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最新失業保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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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全省失業保險總費率由1.5%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0.7%、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0.3%繳納失業保險費。

河北最新失業保險政策

在此之前,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河北省失業保險費率由3%降至2%;2016年5月至12月,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至1.5%。

經河北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日前印發《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

通知提出,依據調整後的費率,按程序調整失業 保險基金收支預算。因降低費率造成統籌地區當年失業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的,先由當地歷年結餘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省級按照《河北省失業保險調劑金管理使用辦法》相關規定從失業保險調劑金中進行調劑,資金仍不足者,由統籌地本級政府給予補貼。

通知 要求,各地要加強基金管理,合理安排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和援企穩崗政策的落實。未按規定使用基金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其造成基金收支缺口的,省級失業保險調劑金不予補貼。

新的費率標準實施後,與上次費率相比,企業和職工繳費比例分別下降了0.3和0.2個百分點。經初步測算,降費率後,全省今年企業和職工將少繳納失業保險費近9億元,其中企業約5.4億元,職工約3.6億元。

2017年1月1日後已按1.5%費率多徵收的失業保險費,在2017年內核定繳費金額時衝減。從2017年1月1日後到各統籌地區實施此項政策之前的這一時間段,各統籌地區按1.5%費率多徵繳的失業保險費,採取“在2017年內核定繳費金額時衝減”的辦法,退還用人單位和個人。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符合3個條件: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根據失業人員的繳費年限覈定具體領取金額以及期限。《河北省失業保險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確定。目前,按照失業人員繳費年限和所在的不同地區,河北省月人均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爲940元至10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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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失業就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符合3個條件: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申領失業保險及其他待遇,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對於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失業人員,用人單位要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序是:

(一)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爲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15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爲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三)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