產證及複印件。

(2)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須提供建設規劃許可證、施工合同或工程預算及複印件。

(3)大修自有住房的,須提供房產證及複印件、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證明及施工合同或工程預算。

1、退休的,須提供退休批文或退休證及複印件。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須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或工作關係調動證明及複印件。

3、出境定居的,須提供本市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遷出證明及其複印件。

4、償還住房商業貸款本息的,須提供記錄明晰的銀行還貸存摺及複印件,或提供銀行出具並蓋章的還款記錄單。第一次提取時還須提供住房借款合同或購房合同原件。

5、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不需要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對符合按月提取劃轉還貸條件的,可以申辦住房公積金按月劃轉還貸業務。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代理人須提供死者單位出具的同意其代理及其與死者關係證明、職工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

7、城鄉低保家庭生活困難的,須提供低保證及複印件。

8、租住公租房的,須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租住商品住房的,須提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房證明、租房合同或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

9、本人、配偶或未婚子女發生危重疾病的,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病歷複印件、醫保報銷結算單複印件(醫保機構蓋章)。

10、職工被判處刑罰的,提取代理人須提供其與該職工的家庭關係證明、判決書複印件或職工單位出具的解除工作關係證明。

提取流程

1、職工本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根據提取條件及證明材料,由單位進行初步審覈;

3、單位對符合提取規定的申請簽署意見並蓋章;

4、職工本人攜帶相關材料通過亳州市網上辦事大廳或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

5、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審覈,對符合條件的,開具取款票據或辦理網上銀行轉賬;

溫馨提示:職工本人因故不能親自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可以委託代理人辦理,但代理人須提供本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委託書,並在提取申請書及取款票據上簽字。

提取額度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數額爲百元的整倍數,需銷戶的按本人賬戶實有餘額辦理。

2、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只能提取合同簽訂日之前或付款開票日之前(含當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儲餘額,且同戶家庭成員累計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3、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每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償還住房貸款的本息額。

4、其他情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金額均不得超過職工個人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提取時間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原則上在一年內憑有效證明提出提取申請,超期申請的不予辦理。

2、職工一年內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第二次提取距第一次提取時間不得少於12個月。

3、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符合提取條件且資料齊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