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住房公積金提取需滿足什麼條件?又該怎麼準備材料?具體怎麼辦理?下面去看看!
提取條件
1、購買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5、調離本市的;
6、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以上的;
8、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1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療費在3萬元以上的;
11、納入民政部門臨時困難救助範圍的;
12、享受濰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濰坊住房公積金提取常見問題解決方法
提取材料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綁定的銀行賬戶(卡或折),加蓋單位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三聯),並根據不同提取情況分別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代爲提取的,還須提供委託人簽署的委託書、受託人的身份證。
2、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職工和配偶的身份證。
3、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職工和配偶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與患者之間的親屬關係證明及其身份證。
提取流程
1、單位初審
單位根據提取類別需要條件進行初審,初審不符合條件的,退回職工;初審合格的,單位負責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三聯)並加蓋印章,由職工本人或單位經辦人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當提取職工人數較多時,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提取。
2、公積金中心審批
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提取職工或單位經辦人。
3、公積金中心撥款
機關、事業單位的,公積金中心將提取款項劃入財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財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劃入職工單位;其他單位的,公積金中心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所在單位開設的銀行賬戶內。
4、發放款項
職工所在單位負責支付至職工本人。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購房提取的,按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當月或契稅完稅證日期職工本人及配偶賬戶內餘額提取,且不超過購房款總額。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2、正常還貸、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清貸款的,職工及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原則上不應超過借款人當年償還的貸款本息額,若職工本人及配偶在還款期間有連續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則在本年提取時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存儲金額。
3、大病提取的,按照病歷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提取,但不應超過職工實際支付的醫療費金額。
4、職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累計不可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房租。職工及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可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房租。
全額提取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人員
2、死亡或宣告死亡人員的繼承人
3、失業、下崗人員
4、離、退休人員
5、非本市戶口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6、非本省戶口的職工調動到外省工作
7、出境定居人員
提取時間
濰坊公積金提取時限及次數
1、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2、租房的一年提取一次
濰坊公積金審批時間
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
濰坊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一)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1、購買期房提取
提取條件: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並經房管部門備案且交齊首付的。
提供材料:《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首付款票據(原件)。
提取額度:按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當月或契稅完稅證日期職工本人及配偶賬戶內餘額提取,且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2、購買現房提取
提取條件: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並經房管部門備案或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提供材料: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首付款票據(原件);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契稅完稅證(原件)。
提取額度:截至《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當月或契稅完稅證日期職工本人及配偶賬戶內餘額提取,且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3、購買二手房提取
提取條件:購買二手住房,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提供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契稅完稅證(原件)。
提取額度:按契稅完稅證日期職工本人及配偶賬戶內餘額提取,且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4、拆遷安置房補交房款差價提取
提取條件:自住住房拆遷後購買新房,並須補交房款差價的。
提供材料:拆遷部門出具的拆遷證明、新購房證明、補償計算表、補交房款差價的票據;購買房屋土地性質爲集體土地的,還須提供購房人爲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戶籍證明。
提取額度:按簽訂新購自住住房相關文書當月職工本人及配偶賬戶內餘額提取,且最高不超過安置房補交差價金額。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
提出申請時間:購買房屋未辦理提取的職工,可在購買房屋後任意時間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5、購買公有住房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