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戶籍改革最新政策

學識都 人氣:2.97W

2017年5月16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聞辦就《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意見》召開新聞發佈會,下面爲大家整理了河北戶籍改革政策的主要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7河北戶籍改革最新政策

在城市租房可落社區公共戶口

將城中村居民全部納入城鎮戶籍人口登記管理範圍,實現戶口登記上的身份轉化,將原村民委員會依法改建爲社區居民委員會。進一步簡化辦理程序和手續,全面實行省內戶口遷移在遷入地直接辦理,最大限度方便非戶籍人口在城鎮落戶。

以農村學生升學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居住的人口、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新生代農民工爲重點,以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穩定職業爲主要標準,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實行農村籍高校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高校錄取的農村籍學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至高校所在地,畢業後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回原籍地或遷入就(創)業地。

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在城市落戶條件中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求,不得超過3年。在城鎮以派出所爲單位,在具有歸屬居委會的實體地址上,設立社區公共戶口,對不能在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落戶的'人員,允許其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

京冀交界地區的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廊坊市廣陽區、固安縣、永清縣、涿州市和其他特定地區,嚴格戶籍管理,合理確定落戶條件。在城區10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不含京冀交界地區)有合法穩定職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本人及直系親屬可以申請落戶;在城區100萬人口以下的城鎮(不含京冀交界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本人及直系親屬可以申請落戶。

進城落戶農民子女教育享同等待遇

加快推進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在內的不動產統一登記發證工作。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其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宅基地使用權,或將其作爲進城落戶條件。探索形成農戶對農村土地承包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宅基地使用權的自願有償退出機制。

將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確保進城落戶農民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權利。

全面落實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引導進城落戶農民根據自身實際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落實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城鎮養老保險政策,推動符合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民和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將符合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範圍,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權利。

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子女受教育權利。各市、縣(市)要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學雜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確保進城落戶農民子女受教育與城鎮居民同城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