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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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的地方把符合領取養老金資格的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也納入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中。下面小編就爲大家精心整理了深圳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辦法,希望大家喜歡!

深圳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辦法

  深圳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辦法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移交對象和條件

第三章 移交手續辦理

第四章 移交應提交的材料

第五章 移交程序

第六章 管理服務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加快我市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由其單位移交戶籍所在地的社區進行社會化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退休人員指深圳市戶籍退休人員。

第三條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由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的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街道勞保所)和社區工作站進行管理和服務。

第二章 移交對象和條件

第四條 移交對象

(一)企業退休人員。參加深圳市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並享受深圳市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含社區或原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退休人員。

(二)社會申辦退休人員。參加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並享受深圳市養老保險待遇的靈活就業的退休人員。

第五條 移交條件

(一)企業移交退休人員前,應當與退休人員簽定《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服務協議書》。

(二)企業按規定繳交退休人員管理活動經費(以下簡稱“退管費”),並取得繳費憑證。申請同級財政解決退管費的國有企業,須經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審覈,由企業或產權主管單位統一向財政部門申報,取得相關憑證;申請區財政解決退管費的社會申辦退休人員,由街道勞保所統一向其戶籍所在地的區財政申報,取得相關憑證。

第三章 移交手續辦理

第六條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工作按下列規定分別辦理移交手續:

(一)本辦法實施前企業已退休人員的檔案,由企業到退休人員街道勞保所辦理整體移交手續。

(二)本辦法實施後企業退休人員的檔案,在辦理退休手續後三個月內由企業到街道勞保所辦理移交手續。

(三)社會申辦退休人員的檔案,由檔案託管單位或其本人攜檔案到街道勞保所辦理移交手續。

(四)沒有檔案的退休人員,由其個人到街道勞保所辦理登記手續。

(五)中央、省駐深企業和市屬企業退休領導幹部的人事檔案,按幹部管理權限仍由主管部門保管,暫不移交。

退休人員提交的檔案材料應經戶籍所在地街道勞保所按本規定覈對後進行移交。

第七條 企業移交退休人員10人以上的,由街道辦事處召開勞保所、社區工作站、企業和退休人員交接見面會,辦理移交手續;退休人員10人以下或社會申辦的退休人員的移交,由街道勞保所與社區工作站直接登記交接。

第四章 移交應提交的材料

第八條 申請移交的企業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服務協議書》;

(二)《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申請表》;

(三)《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服務人員名單》;

(四)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無力繳交退管費的企業還需提供同級財政承諾繳費的有關憑證。

社會申辦的退休人員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社會申辦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申請表》

(二)戶口本、身份證、勞動保障卡等材料。

需要移交檔案的企業還應提供《深圳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檔案移交名冊》及退休人員填寫的`《深圳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採集表》。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現已存放在社保機構的,在辦理移交手續時,需提供《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存檔回執》。

第九條 企業在移交退休人員檔案材料前,應將其檔案材料整理規範,裝訂成冊,填寫目錄,加蓋單位印章並加以密封。退休人員檔案材料不全的,企業應出具證明,說明所缺材料的名稱和原因。

社會申辦人員應將申領退休養老待遇時社保機構密封好的檔案原封移交;只有退休電子檔案,沒有人事檔案的退休人員,需提供個人信息,詳細註明其戶籍所在地街道和社區的名稱,由社區工作站(居委會)加蓋印章。

第五章 移交程序

第十條 企業退休人員由企業向其註冊地的區社保機構提出移交申請,社會申辦人員由個人向其個人戶籍所在地的區社保機構提出移交申請,由區社保機構分類覈准登記。

第十一條 申請移交的企業提供本辦法規定的材料後,社保機構對企業移交人員信息與社保信息庫內容是否相符等情況進行覈對,並對退管費的出資渠道和退休人員的區域分佈情況進行登記,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具《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服務登記函》,並覈准《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服務人員名單》。

第十二條 申請移交的企業持《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服務登記函》和《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服務人員名單》向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的街道勞保所辦理移交,街道勞保所確定移交人員屬本轄區戶籍的居民後,開具《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接收函》。

第十三條 申請移交的企業憑《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接收函》,按規定繳交退管費(或提供財政部門解決退管費的憑證)後,與街道勞保所簽訂《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託管協議書》,辦理退休人員和人事檔案的移交手續。未繳交退管費也未提供財政解決退管費的憑證的,不予辦理移交手續。

社會申辦的退休人員經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機構覈准登記後,持簽署有社保機構意見的《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申請表》和本人填寫的《深圳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採集表》,到街道勞保所辦理移交手續。

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的人事檔案,經街道勞保所按本辦法覈對提交的材料後,開具《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檔案收件回執》。

第六章 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 企業退休人員移交後,由街道勞保所、社區工作站統一管理,並做好接收退休人員的登記工作。

第十五條 社區工作站應建立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庫,自接收退休人員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上門覈對或通知退休人員本人前來逐一覈實信息內容,發現信息錯誤或有遺漏的,應及時予以糾正和補充,並在3個工作日內輸入電腦。退休人員基本信息發生變動的,應於發現當日予以更新。

第十六條 社區工作站應在退休人員進入街道、社區管理後10個工作日內,向其發放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聯繫卡,建立定向服務聯繫。發放聯繫卡要做到“一人一卡”,做好發放的登記簽收工作。聯繫卡上的街道、社區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管理服務項目等內容發生變化時,要及時通知退休人員,並採取適當方式予以更正。社會化管理服務聯繫卡遺失的,可向社區申請補辦。

第十七條 社區工作站應根據基本信息庫的信息,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到所轄的街道勞保所的指紋驗證點進行指紋驗證,對行動不便的退休人員應提供上門服務。發現退休人員死亡或下落不明、被判服刑等情形的,應通知其親屬攜帶有關證明到社保機構辦理相關手續,並及時將情況向社保機構報告。

第十八條 退休人員死亡的,社區工作站應在其親屬報告退休人員的死亡情況的當日在《深圳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增(減)月報表》上做好登記工作,修改數據庫中的信息。告知其親屬申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卹金應提供的材料,並指導、協助其持有關材料到社保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 街道勞保所和社區工作站應爲轄區內的退休人員提供社會保險政策諮詢和業務查詢。

第二十條 社區工作站對勞(英)模、孤寡、行動不便以及70週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應每半年走訪1次以上,瞭解退休人員的身體狀況,聽取意見和要求,盡力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及時記錄走訪情況,建立工作臺帳,並按規定統計上報。

第二十一條 病重住院或臥牀不起的孤寡退休人員有要求的,社區工作站應幫助其聯繫小時工或臨時看護人員(看護費用由退休人員承擔);對特困退休人員家庭,應幫助其向有關部門申請相應的特殊救助。

第二十二條 街道勞保所和社區工作站應按照相對集中,便於管理的原則指導、幫助社區退休人員建立自管小組,依託自管小組組織退休人員開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每個社區小組以20—40人爲宜。自管小組要選擇責任心強、熱心公益事業、身體較好的退休人員爲組長,協助街道社區做好管理服務工作。社區要登記各小組組長和組員名單。

社區工作站引導自管小組負責宣傳勞動保障政策,組織小組內退休人員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和參加社區組織的有關活動,互相掌握小組內退休人員的健康和生活情況,幫助調解退休人員遇到的有關問題。

第二十三條 街道勞保所和社區工作站應有計劃地開展健康教育、疾病預防控制和保健工作,協助轄區內衛生保健部門做好退休人員的醫療、護理、康復工作,具體實施措施與衛生保健部門共同商定。

第二十四條 街道勞保所接收的企業退休人員檔案,由各區政府協調解決存放地集中保管;進入社區管理後跨區流動的退休人員,其人事檔案暫不轉移,待社保檔案館建成後,再實行全市統一存放保管。

有關部門應妥善存放和保管轄區內退休人員檔案,並提供配套的檔案查詢和利用服務。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申請移交的企業、退休人員應如實提供移交的材料,對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第二十六條 街道勞保所和社區工作站的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企業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職責,嚴格審覈和妥善保管移交的檔案等材料。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對街道勞保所和社區工作站社會化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第二十七條 企業退休人員對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建議或投訴,由社區工作站、街道勞保所或區、市勞動保障部門協調解決。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企業退休人員黨組織關係的移交、接收、管理參照市委組織部《關於做好企業退休黨員轉入社區居民黨組織管理工作的通知》(深組通〔2002〕93號)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辦中的相關文書均可在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網站上下載。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問題解答

1、什麼是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相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相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其意義:

一是進一步保障企業退休人員晚年生活和提高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廣大退休人員應當享受幸福、安定的晚年生活,社會化發放有了經濟上的保障,推進社會化管理服務,可以更好地實現退休人員的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爲、老有所樂。

二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是社會保障發展完善的一個必然選擇。

三是順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隨着國有企業改革深化和破產兼併企業增加,一些企業退休人員失去了原單位的依託,亟需通過建立和完善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爲他們提供相關服務。

2、企業退休和社會化退休有什麼不同?

企業退休即職工退休後包括退休金、福利、醫療等由企業承擔,就像現在的大型國企和政府機關,養一輩子,興建什麼老年幹部活動室,或者單位醫院裏全是老頭老太太因爲可以報銷的現象。

社會化退休即由國家承擔費用開銷,比如養老保險,年輕時候交的錢等到老了,由國家一點點發還給你。平時看病什麼的走醫療保險,沒人給你報銷。